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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

2022-11-03 案例

涉外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有哪些

依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审理涉外合同纠纷,应该适用合同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在当事人未作选择或所作选择无效的情况下,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意思自治原则是涉外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该原则在涉外合同中适用范围有:第一、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律的时间。第二、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律的方式。第三、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律的范围。

【法律依据】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

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是什么意思????

意思自治是合同准据法里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意思就是说任何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建立在双方都是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没有受到其他人的干涉/胁迫。

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吗?

是的,民事法律最讲究的就是意思自治和意思表示真实!是的,民事法律最讲究的就是意思自治和意思表示真实!所以说意思自治原则就是第一原则。是的,民事法律最讲究的就是意思自治和意思表示真实!是的,民事法律最讲究的就是意思自治和意思表示真实!所以说意思自治原则就是第一原则。

简述我国在哪些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法律适用法》将意思自治提升为一项重要原则。《法律适用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明示”方式选择法律。在《法律适用法》中共有15个条文涉及意思自治,除第三条外,还涉及14种民事关系,现总结如下:第三条治法系法律适用法 一、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民事关系(9种): 委托代理、信托、仲裁协议、动产物权、运输中的动产物权发生变更、合同、侵权责任、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 二、只能在一定范围内选择的民事关系(3种): 1、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3、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当事人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三、只能由一方当事人在一定范围内选择的民事关系(2种): 1、消费者合同: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 2、产品责任:被侵权人选择适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 (摘自学法网)

如何理解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一项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权选择某一国的法律作为他们之间合同的准据法的准则。

《人民网》在《合同法》的立法经验一文中。

第二条,《合同法》正确处理了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效率与公平、交易安全与交易便利等关系,确立了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基本原则。

合同自由是私法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体现,也是市场经济关系的本质要求。市场经济是一种通过市场即交易活动使资源达到优化配置的经济模式。

交易当事人只有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依自己的真实意愿进行交易,才能真正达到“共赢”,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市场主体在交易中必须享有合同自由的权利。

合同自由要求当事人自主地依自己的意思订立合同,是否订立合同,与何人订立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合同,如何确定合同的内容,订立的合同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决定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而不受任何外来的强力干涉。

《合同法》第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同时,合同自由要求只有依自己真实意愿订立的合同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效力。依《合同法》规定,不是基于自己真实意愿订立的合同,无论属于何种情形,违背真实意思的当事人均有权撤销。

合同自由促使当事人主动、积极地进行有利于自己的交易,以追求和实现自己的利益,从而形成自由竞争。合同自由原则是建立在交易双方平等基础上的,是以假定交易双方是合理的“经济人”,双方经济信息对称为前提的。

然而,由于现实中的交易双方并不都具有真正的平等地位,并非都是合理的经济人,如果实行绝对的合同自由就会造成事实上不自由的结果,就难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

因此,现代法无不在确认合同自由的同时对合同自由予以一定的限制。

扩展资料:

《合同法》的订立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5、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意思自治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合同法》的立法经验

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一项原则。含义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权选择某一国的法律作为他们之间合同的准据法的准则。

该原则最初是由16世纪法学者杜摩林提出。他认为对合同应当适用双方当事人都愿意让该合同受其支配的那种习惯法,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选择哪个习惯法时,法院应推断其默示的选择法的意思。

这个主张即是形成意思自治原则的理论基础,该原则是“契约自由”原则的实际运用,许多国家冲突法都采用意思自治原则,但有的国家对此原则的运用加上了一定的限制。有的国际公约也采用了这一原则。

扩展资料

对意思自治原则的一般限制:

(1)法律性质上的限制。当事人只能选择有关国家的任意法,促不能避开应该适用的有关国家的强行法;被选择的法律是实体法,而不是冲突法。

(2)当事人主观意念上的限制。当事人的选择必须是善意和合法。

(3)选择主体上的限制。为保护弱者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不适用强者一方所选择的法律。

(4)国内的公共秩序上的限制。选择的法律不能同国内的公共秩序相抵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意思自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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