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合同(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含用人单位的名称、地点及法定代表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等)和可备条款(含试用期条款、违约金条款等)。
劳动合同是传统民事合同结合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发展而来的一类特殊的合同,诚实信用原则也是具有人身性、从属性的劳动合同关系得以维系的一项基本原则。
这就要求不仅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诚信履行劳动合同明示或默示的义务,而且在劳动合同关系结束时以及结束后,双方也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应尽的义务,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照顾以及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忠实的附随义务。
为了避免双方因履行附随义务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劳动合同法》第50条将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予以法定化。由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性,对附随义务的规定也体现出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原则。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什么是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劳动争议发生后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劳动者至少应具备以下三方面的常识:(1)、提前准备。在劳动合同订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以便对合同文本内容有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对于双方协商约定的条款,尤应引起高度重视。(2)、把握内容。从全面保护个人利益出发,应清楚劳动合同的条款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法律规定的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负的责任共七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双方认为有必要明确约定的条款,应明确写明。(3)、重点了解。在把握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还应该清楚了解事关自身利益的两部分内容。一是在什么情况下了解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以及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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