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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案件代理词范文)

2022-11-03 案件

离婚诉讼抚养权代理词应该怎样写?

离婚案件抚养权代理词包括首部、正文以及结束语。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陈××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就原告与被告何××离婚纠纷一案出庭参加诉讼。根据刚才庭审调查的情况和本案争议的焦点,提出以下代理意见,希望得到法庭的采纳:(一)关于离婚。因双方均确认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并都请求法院准予离婚,故请求法庭根据原被告双方共同的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代理人就不再展开。只强调一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原被告之间感情不好并非始于2008年。而是因为草率结婚缺乏必要的婚姻基础,且因性格不和婚后没有建立夫妻感情。同时被告及被告家人对原告及原告父母一家不断的侵扰、威胁及行凶导致了双方感情的彻底破裂。该事实有双方共同生活所在地社区的证明、双方生活中的邻居的证言、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笔录材料等证据足以证明。被告所称双方感情很好、是原告暴力导致感情破裂的说法与事实不符。原告性情忠厚,根本就不可能有被告所谓的暴力倾向,被告属于捏造事实。(二)关于双方女儿陈星(注:化名)的抚养归属。代理人认为,双方女儿陈星的抚养归属问题应当本着有利于陈星今后的成长和教育的原则出发考虑。为此,应综合考虑女儿陈星自身的年龄、原被告的经济能力、女儿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等因素。1、从年龄来看,陈星2006年2月6日出生,现已2周岁以上。马上就快满3周岁了。早已过哺乳期。应更着重从经济能力、生活习惯等因素考虑抚养归属。2、从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来看,陈星自出生以来,一直是原告父母实际抚养,原告也非常喜欢女儿,处处呵护有加。陈星已经形成了与原告父母及原告共同生活的习惯,也熟悉这样生活环境。这样的环境属于陈星一贯以来的生活习惯,也有利于陈星今后的成长。而反观被告,她因自身性格原因,平时基本不带孩子,与孩子极不亲近,关系疏远。并不适合承担直接抚养女儿的责任。以上事实有原、被告共同生活周边邻居的证言、双方共同生活所在地的社区所出具的证明等加以证明。这些证言和证明因均由贴近双方生活的群众和社区所出,且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具有足够的可信性。请求法庭采纳。被告一再称,陈星自出生以来一直跟随被告、双方有深厚的感情,明显与事实不相符合。也与双方生活中的群众的说法不相符合。请法庭明查。同时,从双方在派出所所签的《临时协议》也可以看出,女儿晚上是不随被告过夜的,要送回原告及原告父母家,只有女儿本人愿意的时候才呆在被告娘家过夜。可见,女儿平时的生活、过夜等离不开爷爷奶奶和原告。3、从谁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保障陈星的成长和受教育来看。显然,本案原告工作稳定、收入良好,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保障女儿的成长和受教育。同时,原告本人非常喜欢女儿,且没有任何不良习惯(被告称原告有暴力和赌博恶习显然属于捏造事实),也适合承担直接抚养女儿的义务。再加之,原告的父母也承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并提交了证据)和足够的精力,来帮助原告一起共同来抚养陈星。而反观被告,因没有工作,谈不上经济的持续能力。光有股份分红,但随着女儿的成长必将远远不够。同时被告提交了其父母的承诺书,但该承诺书承诺的内容相当部分不真实,(刚才代理人在质证的时候已经一一指出)承诺的事项超出了被告父母自身的承受能力。可见被告没有足够的能力保障女儿今后的成长和教育的。另外,必须要指出的是,原告的父母与被告的父母有一个最根本的区别是:原告的父母同时也是陈星出生以来一直的抚养和照顾人。他们的承诺有特殊的意义在内,并有足够的理由令人信服。而被告的父母因不曾与陈星共同生活,其承诺没有足够的理由令人信服。4、被告称原告工作忙碌不适宜抚养女儿、隔代教育不利于女儿成长。被告又称其本人不可能再有孩子、其学历较高适合抚养女儿等。均不能让人信服。首先,原告虽工作繁忙,但都是为了家庭生活地更好。工作忙碌与照顾抚养女儿并不冲突。其次,女儿归原告抚养不等于隔代教育。原告的父母是帮着原告一起共同抚养女儿的成长。最后,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不能再生育。且高中也不是高学历。综上,女儿归原告抚养显然更有利于今后的成长和教育。(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被告提供的财产清单与事实不符。其中仅液晶电脑一套、海尔洗衣机、加湿器和6床棉被四项是真实的。其余均不是事实。被告若欲主张是夫妻共同财产,请提交相应证据。本案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向法庭提交留下街道横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08年10月24日出具的《证明》一份,该证明确认了被告2003年至2008年10月24期间一直享受横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金分红共计9万元。原、被告03年7月28日结婚,由此,经计算其中82000元应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请求法庭如原告所请依法分割。综上,原被告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应予离婚。双方女儿陈星归原告抚养充分考虑了女儿今后的成长教育和生活习惯,请求法院支持。双方共同财产不多,请求法院依法平等分割即可。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请求!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原告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李律师二O××年×月×日综上所述,离婚案件抚养权代理词内容主要包括首部、正文以及结束语等等。在代理律师书写代理词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言语的简洁生动,立足于法律和事实,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为代理人争取合法的权益。在这里提醒大家,关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与孩子的年龄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是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离婚纠纷代理词需注意什么

离婚纠纷代理词需注意以下事项:

1、要立足于事实和法律;

2、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3、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案件代理词范文)

离婚案件中需要走很多程序,代理词怎样写?

离婚案件中需要走很多程序,代理词怎样写?婚姻只能靠丈夫和妻子的感情来维持,而不是靠法律手段。法律不能保证幸福的关系,但可以阻止破碎的婚姻。由于婚前对男方的性格、家庭成长环境、生活习惯和生活能力等方面了解不够,在婚后的生活中,一旦发生矛盾,男方就偏激、固执、是非不分,使原告长期遭受精神和心理上的折磨。原告于2010年8月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由于对方口头上坚决不同意离婚,期望通过双方的沟通解决问题,法院决定不予离婚。但事实上,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已经开始分居至今,原告平时带着孩子在外面租房子住,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之一,并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原告非常爱自己的女儿,不希望女儿幼小的心灵过早地受到伤害。现在原告愿意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是不堪忍受婚姻的不幸。

离婚后,未满两岁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年满两岁的子女的父母不能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其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取得的财产不能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离婚后一方无住所的,应定为生活困难,上诉人目前无固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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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代理词应该怎么写?

我们大家都知道对于是要在法院当中解决的案件我们肯定是要请 律师 的,律师肯定是要给我们进行辩护的。 离婚 的情况有很多,一般离婚都会产生 抚养费 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一般都是在法院当中进行解决的,那么离婚 抚养 费 代理 词应该怎么写? 审判员: 本律师接受原告的委托,出庭参加本案 诉讼 活动。本案原告要求被告依法承担抚养费,代理律师依法参与了今天的庭审活动,现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与原告是父子关系,被告应当承担原告的抚养费。 原告母亲同被告于2012年4月在东莞市长安镇经人介绍认识,然后双方开始过着 同居关系 的生活,原告母亲同被告于2013年5月22日在东莞市太平镇人民医院生育一子,取名为刘某某。原告与被告是父子关系。原告没有满月时,原告及母亲便返回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生活。鉴于原告是刚满1岁的小孩,并且一致随母亲生活,为了不改变小孩现有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本律师认为应当由其亲身母亲抚养。原告的抚养费被告只承担了一个月。从此被告再没有给过小孩任何抚养费用。2014年原告的母亲与被告商量原告的抚养费时,原告母亲要求被告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被告置之不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且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 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鉴于原被告的身份关系特殊情况,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抚养费(至原告18岁止)¥448000元为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结合本案,被告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体老板,是有固定收入的主体,依法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抚养费448000元;并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教育费、 医疗费 等; 对于 离婚抚养费代理词 应该怎么写的问题我们是可以参考上面的文章内容来进行书写的,一般情况我们请了律师的话都会有自己的书写办法,所以说对于离婚抚养费的代理词方面的问题我们是不用担心的。但是对于抚养费方面的法律规定我们还是需要了解的。

离婚案子原告代理词

关于张xx诉李xx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的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甘肃长庆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张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代理人听取了当事人陈述,并参加了本案的庭审调查,现依法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应准予离婚。

(一)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属于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

原、被告结婚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双方缺乏互相了解,没有深厚的夫妻感情,草率结婚,原告在婚后才发现被告有暴力倾向,加上被告在婚后不履行家庭义务,且双方性格不合,根本无法进行沟通、交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鉴于本案原、被告双方的感情基础很差,现原告坚决要求离婚,法院应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二)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感情破裂情形。

《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1条以及《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被告有殴打原告的行为,并且致原告受伤,原告肉体上遭受了很大的痛苦,被告时常辱骂、威胁原告对原告的精神造成了较大的伤害,原告的精神一直都处在恐惧之中,经常整夜失眠,有时从恶梦中惊醒,被告的暴力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精神伤害。其的行为已经构成家庭暴力。

(三)原、被告感情不和分居已达2年之久,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2015年,原被告发生矛盾,自此便两地分居,至今已有2年之久。

(四)原告离婚的态度坚决,双方再无和好可能,如不判决离婚,对双方并无实际意义。

代理人之前向原告了解双方情况时,原告一再表明态度:坚决要求离婚。如本次不判决离婚,将再次起诉,直到离婚为止。原告认为,根本无法和被告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婚姻法》规定可以诉

离婚,其立法目的就在于,对于一些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对方执意不肯离婚的情况,对于婚姻确实没有存续的必要的,可以用法律手段来结束双方的痛苦。如果只有双方同意离婚法院才可以判决离婚的话,法律就没有必要规定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了。

二、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原告,理由如下:

(一)孩子现在还很小,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怀;

(二)原、被告感情隔阂较大,若孩子由被告抚养权,原告的探望权必然会受到侵犯,到时候新的矛盾就会产生,不利于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

(三)被告脾气暴躁,且变化无常,被告抚养孩子很难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不适宜直接抚养孩子。

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请,不仅有事实根据,而且有法律依据,依法应当获得支持。

财产分割离婚代理词的格式是否有规定

财产分割 离婚 代理 词的格式是否有规定? 相对于其他 诉讼 文书,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大体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尾部的写法与 辩护词 大体相同。下面主要介绍代理词正文的写作要求。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3、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 一审 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三)正文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 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 证据 ,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3、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4、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5、如系 二审 ,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 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 代理词在写法上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代理词主要用证明的方法来写,对错误的观点有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驳斥,用反驳的方法来写,但通常是把正面说理与反面驳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正面说理为主,或两种方法兼而有之。 2、代理词必须在熟悉案情,了解真相,掌握材料基础上动笔制作,这样才能对案件了如指掌,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 3、代理记号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对纠纷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的分析论证。不能歪曲事实和法律,强词夺理,向法庭提出无理要求。 4、代理词所提意见要切合实际,掌握分寸;要以理服人,体现出解决问题诚意;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措词恳切,语气平和,这样才能为对方当事人和法庭所接受。 其实,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不建议离婚案件当中的原告或者被告自己来递交代理词的,代理词相较于诉讼书来说比较复杂一些,就拿财产分割的代理词来说,首先需要结合夫妻 离婚的原因 和我国 婚姻法 当中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依据来陈述案件的前因后果,没有一定 法律知识 的人是写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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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案件代理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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