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的法律特征不包括)
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代理行为产生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的特征
从我国《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规定可以看出,代理具有如下特征:
(一) 代理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代理行为。以本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是代理区别于行纪或信托、居间等行为的重要特征。
(二) 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三) 代理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四)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一、代理的概念
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其中,代为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由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民事法律行为,并承受法律后果的人,称为被代理人。例如,某甲接受某乙的委托,以某乙的名义与某丙签订合同,而在某乙和某丙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可见,代理活动涉及到三方主体,其整体是代理法律关系,又包含着三部分内容。一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产生代理的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二是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称为代理行为;三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承受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某种法律关系。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从民法理论上讲,代理具有下列法律特征,使其区别于其他相近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就是说通过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能够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如代订合同而建立了买卖关系、代为履行债务而消灭了债权债务关系,这表明代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意义,同样是以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因此,代理行为区别于事务性的委托承办行为。诸如代为整理资料、校阅稿件、计算统计等行为,不能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上的代理行为。
(二)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是代替被代量人从事法律行为,以实施被代理人所追求的民事法律后果。显然,基于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应是被代理人,故代理人一般应用被代理人的名义人从事代理行为。
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02条和第403条的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授予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也对委托人产生约束力。因此可见,我国立法既在原则上确认显名代理,也在法定条件下承认隐名代理。
代理法律的一般特征有哪些
1、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
2、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即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
3、代理是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谓的独立意思表示;
4、代理人在代理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被代理人,代理人与第三人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甚至于代理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均由被代理人 承受,从而在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确立了法律关系。
扩展资料:
代理的标的须为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63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2款也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变动或者救济民事权利的行为,也可准用代理,如代理申请专利商标、办理登记、代理诉讼等。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身份行为,因其有专属性,不得代理,如结婚、离婚、收养等身份行为,不得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78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违法行为也不得代理,民法通则第67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理制度
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
特征如下:
1、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
2、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即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
3、代理是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为的独立意思表示。
4、代理人在代理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被代理人,代理人与第三人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甚至于代理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均由被代理人承受,从而在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确立了法律关系。
特点说明
从我国《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规定可以看出,代理具有如下特征:代理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代理行为。以本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是代理区别于行纪或信托、居间等行为的重要特征。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等。
代理有什么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3.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4.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不得代理(此类行为如本人未亲自实施,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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