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交通法规(2013年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交规规定”直行让右行”,这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扩展资料:
直行与右边来车四个典型情况:
1、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见右边路口来车没有让行,发生相撞事故,且对方车没有违规行为,那么本车就应该是全部责任;
2、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见右边来车没有让行,发生相撞事故,且对方车有违规行为,那么就应该根据双方违规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可能是同等责任,也可能是主次责任;
3、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没有发现右边路口有来车,那么理所当然的就应该正常直行,行驶到过中线时突然发现右边路口有高速行驶的车辆过来,本车此时已经来不及躲让而相撞,如果本车也有违规行为,就应该根据违规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双方可能是同等责任,也可能是主次责任;
4、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没有发现右边路口有来车,那么理所当然的就应该正常直行,行驶到过中线时突然发现右边路口有高速行驶的车辆过来,本车此时已经来不及躲让而相撞,如果本车没有违规行为,对方就应该是全部责任。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
合理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规定地点”应理解为停车场、车库、停车泊位等,不包括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详细规定了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遵守的规定,比如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桥梁、陡坡停车;路边停车应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等。
对有上述违反规定停车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之规定,可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该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实施拖移的程序:(1)通过拍照等方式记录违法事实;(2)将违反停车规定的机动车拖移至指定的地点(公开拖车查询电话,并通过标志牌或者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3)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后,及时发还机动车。
新交通法规2013扣分变化项目
相信开车的人都知道,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国的实行了新交通法规,与旧交通法规比起来严厉了许多,特别是在扣分规定上,这也给驾驶员们敲响了警钟,减少了马路杀手的出现,下面是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的新交通法规2013扣分变化项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新增扣分规定:扣6分变12分项目:扣3分变6分项目:扣2分变3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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