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二胎新政策(山东省哪年放开二胎政策)
山东省二胎准生证办理
现在生育第一、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实行审批,也就是不用再办理“准生证”只需在当地计生办登记一下就可以了,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 地方性法规 。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山东有二胎保教费补贴吗
二胎政策有补贴,主要有下述几个方面:
1、生育津贴,就是在生二胎期间耽误工作,而给产妇的基本生活保证,其费用补贴标准就是按照日常工资和休息天数来的,计算公式:津贴司职工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分娩医疗费用,在确认是因为生二胎而产生的费用之后,就会有社保局和医院进行一定额度的费用支付,如果是超过一万元的部分就需要按照核定额进行支付;
3、一次性营养补助,对于正常生二胎的女性可享受上年平均工资25%的补助,多胎的话就按照50%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山东省二胎政策,不知道有没有了解的?
我是专业解答有关婚姻与家庭、退休养老方面的读者,现在很高兴为你回答有关二胎生育方面的政策。
不管你生育二胎甚至生育三胎,必须要符合 《婚姻法》 第六条有关规定,要符合法定结婚基本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符合条件,必须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履行结婚登记手续,成为法律上的合法夫妻。
如果没有履行登记结婚手续,只是在当地农村办了婚宴酒席,法律上是不认可的。只能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所生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
根据楼主的提问,问山东省生育二胎有没有新的政策。
首先,对生育一胎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符合生育条件,可以生育二胎,领取一胎独生子女证的夫妻, 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福利待遇不会收回,更不会罚款,已发放的独生子女证需要收回。
根据楼主的反映,二胎生育有没有什么新政策,生育二胎原则上与生育一胎政策一样。山东省二胎生育产假158天,老公陪产假7天《不知2018年是否有变动》,其他省市最低15天陪产假。
只要你们单位为你缴纳了 社会 保险中的生育险,凭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小孩医学出生证明同样可以报销产前、产中检查和手术费用,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附:各地方产假、陪产假、婚假休息一览表。
山东的二胎政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最新的山东省二胎政策,是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
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19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以前即使符合生计划内的二胎也必须间隔几年。
至于三胎或特殊情况,一般是指残疾子女,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再婚夫妇的生育等等。
目前,这个政策几乎是全省统一,没有太多变更的余地。
山东省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还是比较特殊的。企业职工退休时,用人单位按照设区的市的上年度 社会 平均工资的30%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青岛市目前是19000元左右。相对于其他省市1000到5000元的定额,要高出不少。 农村居民或其他城镇居民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辅助,一般是每月80元。
不过独生子女政策必须是在国家在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 现在已经无法申领了,只能补办。
山东省二胎政策早就全面放开了。关于具体的规定,请看下文:
新规定中将原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去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这是此次最重要的修改。同时还规定了可以再生育子女的条件:
(1)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5)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新规定中,生二胎享受产假的时间延长,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
(1)新规定中增加了产假,主要是让合法生育二孩也享受同等待遇。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2)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新规定表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证书的或奖励符合扶助条件的夫妻,继续按照规定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
新规定中, 社会 抚养费标准普遍降低
(1)新规定对 社会 抚养费征收标准,普遍予以降低。对不符合本条例再生育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等三种情形,每多生育一个子女的 社会 抚养费征收标准,由目前的三至六倍,统一规定为按本条例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逾期未补办结婚登记的,由目前按照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 社会 抚养费,修改为按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 社会 抚养费。
(2)新规定删除了本人实际收入高于规定基数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 社会 抚养费的规定。另外,对符合本条例再生育的规定情形,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程序违法行为,由目前按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 社会 抚养费,修改为给予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规定的再一个变化就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增4年
(1)为了弥补城镇部分人员无法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立法空白,新规定表示,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企业职工以外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新规定还表示,对于已经领取证书后再生育的,注销光荣证,停止享受有关的各种优待。同时根据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删去了“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的规定。
(2)新规定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年限由子女满14周岁延长至18周岁,同时为了增强立法的周延性,解决部分人员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无法可依的问题,将“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扩大修改为“其他人员”,统一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兑现,实现了符合条件人员的全覆盖。
农村真养不起
没有哟
二胎政策在16年就实行二胎政策了,二胎和一胎是同等的待遇,现在政策放开了,个人观点要个二胎比较好,因为我是91年的那时候计划生育最严了,就我自己,现在有这个政策了,要个二胎孩子们也有个伴,虽然生活条件不咋地,但是在以前孩子多的家庭也都过来了,这个还是看个人的观点了
2019年山东超生二胎罚款政策解读
山东超生二胎罚款标准罚多少钱?超生二胎应该怎么上户口?
山东省超生二胎罚款政策
公民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均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五)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设区的市属农(林、牧、渔)场的计划生育机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应当按法定程序办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委托书》,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征收社会抚养费。
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由生育行为发生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行为发生地未发现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如果是超生的话就要按正常的程序应该是交纳社会抚养费,然后才能申报户口。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数额各省和各省不同,但肯定不会有你说得那么多,一般是以按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20%,合计征收7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5000元。
一般上户口的程序是这样的:
1、户籍证明的内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职业、婚姻状况、户口性质和家庭关系等。
2、《申请入户审批表》由户口内勤据实录入微机后打印。录入时要特别注意审核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是否与户籍证明、身份证一致;落户人有曾用名的,须注明。
3、《派出所调查报告》由社区民警根据申报材料,经过调查据实写出。调查报告内容:落户人和被投靠人的基本情况、落户原因(三投靠、购房等)、落户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调查人签字等。
4、父母《准予迁入证明》签发之后出生的婴儿,可随其父亲或母亲按出生办理落户登记。
5、申报随迁子女人数,依照计生部门的规定(农村地区的,少数民族可生育三胎,汉族可生育二胎;城镇的,少数民族可生育二胎,汉族可生育一胎等。)审批。随迁子女人数超过规定的,需提供计生部门计划外生育证明。
6、申报材料中的结婚证、毕业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发票等的复印件必须由社区民警签名确认。市外迁入年满16周岁以上的,须采集身高、血型。
7、达坂城公安分局审批的享受优惠政策办理的户口,在达坂城区落户满四年,在其它区有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其它区。
8、马兰军事管辖区居民户口纳入碾子沟派出所常住人口管理,其居民办理户口变动马兰公安局受理后,按照此规范,逐级上报碾子沟派出所、沙区公安分局和市局审核、审批。
9、申报落户材料中所需的证明,其有效期均为一年。
10、银行、保险、劳动等社会职能部门对户口薄、身份证登记信息有疑问的,派出所凭其出具的要求确认的证明打印信息单,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11、各(分)县局、派出所必须严格依照本规定的要求审批各类户口,不得另行附加任何条件。
附:办理户口、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户口本本8元常住人口准迁证张4元常住人口迁移证张4元二代身份证(首领)证20元二代身份证临时证证10元二代证丢失补办证40元。
山东生二胎政策
既然已经领证,就是合法的了,把山东的相关条文发个你,供参考: 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除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三)曾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五)夫妻双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公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六)夫妻一方从事海外、远洋捕劳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一个女孩的;(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二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 履行赡养义务 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二)兄第两人一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三)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 第二十三条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五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山东省生二胎奖励和社会保障政策
符合国家和山东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可以享有相应的奖励和社会保障。《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五)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第二十七条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促进计划生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组织和个人多方筹集资金,兴办不同形式的老年福利机构,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体的老龄人口服务网络。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国际捐赠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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