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案例,工期索赔例题?
工期索赔例题?
工期索赔的案例现在很多,工期案例主要指未按规定期限完成工期,例有一工程队承包了某企业的一项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的工程,工程队进入工地按工程进展规定开始施工作业,而在作业中由于出现了未预知原因致使工期未按工期完成,而企业要求赔款,因为按工期完工,造成了损失。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怎么写?
这是一个典型的因业主直接发包工程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的案例。本案的事实是清楚的,争议焦点在于B单位是否负有总承包管理责任。
已经明确的事实:
1、业主直接发包玻璃幕墙工程并与C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2、B公司收取了总包管理费;
3、C公司未能履行合同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
对于焦点问题即B单位是否负有总承包责任的判定:
1、BC公司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且总包管理费由A单位支付,从这一点事实可以认定C单位不对B单位负有合同责任,而是直接对A单位负责;
2、AC单位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B单位履行施工配合义务,这一点并不合法,因为合同双方非经同意无权设定第三方权利义务;
3、如B单位按照AC单位的施工合同约定收取了总包管理费,应认定其已经认可并同意AC单位为其设定的权利义务,从而以事实履行构成三方之间的特殊合同关系;
4、值得注意的是,AC单位的施工合同设定B单位义务为:履行对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配合义务,而是“施工配合义务”与总包管理义务是两个不完全一致的概念,前者只负责配合施工工作,后者不仅要配合施工还要负责总承包管理,更要承担总承包责任;
5、AC单位设定A单位支付和B单位收取的是“总包管理费”,与AC设定并经B单位同意认可的对应义务“施工配合义务”相对应,两者的表述出现差异,应认定“总包管理费”是费用,而“施工配合义务”是B单位的合同权利义务和责任。
综上,如非因B单位履行“施工配合义务”过错,B单位不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因该责任于B单位同意认可的AC单位有关其义务的条款没有设定。因此,应当裁决如下:
1、裁定C单位承担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2、裁定由C单位承担质量返修义务,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3、裁定由C单位承担本案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用,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C单位作为业主直接发包的施工人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B单位可以就此向A单位提起施工索赔,索赔内容包括:
1、要求其顺延施工工期;
2、要求其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3、要求其责令C单位返工,以符合工程施工和设计标准;
4、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特别提醒:如果B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收据上写明的也是总包管理费,再加上A单位很容易找到B单位工作中的所谓“总包管理活动”,那就另当别论了。
工程索赔有什么技巧呢?
建筑工程索赔是门大学问,需要耐心学学看。如果把案例一并发上来怕看不过来,太多了。这里有索赔谈判技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谈判技巧是索赔谈判成功的重要因素,要使谈判取得成功,必须做到:
首先应事先做好谈判准备:知已知彼,百战不殆。认真做好谈判准备乃是促成谈判成功的首要因素,在同业主和监理开展索赔谈判时,应事先研究和统一谈判口径和策略。谈判人员应在统一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变的灵活策略,以争取主动。谈判中一要注意维护领导的权威;二要丢芝麻抓西瓜,不斤斤计较;三要控制主动权,并留有余地。谈判的最终决策者应是承包方的领导人,可实行幕后指挥,以防僵局和陷于被动。
注:在索赔支付过程中, 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对确定新单价和工程量方面经常存在不同意见。按合同规定,工程师有决定单价的权利,如果承包商认为工程师的决定不合理,而坚持自己的要求时,可同意接受工程师决定的“临时单价”, 或“临时价格”付款, 先拿到一部分索赔款, 对其余不足部分, 则书面通知工程师和业主,作为索赔款的余额,保留自己的索赔权利,否则,将失去将来要求付款的权利。
注意谈判艺术和技巧:实践证明,在谈判中采取强硬态度或软弱立场都是不可取的,难以获得满意的效果。因此,采取刚柔结合的立场容易奏效,既掌握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才能应付谈判的复杂局面;在谈判中要随时研究和掌握对方的心理,了解对方的意图;不要使用尖刻的话语刺激对方,伤害对方的自尊心,要以理服人,求得对方的理解:善于利用机遇,因势利导,用长远合作的利益来启发和打动对方;准备有进有退的策略。在谈判中该争的要争,该让的要让,使双方有得有失,寻求折衷办法;在谈判中要有坚持到底的精神,经受得住挫折的思想准备,决不能首先退出谈判,发脾气:对分歧意见,应相互考虑对方的观点共同寻求妥协的解决办法等。
我国工程索赔现状是怎样?承包商不敢索赔,是不是因为关系问题?
没时间成文,给你拟个提纲吧。
前言:工程赔偿的定义、范围和现状。建议不要用工程赔偿,不专业。应该是工程合同纠纷。现状到当地法院查工程合同纠纷的年度立案数。细分为三类:发包方告承包方,承包方告发包方,承包人之间。然后乘上系数=当年全国建筑工程总量金额/当地当年建筑工程总量,数据可用公开数据,口径一致就行。
我的经验,承包人之间的纠纷应该在80%上下。
并阐述论证的必要性
一、合同纠纷的成因。合理性和不合理性。
二、合同纠纷解决的法律分析
三、合同纠纷类别和解决建议
重点解决工程合同标准文本的修改建议。
四、意义和结束语
昆明一市民因高楼挡了老小区采光,状告地产公司索赔227万元,如何看待市民这一行为?他的诉求合理吗?
感谢邀约。说明市民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至于谁是谁非由法官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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