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申根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
申根签证是什么意思?
1985年6月24日,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订协议,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即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所有申根国自由旅行。
到目前加入申根协议的国家已发展到26个申根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
申请到其中一国签证,在有效期内也可以到其他申根国家旅行。
什么是申根签证?
1985年6月24日,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订协议,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即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所有申根国自由旅行。
到目前加入申根协议的国家已发展到26个申根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
申请到其中一国签证,在有效期内也可以到其他申根国家旅行。
什么是申根签证
1985年6月24日,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订协议,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即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所有申根国自由旅行。
到目前加入申根协议的国家已发展到26个申根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
申请到其中一国签证,在有效期内也可以到其他申根国家旅行。
申根签证
申根签证是根据申根协议而签发的签证。这项协议由于在卢森堡的申根签署而得名,协议规定了成员国的单一签证政策。申根签证的申请办法有以下几种:
1、只前往某一成员国,应申办该国的签证,即“国别签证”。“国别签证”只能入、出签发国有效,不能从别的申根国家过境而进入签发国,否则应申办“申根签证”。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
2、过境一成员国或几个成员国前往另一成员国,应申办另一成员国(入境国)的签证。
3、前往几个成员国,应申办主要访问成员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的签证,无法确定主访国时,申请往访的第一个国家的签证。
如果只准备前往某一个特定的申根国家,必须向这个国家的驻外机构申请签证;想要在多个申根国家逗留,原则上必须根据提交的行程去停留时间最久的国家(主要停留国家)的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在无法确定主要停留国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首先入境国家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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