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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政策(养老院政策扶持)

2022-11-04 司法

国家对养老院收费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国家对养老院的补助:

一、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

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下、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4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上(含5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租赁经营其合同期在5年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二、床位运营补助

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实际接收本县户籍的老年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接收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其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标准分别200元、400元、600元以上。

三、承接政府转移补助

社会办养老机构和企业、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供养的保障对象,按规定标准将其生活、医疗费等补助转入,并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购买养老服务补助。

四、其它专项补贴

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床位补贴、上市补助(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税收所得税减免、医保定点补贴、用地保障、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补助及其它专项补贴。

个人设立养老院政策补贴有哪些

一、个人设立养老院政策补贴有哪些? 1、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 房产税 、城镇 土地使用税 。 2、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有关基金(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应减半征收上述费用和基金。养老机构建设涉及的暂不能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由当地政府财政购买。养老服务机构确有困难,可以到所在地残联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3、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纳入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类别,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免收有线电视开户费、城区普通宽带一次性连接费;优惠收取采用光纤接入或者接入距离较远等成本较高的宽带一次性连接费,通信费、收视费按当地最优惠标准收取。 4、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以及企业通过对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12%以内部分,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 法规 定比例扣除。 5、各级政府要积极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投融资平台,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等间接投入办法,使更多信贷资金、保险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信贷支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信贷 抵押担保 物范围,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并在国家允许的 贷款利率 浮动幅度内给予利率优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二、敬老院虐待老人的后果 按照《 刑法 修正案(九)》十九中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如今,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护工、护士等等具有看护义务的人,要是对老人有虐待的行为,那么在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也就会构成 虐待罪 。之后自然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按照《刑法》中关于虐待罪的量刑标准作出处罚。即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在构成虐待罪的情况下,同时又构成了其他犯罪的话,应该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不适用 数罪并罚 的处理方法。 由于扩大虐待罪犯罪主体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内容,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对于发生在2015年10月31日之前的行为,除非构成其他 罪名 可以追究,尚不能以虐待罪进行刑事追究。 养老院对社会发展也是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绝大多数的养老机构其实都是非营利性质的,本身国家所提出的这些优惠补贴政策也就是对非营利性质的养老机构。当然,具有营利性质的养老机构也能够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政策,在办理养老院的时候,国家要求有关部门要予以先行登记,贷款也可以享受优惠。

养老院政策(养老院政策扶持)

私人开办养老院有什么政策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三)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四)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床位数在10张以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设立申请书;

(二)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五)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第六条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设立申请书;

(二)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五)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办养老院土地政策

民办养老院最新政策扶持:

1、对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

2、就设立方面,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至5000不等;

3、就经营方面,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的补贴,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私人办养老院的优惠政策,就是国家会对他进行各种补贴,比如说建筑资金的补贴,床位的补贴以及相关税收的一些减免。

一、私人办养老院国家会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对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1.设立方面:

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zd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2.经营方面: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版的补贴,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1.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的一种制度。2.根据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养老服务业主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主。

综上所述民办养老院土地政策非常详细,条目清晰,有相关的负责部门。

法律依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第八条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土地用途,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若后续调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的,应补缴相应土地价款。

开办养老院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改革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收费制度。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的对外养老服务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数或实际入住老年人数、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二、优先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划拨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要优先予以保证;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快审批,但要加强监督,根据其设施条件,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敬老院,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按规定予以扣除。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国家扶持发展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执行;免收养老服务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

三、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经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核准后免缴排污费,确保批准用地真正用于养老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四、福利性、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供暖、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可在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下。

五、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金融机构要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应报同级价格部门核定,并建立公示制度。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农村五保人员和城镇“三无”人员,其费用由当地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享受低保的老人和其他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其费用应适当减免。

法律依据:

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十九中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办养老院最新政策扶持

民办养老院最新政策扶持:

1、对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

2、就设立方面,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至5000不等;

3、就经营方面,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的补贴,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第四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老年人口比例及分布情况,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

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和养老服务职业等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范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监督和管理。第四十三条

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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