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国内居住条例(外国人居住中国条例)
外国公民在中国定居有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婚姻法》,双方可以任意留在一方所在地。 外籍配偶无工作也可以留在中国,但需在中国的配偶写一份担保书,内容为:担保在中国的外国人配偶遵守中国法律,按期离境,一切经济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外籍配偶延期签证需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5个工作日办结,如果来时是6个月的签证,之后的续签每次都为6个月,第一次的延签费是250元RMB,第二次为500元RMB,第三次为750元RMB,以此类推。可以无限延期。 旅游探亲签证,不可以工作。若需工作,须先向劳动局申请办理就业证,再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许可,一般居留许可有效期为一年,并可多次往返中国,但原先的L签证就要注销了。 延期其入境签证,每次延期最多一年,一年后可续延期。结婚并在国内持续居住5年以上,可以申请在中国的永久居留权。签证的延期,可以到所居住城市的公安机关的外事办公室(或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办理。先找到他们的电话问一下办理签证延期所需要的手续然后再去。 居留许可是给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或在华留学的外籍人士办理的。若外籍人士不工作也不留学,则不可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如果外籍配偶在中国没有工作,到外事警察局(出入境管理局)去办理居留证。
外籍配偶如果在中国有工作,他就已经有居留证了,所以他可以在中国居住。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若想成为中国永久居民,应由本人向我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也可以由本人或委托其居住在国内的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县侨务办公室商同级公安机关,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入境、入户手续。
外国人申请中国永居条件
外国人申请中国永居条件如下: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5、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6、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7、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法律法规】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 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外国人申请中国永久居留条件
法律分析: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类申请人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2)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3)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4)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职称以上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类申请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2)重点高等学校3)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4)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4、上述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5、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6、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7、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什么时候允许外国人在中国租赁房屋居住 ,为后来建立什么提供了依据
南京条约的附件中规定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权。
根据南京条约,英国人在香港持有完全主权,包括居住权尽管条款中并未强调居住权。根据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英国人正式在条款中列明在五个开放口岸的置地居住权。此外作为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的跟风条约,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望厦条和中法五口通商章程黄埔条约也分别写明了美国法国人在中国的置地居住权。
外籍华人可以在中国长期居住吗
【法律分析】
外籍华人可以在中国长期居住,需要申请长期居留权。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人员,申请人应为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停留超过一百八十日。外籍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可由本人或者未满十八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局、县局提出申请。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要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经本人申请和公安部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公安部、外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第四十八条 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永久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居留和工作,凭本人的护照和永久居留证件出境入境。
外国人怎么可以合法在中国居住?
外国人在中国取得居留证证件就可以合法在中国居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十条 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根据居留事由签发相应类别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证件。
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九十日,最长为五年;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一百八十日,最长为五年。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四条 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扩展资料:
外国人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证的条件: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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