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单身)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上海 经济适用房申请 条件有: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建设部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在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如下:
1、本市城镇居民
必须是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在上海居住,有上海户口连续满三年,在提出申请的所在地常住户口连续满两年。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要求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收入水平要求
三口或者以上的家庭人均可以支配的年收入少于等于六万元,人均财产少于等于十五万元。两口之家或者以下的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和人均财产按照上述标准上浮20%,就是说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少于等于七万二千元,人均财产少于等于十八万元。
4、申请人近期无售房或者赠房行为
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之内没有发生过房屋出售以及赠送行为,但是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予行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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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是一种社会保障性住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这类房屋在不同地方的申请条件是不同的。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如下:1、申领。申领审阅通过的家庭将通过核算机程序摇号获得轮候序号,并依据排序先后进当选房专场选购住所。2、受理。区房管局受理后,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有关复印件核对。3、公示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契合条件的申领人状况在拆迁现场或地点大街办事处公示栏进行10天的公示。4、审阅。初审过程中,大街(乡、镇)住所保证安排将在15个作业日内完结户籍年限、住所面积核对。初审通过的,区(县)住所保证安排在15个作业日内完结复审阅查,随后展开为期7天的复审公示。5、摇号和选房。第1次摇号断定轮候次第,树立轮候名册;第2次摇号断定采购或承租的经适房。6、购房。申领人自《购房证实》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持该证实、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经济适用住所出售单位采购经济适用住所。7、注册。居民采购经济适用住所后,应当按照规矩处理权属注册。
法律依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
本试行办法所称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及租金标准,面向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四)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五)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单身人士,可以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二)年龄符合规定标准;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五)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六)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申请购买、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市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如实填报申请文书,提交户籍、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收入和财产证明等资料,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
3、市房管局按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等等。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总之,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为,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上海经济房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适房。
【法律依据】:《上海市城镇户籍居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须知(二〇二一版)》 一、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5、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6、列入区政府房屋征收(拆迁)范围,且未享受过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的家庭,可以提出申请,但获得征收(拆迁)货币补偿款未自行购房的,五年内不得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或女性年满25周岁但不超过70周岁的,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申请人的年龄、婚姻状况和户口等年限以2021年6月30日为截至时点前溯计算。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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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2021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家庭成员在上海真实居住,具有上海城镇的常住户口连续满三年,并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已经连续满两年。家庭的人均住房的建筑面积要小于十五平方米,三个人及三人以上的家庭人均的年可支配收入要小于六万元,人均财产要小于十五万元。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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