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偷税漏税有什么后果(明星偷税漏税带来的影响)
明星逃税,会怎么样?
如果明星出现逃税漏税的现象会过受到国家法律政策的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依法纳税依法纳税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义务,因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逃税漏水,那么就是对国家利益与财产,的,侵犯这种时候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也会受到社会大众的指责。
明星偷税漏税的危害
明星偷税漏税的危害为影响国家的税收秩序,税收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明星偷税漏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会坐牢。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该以身作则,完成公民的纳税义务。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明星逃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明星逃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但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偷逃税是违法的,刑期在3至7年左右并处罚金。刑期主要是看偷逃税数额的多少来决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也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一般情况下,被税务机关查到后,能够及时整改的,属于初次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明星偷税漏税会坐牢吗
明星偷税漏税的,不一定会坐牢。明星偷税漏税是否需要坐牢,需要根据行为涉及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明星漏税的,不需要坐牢;明星偷税的,有可能需要坐牢。 明星偷税漏税的,不一定会坐牢。
首先,偷税与漏税是有区别的:偷税是纳税单位和个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漏税,一般是指作为纳税义务人的单位或个人无意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其次,偷税与漏税的处理不同:一般而言,偷税是纳税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漏税是纳税义务人无意发生的漏税行为。所以税务征收机关对这两种行为的处理不同。偷税的行为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漏税的行为人,行为人自己发现的,一般只需要主动向税务机关补缴漏缴的税款即可;如果是税务机关发现行为人漏缴税款的,税务机关会向行为人追缴漏缴的税款。
最后,针对明星偷税漏税的行为,要区分不同的情形进行区分:如果属于漏税的,则该明星及时向税务机关补缴税款即可。如果属于偷税的,税务机关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偷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明星漏税的,不需要坐牢;明星偷税的,有可能需要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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