2013司考(2013司考卷一真题解析)
司考现场确认需要什么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司法考试满分是多少?
您好!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2013年司考报名时间及条件
可以参加报名考试,但报名前司法局会让你写保证书,即保证
2013年
12月31日
拿到
毕业证
,否则考试无效,根据你说的情况,
2014年
1月才能拿毕业证,有可能考试无效,如果是13年上半年参加答辩拿到毕业证,考试才会有效。
司法考试时间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预计为9月13日、14日。
下面例出了2013年司法考试时间安排,供参考:
(一)网上信息填报及上传照片 6月16日-7月5日;
(二)网上交费 6月16日-7月10日;
(三)网上选择考点组 7月21日-23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9月1日-9月13日;
(五)考试时间 9月14日、15日。
转自二三三网校
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是什么?
今年大纲还没有出。大纲就是今年考试的范围!我已经通过司考了,以下是我给您的司考经验。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司考是一个功利性质的考试,只要求够360分即可。因此,这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使我们从中摸索出一些经验来。无论是法学专业的考生,还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以下都是通过司考必备的法宝。
教材————《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是非常权威的司考资料,它全面、广泛。缺点是知识点太分散、没有重点。如果基础比较差,建议从三大本看起,因为解释得比较详细,便于理解。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法考试官方教材。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法考试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九八考资网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
法条————对于诉讼法、经济法等部门法来讲,法条是压倒一切的。因为很多题目的答案都可以直接从法条找到依据。但是,法条不是万能的,有些科目的法条就不那么重要,比如国际法。另外,也有重点法条和非重点法条之分,但重点和非重点是相对的,不能盲从。其实这样说,并不是要大家求全责备,而是想通过法条帮助理解、记忆。高阶教程中的相关法条部分,包括所有的部门法,各部门法中,对比较重要的法条都有明显标志并作一定讲解。
历年真题————真题的重要性,近几年被炒得很热。真题对考生的作用主要有二:一是真题有重复率,虽然重题很少,但是能在几百道题里见到那么一两道,就像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突然遇见了一个熟人,总有捡到了宝贝一样的欣喜。这一高兴,考试的紧张情绪就得到了缓解,说不定会超常发挥呢。二是做真题能帮助我们摸清司考出题思路和考点。这就像是指路明灯一样,照亮漫漫司考复习路。所以,真题必须理解透彻,2—3遍是必须的,既可以按科目作,也可以按年份作;既可以在复习前做,也可以在复习一段时间后做。究竟如何,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法律出版社张能宝历年真题是最权威的。
名师讲座————前几年很多考生都参加面授辅导班,不过随着司法考试地方分校的发展,师资明显不够,很多学校就找一下二线三线老师糊弄学生,考生也都聪明了,有钱就直接去北京参加面授保过班,时间银子不充足就参加网上授课,这样师资可以有保障。老师辅导作为辅助的学习方式来讲,这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音频不仅可以网上听课,可以下载到mp3或者p4或者手机都可以听,对于学习时间不固定、不愿意到教室学习或者在路上浪费时间很多的人来说,最划算。听录音学习,总有个人在你耳边和你说话,也不会觉得一个人复习太孤单。【九八考资】校课程是口碑极好的选择,价格也算是实惠,我去年报名后,充分运用了他们的课程,对我的学习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可以说事半功倍。最后一个法宝,也是最重要的法宝————就是坚持,坚持再坚持。只有持之以恒,才能取得成功。
以上资料均来自【九八考资】,你可以自己去查阅,预祝2013年顺利通关司考。
2013年司考第97提题怎么分析
卷一市林业局接到关于孙某毁林采矿的举报,遂致函当地县政府,要求调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县林业局、矿产资源管理局与安监局负责调查处理。经调查并与孙某沟通,三部门形成处理意见:要求孙某合法开采,如发现有毁林或安全事故,将依法查处。再次接到举报后,三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
请回答第97-98题。
97.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的性质是( )。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征收
D.行政强制执行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据此可知,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的性质属于行政处罚种类中的“责令停产停业”。
【提示】司法部给出的答案是B,但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据此可知,上述五种行政强制措施中没有“责令停止”相关违法行为的种类。因此,按照法条规定来讲,正确答案应该是A.
卷三97.假设在执行过程中,郭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并非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纠纷范围。法院对该异议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裁定执行中止
B.经过审理,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同时裁定终结执行
C.经过审理,可以通知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
D.不予支持该异议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仲裁法解释》第13条规定,依照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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