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比例(纳税 滞纳金比例)
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滞纳金比例,多少合适?
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合适。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如果是一般的房屋租赁应约定违约金,而非滞纳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按下列方法计算:1、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2、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增加。3、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损失确定。房屋租赁合同指的是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会定期支付约定租金,并且在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整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中应该包括: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2、房屋的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设施状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以及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及房屋使用要求;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6、租赁的期限;7、房屋维修责任;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10、当然可能还有其他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税收滞纳金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1、税收滞纳金征收的比例及其计算:每日按照纳税人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国家税务局规定纳税滞纳金的比率是多少
国家税务局规定纳税滞纳金的比率是万分之五,从滞纳税款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家法定滞纳金百分比是多少呀?
滞纳金出现在很多领域里,不同领域缴纳比例不同,一般有万分之五、千分之二等等,具体如下:
1、最常见的为税收征收中,法律规定滞纳金为滞纳税款万分之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例如:纳税人小刘1月应纳税款为10000元,应在2月15日缴纳,但是小刘忘记了,到16日接到税务局催缴通知后才缴纳,那么小刘在缴纳10000元税纳款的同时,还需缴纳1天的滞金,即:10000元*1*0.05%=5.0元,滞纳金最少5元人民币。
2、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1、滞纳金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
2、滞纳金在民事领域中也频频露面,是因为一些如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具有行政管理的属性,对迟延履行义务的一方征收滞纳金是公权力行使的结果。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经过一系列的改革,不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主体、地位发生了变化,这些公用事业单位从行政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合同的一方主体。然而只有少数单位顺应改革的潮流,制定或修改了相关的规定,在其职能范围内废除了“滞纳金”制度,明确了“滞纳金”的说法。
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对原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作的修订,就取消了其中“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0.5‰的滞纳金”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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