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条约是什么意思(有引渡条约)
加拿大暂停香港引渡是什么意思
引渡条约(Extradition)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
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 国家赋予特区政府独立的立法权,所以香港在基本法的框架下跟其他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把逃往国际社会的逃犯追逃回到香港进行司法审判。
国安法给西方强权国家好好上了一课, 让想要干涉香港稳定、分裂中国的外国政客无机可乘。在这期间,可以看到港独的团体头目纷纷出逃香港, 跑到台湾、加拿大、英国、美国这些国家。 这些政客为了保护制衡我们中国发展的HJ棋子,害怕引渡条约会让香港政府抓回这些叛国之徒回香港定罪,所以纷纷暂停香港引渡条约,政治意味深重。以为暂停引渡条鱼可以给中国的外交政治施压。所以在美国的号召之下, 这些美国盟友纷纷效仿美国暂停香港引渡条约。
加拿大暂停对香港的引渡条约是什么意思
加拿大暂停向香港移交判定犯罪的人到我国进行审判。
1、引渡条约(Extradition)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
2、引渡条约是国家间引渡罪犯的依据。因为国际法上没有赋予国家以引渡的义务,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是否将罪犯引渡回申请国完全是被申请国的选择。
3、引渡条约一般会约定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关于互相引渡罪犯的相关条件和其他事项。如果在条约中承诺对某个国家的罪犯进行引渡,那么引渡就将成为国际义务,必须履行,无正当理由不可随意拒绝引渡。
扩展资料
日前,加拿大外长商鹏飞发表声明,宣布加方禁止向香港出口敏感军事物品,并且暂停同香港引渡条约,同时还更新了加公民赴港旅行提示。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称,加方正在考虑移民等其他措施。
7月6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回应表示,加方有关涉港错误言论以及所宣布的举措,罔顾香港国安法有助于“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基本事实,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粗暴干涉中国内政。
中方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作出进一步反应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完全由加方承担。赵立坚强调,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外国无权横加干涉。
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任何对华施压的图谋都绝不会得逞。中方敦促加方立即纠正错误,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以免对中加关系造成进一步损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引渡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外交部回应加拿大“制裁”香港暂停引渡条约:强烈
引渡条约什么意思
渡条约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
请求引渡的主体
请求引渡的主体,即有权请求引渡的国家,有以下三类:
1、罪犯国籍所属的国家。根据是属人优越权。
2、犯罪行为发生地国家。根据是属地优越权。
3、受害国家。根据是保护性管辖。如果有几个国家为同一罪行同时请求引渡,被请求国如何处理?一般规则是:犯罪行为发生地国家有优先权;如果数罪则根据被请国法律罪刑最重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国优先;如同样严重则根据请求的先后决定。
引渡的客体
引渡的客体是指被他国指控为犯罪的人。可以是请求引渡国家的国民,或被请求国家的国民或第三国的国民或无国籍人。其中被请求引渡国家的国民,除英、美极少数国家外绝大多数国家都拒绝引渡。英美之所以不拒绝,是因其固执刑法属地性观点和不处罚本国人在外国的犯罪行为原则。另一个问题是,如果引渡对象是第三国的人,请求国和被请求国有无通知第三国的义务?对此理论上有分歧,实践中无规定。一般倾向是,请求国根据属地优越权,无通知义务;而被请求国根据第三国的属人优越权尤其是保侨权利,应予通知,但也不是义务。
双边引渡条约是什么意思通俗
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追捕、通缉或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有权请求引渡的国家是:(1)罪犯本人所属国;(2)犯罪行为发生地国;(3)受害国。
引渡是属于一个国家主权范围自由决定的事。按国际法,国家并无引渡罪犯的义务,但如果国家间有条约规定,应履行条约义务。如无条约规定,是否向他国引渡,则完全由一国自行决定。如果发生几个国家同时要求某国引渡某一罪犯时,在原则上,被请求国有权决定接受哪一国的要求。引渡的对象可以是请求国的国民、第三国国民或被请求国国民。通常各国都拒绝引渡本国国民,只有英美等国有少数相反的案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七条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准予引渡:(一)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二)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对于引渡请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多种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种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就可以对上述各种犯罪准予引渡。
什么叫做引渡条约
引渡条约指的是各个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
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比如赖昌星目前身在加拿大境内,但被我国指控有犯罪行为,我国向加拿大请求将其移交于我国进行审判。加拿大应请求移交的行为就是引渡。
扩展资料:
引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但至18世纪末叶以前,引渡的对象主要是叛乱者、逃兵和异教徒,并且是否引渡完全由君主自由决定。
当时的引渡只不过是各国统治者维护专制统治和进行政治交易的一种工具而已。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以及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等刑法原则的确立,引渡的对象、程序和性质才发生了根本变化。
1833年10月1日,比利时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引渡法即《引渡法大纲》,英国也于1870年颁布引渡法,明确规定了严格的引渡程序,标志着现代引渡制度的诞生。
请求引渡的主体
请求引渡的主体,即有权请求引渡的国家,有以下三类:
1、罪犯国籍所属的国家。根据是属人优越权。
2、犯罪行为发生地国家。根据是属地优越权。
3、受害国家。
根据是保护性管辖。如果有几个国家为同一罪行同时请求引渡,被请求国如何处理?一般规则是:犯罪行为发生地国家有优先权。
如果数罪则根据被请国法律罪刑最重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国优先;如同样严重则根据请求的先后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引渡条约
引渡是什么意思
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追捕、通缉或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有权请求引渡的国家是:(1)罪犯本人所属国;(2)犯罪行为发生地国;(3)受害国。
引渡是属于一个国家主权范围自由决定的事。按国际法,国家并无引渡罪犯的义务,但如果国家间有条约规定,应履行条约义务。如无条约规定,是否向他国引渡,则完全由一国自行决定。如果发生几个国家同时要求某国引渡某一罪犯时,在原则上,被请求国有权决定接受哪一国的要求。引渡的对象可以是请求国的国民、第三国国民或被请求国国民。通常各国都拒绝引渡本国国民,只有英美等国有少数相反的案例。
引渡条约是有关国家之间关于把在一国境内被他国指控为犯罪和判刑的人根据后者请求移交给该国进行审判和惩罚的条约。引渡条约通常是双边的,如1971年加拿大和美国之间、1972年英国和美国之间订立的引渡条约。也有多边的,如1933年的美洲国家间引渡条约、1957年的欧洲引渡公约等。引渡条约规定,政治犯一般不予引渡。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战争罪、灭绝种族罪和种族隔离罪不视为政治罪而可以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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