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登记卡(常住人口登记卡是户口本吗)
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全国都有吗
是的。
户口本第一页,就是公安局盖章,派出所户籍民警盖章的那一页就是索引页。居民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居民户口簿》,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
常住人口登记卡可以领结婚证吗
【法律分析】:常住人口登记卡可以领结婚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户口本的效力是一样的,身份证要带上,另外还要单位出具的初婚未育证明。常住人口登记卡相当于家庭户户口本的内页,常住人口登记卡,是公安机关管理户口的一个卡片,表示户口自然状况,户籍证明,是证明户籍情况的临时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请问常住人口登记卡是什么东西,是户口本里塞得那张小纸吗 那个可以开几张啊?谢谢
家庭成员每人一张,如果要转户,就可以分出来。只能一人一张,不可以开几张。是那张小纸。
户口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
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
扩展资料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人口登记为常住人口:
(一)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已在本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
(二)已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
(三)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
(四)调查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
(五)原住本乡、镇、街道,调查时在国外工作或者学习,暂无常住户口的人。
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但已离开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在户口所在地只登记人数,不计入户口所在地的常住人口数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住人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住人口登记
常住人口登记表干什么用的?
1、《常住人口登记表》是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必须履行的登记手续。登记表内有关公民申报的项目,可由本人申报,工作人员填写。登记表经核对无误,由本人签名。
2、《常住人口登记表》登记的事项,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定后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登记表经签发机关审定批准后,由户口登记机关以户为单位按照街道门牌号码的顺序建档管理。
公民因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或证件丢失、损坏,以及证件有效期满,换领新证时填写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应按上述原则管理。原《常住人口登记表》的记事栏应注明换证原因,并另行编排保管。
注意事项:
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但已离开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在户口所在地只登记人数,不计入户口所在地的常住人口数内。
常住人口是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登记卡有什么用
常住人口登记卡,是公安机关管理户口的一个卡片,表示户口自然状况,户籍证明,是证明户籍情况的临时证明。居民户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登记义务的凭证,也是户口登记机关以户为单位管理常住人口和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其登记内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常住人口登记卡在哪办理
应去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
1、常驻人口登记卡,俗称落户。常住人口登记卡是落户人员的户籍凭证。
2、常驻人口登记卡,是公安机关管理户口的一个卡片,表示你的户口自然状况。
3、落户分为:新生儿落户和户口迁移落户。
4、新生儿落户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5、户口迁移落户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办理户口迁移落户须提供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公民申报常住人口登记项目的填写要求:
1、姓名——填写本人户口登记的姓名,并要写全称。如“库尔班.买买提”不能只写“库尔班”。
2、别名——填写本人过去使用过的名字和艺名、笔名等。没有别名的不填。
3、性别——填写“男”或“女”。
4、民族——按照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未满十八岁的公民,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已满十八岁的公民,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随父亲还是随母亲,由本人决定后填写。
5、出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日期。本人只记得农历日期的,须将农历换算成公历。本人记不清出生日期的,可由本人或其亲属确定一个日期。
6、宗教信仰——本人信仰什么宗教就填写什么宗教的名称。不信仰宗教的不填。
7、住址——填写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的详细地址。住址前须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的简称,如“北京海淀区中关村8区4栋6单元609号”。若本人系集体户口,其住址应填住所的地址名称,不能写单位名称。
参考资料来源:法邦网-《常住人口登记表》的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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