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全文(刑法修正案 十一 全文)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时间
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生效。2020年12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文13条,修改条文34条。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
妨害安全驾驶罪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危险作业罪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妨害药品管理罪
欺诈发行证券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袭警罪
冒名顶替罪
高空抛物罪
催收非法债务罪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解读
修改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行为。修正案第三条,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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