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离职(高管离职后多久可以卖股票)
高级管理人员提前30天提出离职可以吗
案情:
2009年6月,吴先生就任上海某美资货运物流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该公司在华东地区的日常经营事务。同年12月,其在银行工作的太太调往香港总行任职。吴先生与其太太商议后,决定前往香港发展,并于2010年2月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在辞职信中表示希望能尽快办理交接手续,并在30天后正式离开公司。公司觉得事情特别突然,而且最近吴先生正全面负责某上海市政工程的配套项目,所以对其先行进行挽留。当公司感觉难以挽留吴先生时,便提出吴先生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且执掌重大工程,不能仅提前30天即离开-公司。于是公司,在其离职申请书上批注“不予同意”的字样。但是,由于吴太太的一直敦促,吴先生在多次书面催促公司安排相关人员与其进行交接来果后,便在30天以后离开了公司。由于吴先生的离职,导致其负责的此项目一下子陷于停顿,公司为此损失了300多万元。公司以此为由,向是先生开出了违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吴先生赔偿其离职所造成的损失。吴先生对公司因自己离职遭受损失表示遗憾,但坚持认为自己并无过失,公司不及时与其进行交接才是损失产生的直接原因,拒绝赔偿相关损失。
分析:
这是一节由于高管离职导致公司损失的典型案例。这节案例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是否所有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均只需提前30天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如果因高管离职导致原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如何处理;三是企业在遭遇高管跳槽时应如何进行紧急应对。
第一个问题涉及员工的任意解除权。目前,中国内地对劳动者的界定仍然采取广义的概念,即被单位雇佣并提供脑力或体力等劳动以获取经济报酬而产生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在企业中总经理(含)以下全体位阶的员工都是劳动者。按照这个界定,公司高管亦属于《劳动合同法》上劳动者的范畴。尽管《劳动合同法》第47条就经济}}偿金部分对高薪劳动者作出了处理上的区分,但这井不意味着高薪劳动者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反而证实和确认了高薪劳动者作为劳动者的事实,因为其遵循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尽管这种权利受到了法律适当程度的削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非该员工与企业签订有培训服务期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企业不得阻扰员工行使法定任意解除权。
第二个问题涉及赔偿金事项。通常而言,员工向企业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具有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2)对企业造成实际经济损失;(3)员工具有主观上的过失。这三者需要同时满足才能要求员工依据损失大小和过失程度支付赔偿金。本节案例中,吴先生多次向企业书面提出办理工作交接的申请,这种行为表示了其作为高管对公司负高度责任的态度,并不存在特别过失,而公司不予理会和配合,才是本次损失的过失方。是故,吴先生在此节案例中已经尽到足够的注意和提醒义务,并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第三个问题涉及企业的应急处理问题。一般而言,由于高管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面比较大,涉及问题和工作交接相对比较复杂,所以高管离职通常会有二个较长的通知期,以利公司作好充分的准备,比如说重新提拔或物色接任人选、进行工作交接等。但是,《劳动合同法》再一次明确高管离职仍只需要提前30天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企业依然相当被动。如果企业能够争取到与离职高管进行协商,就离职日期和有关安排进行约定处理,那么企业还能化被动为主动。但是企业若强制性约束高管人员离职,会产生两重消极后果,一是企业行为违法,二是对员工造成无法到新单位任职等相关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实务指南:
中国内地的劳动立法,在程序上保障了员工的辞职权和重新选择就业的权利。企业在收受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员工离职申请后,应当依据法律的授予和法定程序认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尤其应当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确认书面手续。提前通知须有正式的相关书面手续。有的员工提出辞职又反悔,由于企业当时只是收到其口头通知,所以只能让其继续留在企业,这必然会给企业管理带来不良影响。一般而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企业未收到其书面申请,而劳动者在发出口头通知后又不上班,企业可以要求其书面确认。如果此种行为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那么企业即使以旷工为由处理与员工的关系也不过分。
2.正常给予待遇。辞职员工在通知期应享受正常劳动待遇。如果离职员工履行了通知义务,而自通知之日起企业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岗位报酬福利政策,就等于利用了员工的无报酬劳动,获得报酬权是员工最主要的权利。实际操作中,《劳动法》规定的提前30天对企业来说是个头疼的问题。如果员工提前30天通知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一般的单位在员工提出辞职报告后都不愿意让这个员工继续在该单位待下去,所以往往会多开一个月薪水给他。
3.强化离职管理。提前30天通知期不能用休假期抵扣。有的员工在提出辞职后,以休假等理由就不再到企业上班了。按照法律规定,员工既有解除合同前的通知义务,同时也有享受休假的权利,但问题是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对等的联系。员工在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后,并不表示其在最后的30天内能够随意安排自身的工作计划,作为一名员工,依然受到企业的行政管理和工作调度。
4.掌握法律后果。如果员工擅自离职,企业可以考虑索赔损失。如果企业可以证明由于员工的违约行为而遭受了经济损失,那么企业可以就此种损失向员工主张赔。另外,企业可以在员工递交辞职信以后30天为其办理退工手续,在这30天内仍然要求员工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并且行使企业作为用人单位的管理权。
高管离职是否需要签竞业限制
高管离职有的要签竞业限制,但法律没有规定高管离职必须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企业高层离职原因及代表人物
创业守业如同打天下,谁都知道人才的重要。但并非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跟随自己一同征战四方,立下赫赫战功的核心团队成员很可能一夕之间,就因为如下某种原因折戟离去。虽然人去人留不能勉强,但是一个创业者如果能把隐患有所把握,将尽可能减少高管离职带来的负面影响。
以下详细阐述企业高管个人离职的25个原因。
一、主动离职(个人)
1、个人发展需要
胸怀雄心的个人,在条件成熟以后,通常不甘心,永远屈居人下。一方面,他们是想让自己的职业生涯更上一层楼;另一方面,他们也想验证自己究竟一个人行不行,能不能成为一个行业的领军人物。这是鼓励也是诱惑,这种离职最富有正能量。不管是万科离职的高管徐洪舸和肖楠在深圳联合成立新地产公司,还是网易副总裁杨斌、京东商城原总裁助理刘爽,还是Fbook首席技术官布雷特·泰勒的自行创业,无非都是想验证,自己在更高层次上的价值。这种离职,最容易获得原老板理解、体谅甚至支持(投资)。
人物:李学凌,多玩游戏CEO。曾担任网易总编,2005年6月,李学凌离开网易创办了狗狗和多玩。2012年11月,欢聚时代(Nasdaq:YY)在美国纳斯达克成功上市。
2、价值观与战略分歧
个人与公司的发展理念产生分歧,这是离职中最富有悲壮情境的镜头。并肩战斗的好友,转眼间战略产生了分歧,公司的发展战略方向,侧重都无法取得一致的时候,不能委曲求全,只好壮士断腕、弃卒保车、以换大局的折肱求全。如原麒麟游戏副总朱燕晨离职时就曾表示,公司把“始终拥有创业心态”的员工留到公司上市,就是个悖论。
人物:吴长江,雷士照明。1998年底,吴长江和另外两位同学杜刚与胡永宏在惠州创立了雷士照明。从股权结构看,吴长江占比45%,另两人55%。做大后,这赚的钱怎么用,几个人的看法就不一样。吴长江一直想把企业往大了做,赚了钱就要投入,而其他两位股东则希望赚了钱要分红。2005年董事会上大吵了一架后,决定分家。方案是:企业作价2.4亿元,吴长江从企业拿8000万元走人,作为交换,自己的企业拥有的股权归其他两位股东所有。董事会后3天,经销商聚集总部,强行介入分家,经销商举手表决要求吴留下。于是情形急转直下变成了胡杜二人各拿8000万元离开。
3、待遇和激励机制所致
战争年代是赤裸裸的武力掠夺,个人扮演血腥角色。商业时代是残酷的你进我出的竞争,个人扮演较文明身份。但是不管如何,个人攫取利益不变,只是分配方式在变化。对于商业时代的人们,利益获取更加稳定现实,所以待遇和激励机制成为人们参与某项事业的根本保障。很多人都知道“管理理论说破天,核心就一个:利益。”关键就是老板愿意拿出多少。网易门户这两年掀起的高管离职潮,跟丁磊太抠不无关系。从2004年开始,网易对很多高管,就没有过任何期权奖励。
4、遭遇瓶颈,转型
由于各自不同的求学、就业经历,高管们各自有着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向的人生诉求,从而各自的精神状态几乎完全不一样,顺从的、接受的、安逸的、苦闷的、彷徨的、徘徊的、奋进的、亢激的……不一而论。一句话,许多不可诉求的历史原因造就了今天现实的结果,很多可能并非自己真正所希冀的。职业发展亦是如此,尤其是一些高管,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干若干年,一旦抽身面对社会的迅速变化,这个时候,内心所产生的变化急邃可知。这种职业发展到了一个高点之后,转型还是升华,自然遭遇瓶颈。在这种时刻,尝试新的转换,以期望真正职业生涯的升华,或者仅是换个口味式的生活,便成为高管屡屡选择离职的诱因。
人物:陈一丹,腾讯创始人之一。2013年3月20日,腾讯宣布陈一丹(Charles)将卸任首席行政官(CAO),担任公司终身荣誉顾问。腾讯在公告中称,陈一丹将继续担任腾讯公益慈善基金荣誉理事长,代表公司关注社会社区及公益慈善事业。腾讯表示,“在Charles的亲自领导和参与下,公司得以建立起执行高效的行政体系、科学管理的人力资源体系、领先的法律保障体系”。随着腾讯事业的壮大与稳定,陈一丹本人对教育与公益更加感兴趣。事实上,在腾讯任职的最后几年,他投入公益的关注比商业的时间已经要多。
5、套现脱身
对于一些公司,尤其是借壳或者强度包装上市的公司,当公司原始股东或者员工持有的股票过了法定的持有年限,即解禁时,很多高管现金为王,纷纷抛出自己的股票,套现以后,避免风生水起,离职华丽脱身。这也包括以辞职处置个人拥有的非限售股等等。这里的核心是套现,离职或前或后。根据统计显示,2013年以来,沪深两市共有318家公司减持套现166亿元,其中,105家创业板公司减持套现37.92亿元。截至上半年2月27日,两市共有193家上市公司发布高管辞职公告,其中涉及117位高管辞职。以至于许多业内分析师,已经把每年开初几个月看成上市公司高管离职集中期,而便于套现就是其中多位高管辞职目的。
不久前碧水源高管就被广为诟病。2013年4月26日,碧水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俞开昌辞职。2012年10月25日,于龙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年9月13日,陈关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11年9月,郭辉因工作繁忙原因辞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10年9月,碧水源董事、副总经理梁辉辞职。据报道,仅近一年来,碧水源5位高管减持已达17宗,套现总额高达7亿元之巨。套项目的一目了然。
2009年上市的雅致股份,公司前副董事长官木喜和原总经济师官银洲前后辞职,也成功实现抛售原始股套现。
6、掌门人缺点外显太盛
任何人都有不足,创业者也不例外。但是作为执掌一方的掌门,如果不善于克制或者弱化自己的弱点,就很容易坏事。很多气盛急躁的创业者几乎都有同感,很多事情,自己本身不想那么处理的,可是一急躁就表达出来,结果也就变样了。早期可能事务繁忙,对团队影响不大。愈是后期,愈明显,忍无可忍,面临这样的掌门,是长期相伴还是退出,高管们自然会做出自我抉择。
人物:王航,好大夫创始人。王航和周鸿祎是同学,1998年他与周鸿祎一起创办3721,03年一起进入雅虎中国,06年两人相继离开雅虎中国创办了奇虎。2007年,王航离开奇虎创办好大夫。周鸿祎在优酷老友记一期栏目中提到他个人有时控制不住脾气,老同学受不了,“骂出了一个CEO来”。
7、同行高薪“挖角”
人聚的江湖,钱筑的行业。同行如对阵临敌,何况在激烈的竞争态势之下,具有技术或者决策或者市场优势的人员,益发显得太少。物以稀为贵,在这种情况下,同行互挖墙脚,在所难免。例如万科就曾经组织了一个大型的“007海盗计划”,专门负责从跨国公司挖来高管,挖来包括宝洁公司大中华区信息与决策方案部原总监兼全球业务服务事业部总监陈东锋、仲量联行原亚太区董事和资产管理总监许国鸿、百安居原中国执行副总裁袁伯银等四人。
案例:数不胜数。
8、不堪压力重负所致
经济形势不好,行业竞争加剧,人才压力本身就已经大增。现代生活节奏快、产品生命周期短,市场新、快特征突出且反复变化,企业的压力划分直接落在员工身上,作为高管,压力尤甚。员工长年累月生活在高压力、高效率、高负荷的环境中,导致大家精疲力竭,更加雪上加霜的是,很多企业迫于生存的压力,或者创业者好大喜功或者董事会不切实际,制定出远远超出实际消化与承受能力的中长期规划,大家在疲于奔命中、最后终于有人绝望放弃……
9、内部调整频繁,发展空间不足
很多企业高管,实际上长时期独当一面,已经是可以称雄一方的大员。但是董事会不规范运作,或者由于公司的扩大发展或者高层换人,亦或者是董事会变更,执掌公司的主要人士发生变化,公司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导致人士变动频繁。规则改变。这些高管们最直接感受的就是自己旧有的习惯需要适应新的形式,某些人可能产生被质疑被收缴权益的感觉。
有时,很多企业改变原本是向前所做的探索,但是改变的条款可能并不完善,以至于相互掣肘,最终弄得高管们独立性不足导致行使职权障碍……如果长期未得到重视和合理解决,结局就是会引起高管离职风潮。例如,国内老牌游戏媒体UUU9(游久网)居然安排了一名技术总监来担任内容总编,伴随出现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人事变动,总经理、主编、以及新闻主编离职。
10、不喜政治斗争
宫廷内斗,在中国、亚太甚至欧美各国大型公司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高管因为利益或者相互关系倾向或者结成不同的群体,成抱团之势,以影响公司事务,化解于己不利的因素,争取于己有力的条件,在一定的条框内,倒也无可厚非。可是如果在一家内耗严重、斗争激烈的公司中,尤其是人事斗争几近残酷化的境况中,高管的站队就具有了许多别的意义。这种内消耗,在很多情况下,导致了部分高管心生畏惧从而拒而远之。
11、受他人影响
高管不是那种轻易受人影响的员工。因其所处的位置,他们常常较普通员工掌握公司更多的核心机密,视野也自然更开阔、全面,看问题深刻,不会浮在表面,人云亦云。但是来自同样高管阶层的认识影响就不可小觑了。一旦他们与身边的朋友形成了一种不利的共同认识,所受的影响就不会止于大雨欲来风满楼,而是连根拔起的。持续热门的网易连续离职7人、雅虎连续17次离职、李宁公司6次、万科连续5次、Fbook、观致汽车、凡客诚品、拉手网等等高管离职都是连续三起……就是实例。
12、为了家庭退出
在离职现象中,也有的高管奋斗了十多年,早已经功成名就。这个时候,公司已经很牢靠,该上市的上市了,该剖离的剖离了,剩下的只是正常维护、保持合作稳定,其余就是享受高尔夫、远洋小岛度假、海外旅游了。但是可能偏偏这个时候,遇到了难题,家庭发出了需要的呼唤。于是高管坦诚相对,坦诚退出。例如万科的杜晶就颇为感叹地表示,毕业20年,其中10年在万科,今年为了孩子和老婆拿到德国身份证,重视家庭的德国需要作为家庭成员的他一起申请。虽然他感恩公司,但是思虑再三还是选择告别万科,他想专心陪伴家人。
13、年老病衰、自然退役
身体不行了,此种退役,毋庸多言。
二、被动去职(经济形势、行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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