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非法获利(基金经理非法获利怎么办)
基金经理非法获利11亿判刑多少年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规定,致使利益遭受损失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基金经理非法获利10亿可判多少年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规定,致使利益遭受损失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基金有经理偷吃的吗?
基金经理有偷吃的。
2014年12月19日林彤彤因涉嫌“利用未公开消息交易”罪,站在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的被告席上。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林彤彤在2009年2月到2013年11月担任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买卖格力电器、中国平安等108只股票,涉案金额2.5亿余元,非法获利185万余元。
扩展资料
操作手法:
1、基金经理拿着从客户那里募集来的巨额资金购买股票,同时将股票推荐给公募基金、保险资管等大资金,待股价拉升后再卖出,投资经理按照获利资金的一定比例抽成。
2、再如,多家资管机构基金经理私自达成台面下的“抽屉协议”,抱团持股拉升同一只或几只股票,约定好时点卖出获利,使得许多不明真相的中小散户成为最后的“接盘侠”。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涉鼠”基金经理年底集中过堂
如何看待网传大量基金经理通过场外期权开老鼠仓?
8月8日有网友在相关的社交平台上爆料出,有大量的基金经理通过场外期权开老鼠仓谋取非法的大额利益。这一个消息传出来以后,引发了广大网友朋友们的热议。小编认为这些基金经理的做法违反了金融方面的相关规定,加大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涉嫌违规操作,对于这种行为是需要进行严厉的打击与处理工作的。
相信有很多的网友朋友们都是十分的好奇,老鼠仓究竟指的是什么呢?小编在这里就给大家进行一下简单的介绍,老鼠仓主要是基金的经理开设一种新的股票,然后找到一些其他的投资人让他们投资的自己的股票,而自己新开设的这支股票的风险以及收益全部都是由开设人所承担的。所以一般而言,这种老鼠仓能够获得到的利润是相当的大的,比正常的股票要高很多。但是它所具备的风险性也是很高的,因为它同样也挂在拥有投资公司的投资人的名下,所以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不容易被甄别出来。投资人如果一不小心投资了此类的基金话,那么有可能就会带来非常多的损失。
但是也有很多的专业人士表示对这一起事件持有很大的保留意见,因为基金经理想要通过开老鼠仓来获取巨额利润,这中间涉及到一个非常专业的知识点,那就是场外期权。在金融领域方面能够熟练地掌握并且能够运用场外期权进行相关的金融活动的人员,可以说是相当的稀少的,大部分的基金经理都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
不管这一个事件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但是小编然后想要在这里提醒广大的市民朋友们,在进行投资的过程当中大家还是应该谨慎一些,一定要投资正规的基金不要因为贪图利润巨大就投资一些来历不明的基金,否则如果出现了问题,可能带来的财产损失是相当的大的,后果实在是不堪设想。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