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0(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0可以翻新吗)
2020年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政策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说,《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通知将其摆在8类乱占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目的就是要突出不准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总要求。”
扩展资料:
崔瑛表示,对‘八不准’未涵盖的其他农村乱占耕地行为,也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对“八不准”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表示,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特别注意分户的合理性基础上,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参考资料:人民网-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政策解读)
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2020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
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另外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扩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政策中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按照“三权”分置,把这个使用权这个市场适度放活,允许租赁,并将把所有权不变和资格权保护做好。20年之内农户如果签订了合同,按照新的三权分置,使用权流转给投资者。
除此之外2020年宅基地建房审批是必需的,建房户提出建房申请,经社、村同意(签字、盖章),村、镇建环办对用地及建房地点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行建房。
参考资料来源: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0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0继承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作为现行调整土地管理方面的专项法律,第八条确立了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在内的各种类型土地的所有权,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扩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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