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计算器(北京积分落户计算器官方yyyyyyyy)
北京积分落户积分计算方法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应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
(五)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企业近三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的可加分,最高加6分。
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六)纳税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近5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七)年龄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
(八)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九)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5年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如何申请北京积分落户?
近日印发
新版《管理办法》保持总体稳定,仍为12项条款,包括积分落户目标原则、资格条件、指标体系、基本流程和法律规范等内容,维持“4项资格条件+2项基础指标+7项导向指标”政策框架不变,主要对6项导向指标在操作层面进行了调整优化。
2020年,积分落户申报如何安排?
都在这张图里啦
相关政策问答
1.新版《管理办法》主要指标包括哪些?有什么特点?
答:新版《管理办法》继续保持“4+2+7”政策框架体系。即4个资格条件: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积分;2项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及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突出就业居住的基础性作用;7项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体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管理办法》紧密衔接,《操作管理细则》也同步进行了修订,对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创新创业、纳税等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2.与试行政策相比,新版政策进行了哪些调整?
答:新版政策主要对6个导向指标及操作层面进行了调整优化:教育背景指标增加了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人员可积分的内容,明确了就学期间社保及居住分值扣减规则,进一步体现就学、就业起点公平。职住区域指标将该计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调整为2018年1月1日,与试行政策实施时间一致,明确2018年1月1日后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予以积分,强化了首都人口和功能布局调整的导向。创新创业指标精简了关于申请人任职年限、工资收入等加分内容,同时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对获得一定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人员予以加分。此外,在新版《操作管理细则》中,优化了创新创业指标中部分奖项内容,扩大了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加分范围。纳税指标精简了申请人在京投资企业按照出资比例纳税可获加分的内容,同时进一步倡导持续稳定纳税的政策导向,并考虑申请人年度纳税额度存在一定波动的实际情况,调整为申请人近三年连续纳税,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平滑了分值差距。年龄指标调整为梯度赋分,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同时,明确了涉税违法行为、守法记录指标中行政拘留处罚的扣分时限均为“近5年”,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此外,政策推进方面,要求“用人单位须在京注册,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进一步强化诚信申报,加强社会监督和部门核查。
3.新版政策对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的认定有哪些调整?
答:新版《操作管理细则》对 “本细则发布之日(不含)前” 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居住的申请人,其连续居住年限的认定明确为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不再以“2017年1月1日(不含)”为界。2020年申报积分落户的申请人居住在北京市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的,可不必填报该指标,系统将根据申请人在京社保缴纳情况直接计算分值。
需要提示申请人注意的是,在2020年7月16日(含)后在京居住租赁住所的分值将严格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平台的备案信息进行认定,申请人应按照住建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未依法及时办理的,未来申报积分落户时将会影响该项指标积分。
4.新版《管理办法》中教育背景指标为何增加“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的表述?
答:教育背景指标的赋分原则是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也就是说就学一年的积分分值应与就业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衔接。在政策试行期间,不少申请人反映,完成了相应年限的全日制学习,因各种原因只取得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既不能获得就业、居住积分,也不能获得教育背景积分,有失公平。为确保政策公平公正,新版政策对教育背景指标进行了适当优化,明确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具体如下:
5.此次政策修订对职住区域指标的调整出于哪些考虑?指标调整后该如何计算?有何具体要求?
答:设置职住区域指标,主要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促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缓解中心城区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此次政策修订不再强调转移,将试行政策实施前已经且一直在城六区外其他行政区居住工作的人群纳入加分范围。同时,将该计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调整为2018年1月1日,与试行政策实施时间一致。具体操作详见下表:
需要说明的是,获得职住区域指标加分的申请人在积分落户申报的上一年度12月应满足该指标加分条件,即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同时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获得职住区域指标加分的申请人在取得落户资格后,还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
6.此次政策修订对创新创业指标调整有哪些考虑?
答:此次修订主要对创新创业指标进行了三方面调整,一是精简了创新创业指标对“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可获得加分”的规定。二是立足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和城市发展需求,为帮助支持处于成长阶段的优秀科创企业,增加了“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企业近三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的可积分,最高加6分”等内容。并在《操作管理细则》中对企业范围、投资机构、融资额度等做了进一步明确。三是为广泛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对创新创业指标涉及奖项进行了补充调整,增加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之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和特等奖等科技类奖项,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的“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决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的“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将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市性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可积分范围由前五名扩展至前十名。
7.此次政策修订对纳税指标调整有哪些考虑?具体是如何认定的?
答:此次修订主要对纳税指标进行了四方面调整:一是为突出体现对申请人个人实际贡献的评价和考量,精简了“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加6分”的表述;二是同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相衔接,将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调整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三是综合征求意见情况,考虑到申请人年度纳税额度存在一定波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平滑纳税指标得分差距,调整为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一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同时继续强调连续稳定,要求近三年个税纳税额均应大于零;四是明确了涉税违法行为“近5年”的减分期限,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在认定方面,《操作管理细则》已明确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以税款入库日期对应的金额为准,可参看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或完税证明中的入库日期。
8.此次政策修订对年龄指标调整有哪些考虑?调整以后是如何计算的?
答:新版《管理办法》将年龄指标由“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不能取得年龄加分”调整为梯度赋分,即:申请人在45周岁(不含)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月1日。以2020年申报为例,年龄指标积分操作详见下表:
9.今年具体的申报安排是什么?
答:2020年的积分落户申报将按新版政策组织实施,于7月17日8时正式开启申报系统,8月15日20时系统关闭,仍于10月15日起公示年度落户人员名单。详见下表:
10.正式申报开始前,需要申请人提前做哪些准备?有问题应如何咨询?
答:建议申请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下载阅读《积分落户申报手册》(2020年版),熟悉申报操作环节,提前做好房屋及学历学位信息填报准备,包括登录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核实自有住所备案信息、登录教育部相关网站核对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等。该专栏“积分模拟计算器”也结合修订政策进行了全面升级,建议申请人提前自测,合理安排申报。
11. 此次发布的积分落户政策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答:此次发布的《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将保持相对稳定,不设有效期,如遇国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况,市相关部门将及时研究,提前征求意见。
来源:央视新闻、发展北京
北京积分和落户积分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今年已经是北京积分落户的第四年,现在大部分的北漂都想积分落户在北京,而且北漂人应该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因此想在北京进行落户,也会对北京积分落户的规则先了解清楚,当然也有刚刚了解政策的小白。但是对于北京积分和落户积分的计算方法可以到系统进行申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填写,就会得出分数和排名。
一、北京落户积分的计算
如果在北京定居的申请人未满45岁,将加20分。申请人最近3年连续纳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劳动报酬个人所得税平均每年10万元以上;依法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企业缴纳的税款及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以上。
二、北京落户积分的规则
如果你签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或者投资企业,或者个体商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每年会得到3分。如果居住稳定,申请人有房产连续居住每年可获得1分,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后连续居住每年可获得0.5分。申请人获得的学历越高,分数越高,不累加只取最高项。注意取得学历过程中积累的社保和住房分数与学历不重叠。
虽然在北京落户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但是对于北漂的人来说是非常想在北京落户的,毕竟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已经奉献在北京了。但是北京落户的积分中含有社保、租房、郊区房、纳税等都含在其中,虽然很难,但是如果想在北京落户的,一定要了解落户的积分计算,这样才能更加清楚的知道能不能成功在北京落户。
北京落户怎样查自己积分多少
申请人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二是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是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是无违法犯罪记录
只要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即可申请落户,但每年的落户分数并不固定,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确定。
「 如何积分 」
在符合以上四项条件之后,就可以开始积分了,积分重点参考九个项目指标:
1、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等。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申请人自己有房、租房或者居住单位宿舍都可以申请,但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3、教育背景指标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
4、职住区域指标
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创新创业指标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可加分;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可加分。
6、纳税指标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加6分: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投资人、股东等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
不过,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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