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二胎政策(上海生二胎政策最新)
2021上海二胎补助政策最新消息上海生二胎有什么奖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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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津贴
上海女职工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其中,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生育保险基金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生育保险基金按60%计发,也就是说职工月平均工资越高,到手越高。
2、二胎补助
二胎补助分为两种,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一次性补贴。
一次性营养补助: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如果是难产、多胞胎,可以提高至50%。
一次性补贴:产妇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产妇300元。
3、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
对于满足条件的二胎家庭,中央和地方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助,并且新的计划生育补助调整了符合条件的家庭范围,但每个地区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也会有所区别,具体可咨询当地生育保险部门管理。
注意:生育津贴虽然高的可以到达10万上,但是根据上海2020年的平均工资水平6378元,98天产假来算,大部分人生育金一般到手在2万左右。
生育津贴哪里领取?
二胎符合国家基本国策,也能领取生育津贴,在提交报销申请之后,会在领取拨付单据后,不同地区发放时间不同,或是5个工作日后或是下个月固定时间,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如何申请?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准备所需材料,在婴儿出生后2个月内前往办理,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包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自生育之日起一年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
3、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
4、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4、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生育保险关于二胎报销的相关规定: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即二胎生育保险报销基本条件就是必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的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2、计划生育法第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即合法生育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3、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即合法生育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上海二胎产假2022年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上海二胎产假规定是128天。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一)员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二)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三)办理就医登记表。
(四)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五)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材料(各个区所需材料有所不同,大致分为以下材料):
(一)个人身证明;
(二)结婚证;
(三)户口簿;
(四)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五)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上海二胎产假2022年最新政策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残疾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上海最新二胎政策
不能。只有下列情况才能: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第二十二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三)在与内陆不连结的海岛定居的。第二十三条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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