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号转网新规施行(携号转网最新政策)
携号转网的政策文件有哪些?
答:除《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等法规和规章外,2019年1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对携号转网服务基本原则、总体要求、适用范围、禁止行为等进行了规定,2019年11月14日,三家运营商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分别发布了《携号转网服务实施细则》,对携号转网服务的具体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服务细节等进行了规定。
什么时候可以携号转网
2019年11月11日,工信部印发《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携号转网,也称作号码携带、移机不改号,也就是说一家电信运营商的用户,无需改变自己的手机号码,就能转而成为另一家电信运营商的用户,并享受其提供的各种服务。
2019年8月5日,携号转网进入落地阶段。11月10日,三大运营商携号转网服务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2019年11月27日,工信部召开携号转网启动仪式,即日起,携号转网正式在全国提供服务。
扩展资料:
截至2019年11月17日,下面这些号码现阶段不支持携号转网:
1、卫星移动业务号码:网号为1349、174等号码。
2、移动通信转售号码:网号为170、171、162、165、167等号码。
3、物联网号码:物联网专用网号(如146、148、149、140-144、1064号段等)号码以及其他用于物联网应用的普通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携号转网
携号转网条件
申请携号转网需要满足5个条件:
1、已在原运营商办理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入网;
2、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
3、与运营商结清已出账电信费用,如有未出账的电信费用(例如国际漫游费用等),与运营商已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
4、与运营商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
5、距离最近一次携号转网已满120日。
温馨提示:对于主副卡、融合、亲情等影响其他号码付费或资费套餐使用的业务,需先到联通自有营业厅解除绑定后方可办理携出。
工信部关于手机携号转网的规定?
2019年1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管理规定》,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规定》的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在全国实行“携号转网” 的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携号转网”服务管理,切实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及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规定》的重要作用
《管理规定》是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携号转网”是由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一项电信服务,用户可以依据本规定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提出申请,办理“携号转网”。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明确服务办理条件和流程并向社会公开,以保障用户在办理“携号转网”过程中规则更加透明,流程更加顺畅。
《管理规定》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重要指引。“携号转网”服务是一项惠民服务举措。《管理规定》通过明确企业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的红线,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共同维护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管理规定》是加强行业监管的重要依据。管理规定明确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不得存在的9类禁止性行为,为电信监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提供重要依据。
三、《管理规定》的制定过程
2019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前期充分论证基础上,启动了《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在《管理规定》制定过程中,一是梳理总结了试验五省(市)“携号转网”服务管理经验;二是征求了电信企业和全国各通信管理局相关意见,对规定涉及内容、操作实用性等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三是7月31日至8月14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四、《管理规定》的制定思路和原则
在前期征求意见基础上,根据意见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扣行业监管职责定位,在《管理规定》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三点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要求电信企业遵循用户方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协同配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携号转网”服务。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责任担当,要求电信企业制定“携号转网”服务实施细则,实施过程中加强协同,不断优化服务。
三是注重风险防范。要求电信企业明确告知用户面临的风险和损失,并获得用户确认。
五、《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共15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提出“携号转网”服务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遵循方便用户、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协同配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携号转网”服务。
二是明确“携号转网”服务适用的地域范围和号段范围。“携号转网”服务是指在同一本地网范围内,蜂窝移动电话用户变更签约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而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一项服务。现阶段该服务不包含物联网用户号码、卫星移动用户号码和移动通信转售用户号码。
三是明确电信管理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用户的权责关系。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携号转网”服务。电信管理机构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携号转网”服务实施监督检查。用户可以向电信业务经营者申请、办理“携号转网”服务,同时应当配合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身份信息一致性验证。
四是规定电信企业九类禁止性行为。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有妨碍服务、干扰用户选择、阻挠携转、降低通信服务质量、比较宣传、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五是要求电信企业向用户做好风险告知。明确告知用户办理“携号转网”服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并获用户确认。
携号转网规定来了!看看您是否满足条件
1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明确了携号转网相关流程和内容,并宣布11月10日已上线试运行全国“携号转网”系统。
为什么出台《管理规定》?用户怎么进行携号转网?运营商不配合携号转网怎么办?让经济日报记者来问您划重点。
为什么出台《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明确了电信管理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用户的权责关系,是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重要指引,是加强行业监管的重要依据。
比如,此前,有用户反映携号转网业务办理流程长,基础电信企业设置障碍为难用户;或是用户“在网协议”无法解除,或者办理业务“下月复下月”等。
对此,《管理规定》提出了电信企业九类禁止性行为,这就为电信监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提供了重要依据。
具体如下:
(一) 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二) 用户提出携号转网申请后,干扰用户自由选择;
(三) 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
(四) 采取拦截、限制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
(五) 在携号转网服务以及相关资费方案的宣传中进行比较宣传,提及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包括简称、标识)和资费方案名称等;编造、传播携号转网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夸大优惠事项或携号转网影响、欺骗误导用户,诋毁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
(六) 为携号转网用户设置专项资费方案和营销方案;
(七) 利用恶意代客办理携号转网、恶意代客申诉等各种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号转网服务正常运行;
(八) 用户退网后继续占用该携入号码;
(九) 其他违规行为。
这九类禁止性行为也可以说是《管理规定》的最大亮点了。
用户怎么进行携号转网?
整个携号转网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建设改造阶段,第二阶段是联调联测阶段,第三阶段是服务提供阶段。即在9月20日前,天津市、海南省、江西省、湖北省、云南省完成试验,按照“携号转网”管理政策正式提供服务。11月10日至25日,其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携号转网”服务上线试运行。11月30日前,全国范围内正式提供服务。
11月10日,根据“携号转网”全国推广工作进度安排,各电信企业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已完成全国“携号转网”系统建设改造,相关系统已于11月10日起上线试运行。除已正式提供“携号转网”服务的天津、江西、湖北、海南、云南五省(直辖市)外,全国其他26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企业将分阶段、分区域逐步开放“携号转网”服务申请,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和改进用户体验,为11月底全国正式提供“携号转网”服务做好准备。
携号转网为什么这么难?
携号转网要全面铺开需要妥善应对数据量庞大、涉及面甚广的两大挑战。
具体来说,一是对3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网络和运营系统实行改造,涉及近16亿移动用户运营系统的更新,工程之复杂、规模之大从全球来看也是前所未有的;二是要将与手机号捆绑的各项应用一起转网,还需对银行、保险、证券以及互联网企业等第三方平台进行同步改造,工程更为巨大。
目前,手机号码已广泛使用在各行各业的信息应用中,要维持原有应用不受影响,需要各行各业应用系统协同配合,确保用户“携号转网”后的使用体验。
尤其是,基础电信企业不仅要花费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大量的网络建设和系统改造,还很难因此带来多少收入。据了解,各基础电信企业除了要升级核心网设备,新建携号转网专用数据库,还要升级改造配套支撑系统、增值服务平台和计费结算系统,并完成大量内部测试工作及联调联测工作。此外,第三方服务平台也需实行配套改造。
有专家曾测算过,要在全国推进技术改造从而实现携号转网,至少需要投入几十亿元。
用户携号转网遭遇“不配合”怎么办?
首先,要明确哪些用户可以携号转网。按照此前的政策规定,申请携号转网的用户,要同时满足5个条件——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是实名登记的、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已结清或约定结清电信费用、没有或已解除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号码入网已满120个自然日。
如果确实满足了条件仍遇到故意为难呢?“携号转网是工信部近年来推出的重大专项之一,运营商自身也在积极推动该项工作进展。因此,用户大可不必担心运营商拖延不办。如果运营商确实存在消极拖延,用户可以向各省区市管理局以及工信部反映,将会得到妥善处理。”赛迪顾问信息通信产业研究中心分析师李朕说。
总而言之,这次,携号转网真的要来了。这段时间,三家运营商因为携号转网带来的竞争加大已经纷纷出招,包括增加老用户优惠、降低价格丰富套餐、提升服务增加用户黏性等等,不管三家如何竞争,用户都将成为最大赢家。
正如李朕所言,携号转网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三大运营商高枕无忧的状态将被改变,运营商必将向一个更加全面的服务提供商转变。在5G时代前夜,运营商更要提前布局,有效平衡流量资费和服务质量的关系,才能增加客户黏性。
携号转网的7个规定是哪些
《 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 》
为加强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及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遵循方便用户、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协同配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携号转网服务。
二、本规定所称携号转网服务,是指在同一本地网范围内,蜂窝移动通信用户(不含物联网用户)变更签约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而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一项服务。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对携号转网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四、用户可以依据本规定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提出申请,办理携号转网。
五、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携号转网服务,明确服务办理条件和流程并向社会公开。
六、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将携号转入用户视同为本网新入网用户,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有关规定,并确保携号转入用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
七、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通过适当方式明确告知用户办理携号转网服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并获得用户确认。
八、全面推进携号转网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电信业务经营者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用户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服务群众同满足需求相结合,切实做好相关政策落地保障工作。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应相互配合,确保用户携号转网服务正常办理和携号转网后的通信服务质量。
九、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二) 用户提出携号转网申请后,干扰用户自由选择;
(三) 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
(四) 采取拦截、限制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
(五) 在携号转网服务以及相关资费方案的宣传中进行比较宣传,提及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包括简称、标识)和资费方案名称等;编造、传播携号转网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夸大优惠事项或携号转网影响、欺骗误导用户,诋毁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
(六) 为携号转网用户设置专项资费方案和营销方案;
(七) 利用恶意代客办理携号转网、恶意代客申诉等各种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号转网服务正常运行;
(八) 用户退网后继续占用该携入号码;
(九) 其他违规行为。
十、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携号转网服务细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十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同步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用户应当配合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展身份信息一致性验证等相关工作。
十三、电信管理机构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携号转网服务实施监督检查。
十四、违反本规定的,电信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五、本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移动电话用户号码携带试验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函〔2014〕14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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