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侵权 >>

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侵权责任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区别)

2022-10-10 侵权

同学聚会,喝酒喝多了。要是出事的话。其他人的法律责任是多少?

因为聚会喝酒而导致同学出现意外,需要承担部分责任,还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1、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侵权责任法》第十条还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也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扩展资料:

同学聚会喝酒,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劝酒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第一种情况是强迫性劝酒。

比如用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经喝多了,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

2、第二种是明知对方不能喝,仍劝其喝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在这种情况下,强行劝酒需要承担责任;

3、第三种是未安全护送醉酒者。

如果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第四种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朋友和别人打架,我劝架结果朋友将别人打伤至轻伤我有责任吗?

轻伤及以上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劝架”如果有人证明没有动手,那么就没责任。打架发生后如果到了派出所,双方的口供里会提到本人的行为,如果对本人有利就没事了,如果没利,那就要去找其他证据来证明是在劝架并没有动手打人。

法律分析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要看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把别人打伤了,是需要赔偿别人的相关费用的。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民事赔偿的范围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规定来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共同侵权的赔偿

你已经选择了,给你一个详细点的: 

    一、关于共同侵害赔偿的问题,《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都有规定,其处理原则是一样的。

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5条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三、根据以上规定,老婆婆这方难以确定三个小孩到底是谁砸伤了她,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最好的或者说只能选择将三个小孩列为共同被告。

四、三个小孩,最大的才7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于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民法通则》第133条作了专门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五、三个小孩无诉讼行为能力,其父母属法定代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行政诉讼活动。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法定代理人不是当事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是当事人,而不是法定代理人;

     在起草起诉状时,应当将三个小孩列为共同被告,同时在三个小孩后列明他们的各自法定代理人(即其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探讨:共同危险行为中无因果关系可否免责

共同危险行为中,行为人能否证明其行为与损害之间无因果关系而免责,我国理论界一致存有争议。《侵权责任法》第十条规定,“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条款能否说明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事由是“确定具体侵权人”, 我国立法对“无因果关系免责”到底持肯定还是否定的态度?事实上,肯定说却更为站得住。理由如下:

其一,共同危险行为中的因果关系作为法律上的“推定”,应当可用证据加以推翻。如此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不能完全满足,从逻辑上将行为人应当因此免责。然而,否定反证推翻却将导致侵权法的两个解释难题,即因果关系要件客观上被取消,且共同危险行为规则客观上变成“固定更多债务人”之规则。

其二,“无因果关系免责”并不必然导致“全体免责”。危险行为人证明其行为与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并不容易,故而“全体免责”被夸张地高估了其发生的概率。

其三,否定说认为其立场更有利于激励行为人查找真正的加害人。然而事实上共同危险行为缺乏一定的意思联络,行为人并非更容易证明加害人。另外,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要目标并不在于查找制裁加害人,而在于帮助受害人获得赔偿。

其四,“能够确定具体加害人”时,应当适用单独侵权或共同侵权规则,而非将其定位为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事由。如此规定也容易造成共同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在结果上的“混同”,而难以在实践中进行区分。

其五,从制定者的基本角色与大陆法系共同危险行为规则的常规表述来看,《侵权责任法》第十条是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四条整体予以吸收,并按照国际一般表述重新表达。

无因果关系免责是共同危险行为规则的题中应有之义,它既尊重了民事证据法的推定逻辑,也符合侵权法的一般原理,同时与国际通行规则保持一致,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也应作“可免责”之解释。

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侵权责任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区别)

在共同危险行为中,侵权责任法为什么要规定行为人要证明谁是罪魁祸首才能免责

你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的规定是举证责任倒置,但不是要行为人证明真正侵权人,行为人只需证明自己的行为与侵权结果没有联系即可。 国家这么规定,是根据公平原则,保护被侵权人权利。

两人打架,第三人劝架,结果意外受伤,那么第三人的伤有谁承担责任?

二人打架造成第三方受伤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判断的标准是第三人的伤害是否由打架双方造成。具体的赔偿数额可由三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由公安局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

法律分析

按照不同情况,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两人打架,第三人劝架意外受伤,如果第三人的伤不是打架的两个人造成的,是第三人自己不小心造成的,第三人受伤的损失可以由打架的两个人适当补偿,第三人自己需要承担一部分;

2、两人打架,第三人劝架意外受伤,如果第三人的伤是打架的两个人其中一个人造成的,第三人受伤的损失由这个人赔偿,另一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两人打架,第三人劝架意外受伤,如果第三人的伤是打架的两个人共同造成的,第三人受伤的损失由两个人共同赔偿。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日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商品侵权的处罚标准(商品侵权的处罚标准最低限)
下一篇 24小时律师在线咨询(24小时律师在线询问)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侵权责任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区别)

同学聚会,喝酒喝多了。要是出事的话。其他人的法律责任是多少? 因为聚会喝酒而导致同学出现意外,需要承担部分责任,还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费用。法律依据:1、我国《侵权责任...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