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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可以按月提取了(成都公积金能否按月提取)

2022-11-05 侵权

成都发布公积金新政 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

9月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将于10月8日开始实施。届时,成都将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明确,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该办法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五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变成五年内每月都可提取一次,将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将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该办法还规定,职工近5年内已办理两套及其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或当前拥有两套及其以上住房产权的,不得再申请办理第三套及其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职工申请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不再受一年内只能选择一套住房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规定限制。

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提出,实行“双向差异化”比例缴存,单位和职工在公积金5%-12%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按差异化比例缴存,其中职工个人比例部分不能低于单位缴存比例。单位差异化缴存比例事宜及比例选择需经职代会或工会通过;职工比例部分与单位协商,在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的情况下确定。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可与职工协商确定缴存基数。

此外,《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精细化”双挂钩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与每笔缴存额度、缴存时间相关,由缴存账户每笔缴存资金金额扣除提取金额后,与该笔缴存金额存储时间对应的存贷系数分段计算后加总得出。

成都公积金按月提取什么时候到账

法律分析:申请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所有单位缴存职工租房提取可按月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金额储存时间达12个月后可随时提取缴存账户余额。另持有上述人才卡的职工,不受现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限制,均可申请最高贷款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好消息!成都公积金年底实现按月提取,都有哪些变化?

8月19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线值守《成都面对面·党风政风热线》节目时透露,对标上海等先进城市,成都将力争年底实现“按月冲还贷”及“按月租房提取”。

届时,有“按月冲还贷、按月租房提取”等业务办理需求的职工,可通过成都公积金APP在网上直接申请,有相关协议、授权、查询,后台通过审核即可使用。

据了解,“按月冲还贷”实际上是指按月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月贷款,相对于平常减轻了职工偿还住房贷款的资金压力。

成都公积金相关负责人举例称,比如职工每月要还5000元纯公积金贷款本息,如果他的公积金账户超过了5000元,就直接扣除公积金账户里的5000块钱来还贷。

“原本职工每月还贷需先垫钱后还贷,一年以后提取公积金,每个月职工就无形当中还要凑这笔钱,以后我们每月只要公积金账户有钱,即使不足也没关系。比如职工月供是5000,他公积金账上只有4000,我们就扣4000,不足部分职工才去补存。”

成都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商贷“按月冲还贷”要依赖所有商业银行给公积金中心提供实时职工还款信息,只有实时交付准确后方可实行。

为此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了年内分布实施目标,“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包括目前合作的十家贷款受托银行,成都银行、农商银行、招商、兴业、中信等十家银行的纯商贷,都争取在今年实现‘按月冲还贷’,目前正在与银行讨论数据交互,正在测试”,成都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说。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最近成都的公积金有很大的变化,相信很多有在缴纳公积金的人都在关注。公积金能很好的缓解我们的住房压力。下面我就带大家看看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1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申请人准备好办理提取业务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并如实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申请人携带《申请书》及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金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3、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凭证》,审核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不能通过的原因。

4、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凭证》,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现金即可。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2

10月8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提取了

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

根据最新印发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提取管理办法》),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五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变成五年内每月都可提取一次。

同时,将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提取更为便利,有助于职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可实现“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根据最新印发的《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按月偿还贷款期间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采取直冲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月供本息,即“按月冲还贷”。这将减少还款转账环节,减轻职工还贷压力。

举例说明:假如某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9万元,每个月缴存1000元(一年后余额10.2万余元),每个月偿还贷款8千元(其中公积金5000元、商贷3000元)。按照之前的政策,职工需自己先支付1年的月供共计96000元后,才能提取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而“按月冲还贷”推出后,职工在一年内每月均可使用公积金8000元用于偿还月供,每月生活压力将大大减轻。

其他调整:限制多套房提取、支持加装电梯提取

除了上述公积金可按月提取外,公积金提取还有以下调整:

职工购房“可提可贷”,即允许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首付款。

限制多套房提取,缴存职工近 5 年内已办理两套及其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或当前拥有两套及其以上住房产权的,不得再申请办理第三套及其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

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不再受一年内只能选择一套住房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规定限制。

另外,公积金提取简化了死亡提取业务办理材料,第一顺序继承人提取死亡职工公积金时,无需再提供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3

一、哪些业务可以按月提取?

答: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五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变成五年内每月都可提取一次,将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将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提取更为便利,且有助于职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二、新政执行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提取首付款?

答:如果是新政执行前(2021年10月8日前)已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能以该套住房办理购房提取。2021年10月8日后向本中心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可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首付款。

例如,张三账户余额8万元,2021年10月20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有3万元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另外的5万元未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因此,在贷款发放后,张三可申请将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5万元账户余额提取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首付款。

三、什么是“按月提取还贷”?

答:“按月提取还贷”是指职工办理了住房贷款,可与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以委托并采取“直冲本息”或“定额提取”的方式,按月使用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业务。

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本中心公积金贷款部分)采取“直冲本息”的方式,其他贷款采取“定额提取”的方式。

成都公积金可以按月提取了(成都公积金能否按月提取)

成都公积金提取

成都公积金提取

成都公积金提取,我们都知道公积金缴纳后是可以提取出来的,当然提取时也需要我们满足一定的条件。有些人不是很清楚公积金该如何提取,下面我就带大家看看成都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信息。

成都公积金提取1

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提取;

2、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3、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提取;

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5、购买二手房提取;

6、租房提取;

7、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8、拆迁安置房提取;

9、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

1、患重大疾病提取;

2、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离(退)休;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8、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0、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提供公积金申请提取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在预定的时间划款;

4、中心划款到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成都公积金提取2

9月1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新政发布会上获悉, 10月8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按月提取公积金了 。

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

根据最新印发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提取管理办法》),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五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变成五年内每月都可提取一次。

同时,将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提取更为便利,有助于职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可实现“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根据最新印发的《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按月偿还贷款期间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采取直冲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月供本息,即“按月冲还贷”。这将减少还款转账环节,减轻职工还贷压力。

举例说明:假如某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9万元,每个月缴存1000元(一年后余额10.2万余元),每个月偿还贷款8千元(其中公积金5000元、商贷3000元)。按照之前的政策,职工需自己先支付1年的月供共计96000元后,才能提取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而“按月冲还贷”推出后,职工在一年内每月均可使用公积金8000元用于偿还月供,每月生活压力将大大减轻。

其他调整:限制多套房提取、支持加装电梯提取

成都公积金提取3

成都公积金提取办理额度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

1.购买商品住房(含现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不含按揭贷款金额)。

2.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契税完税计税金额或增值税发票课税金额或住建部门网签合同记载的房屋买卖成交价减去购买该套住房按揭贷款金额。

3.购买政策性住房、征收安置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不含按揭贷款金额)。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费用。

5.职工和职工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职工两次(含两次)以上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能多次提取。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

1.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最近 12 个月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的,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

2.缴存职工婚前购房,婚后其配偶符合提取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不大于账户余额且不大于未足额提取金额,不包括结婚证发证时间前产生的未足额支取部分。

三、租房提取业务提取金额:

职工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提取额度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应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效期内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 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扣除已提取的租赁备案时间),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月度及年度租房提取限额。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 134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1.6 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268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3.2 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 10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1.2 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20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2.4 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 8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9600 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16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1.92 万元。

(2)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 21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8400 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4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3)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申请,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4)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符合本条第(1)至(3)款中多项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情形的,仅可选择办理一项租房提取业务。

(5)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提取限额。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住房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 3.2 万元。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金额:

1.自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发证时间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2.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

五、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及配偶住房公积 — 21 — 金账户余额之和,且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金额)。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取金额:

被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七、离休、退休的提取金额:

销户提取。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销户提取。

九、出境定居提取金额:

销户提取。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提取金额:

销户提取。

十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提取金额:

符合条件,销户提取。

十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金额:

销户提取。

成都公积金app按月提取流程

法律分析:流程:1、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书》中注明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同时在《委托扣款协议》上签字、按手印。 2、中心工作人员在录入贷款信息时在系统中予以确认。 3、发放贷款时,中心打印《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审批单》。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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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可以按月提取了(成都公积金能否按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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