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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体国际舞校考什么时间出成绩
2022年3月25日-29日。
202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查询系统已开通,查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29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查询期内登录广州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网下载并填写广州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复查申请表,接到申请后招生办与监察处共同完成复核,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
广州体育学院关于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通知
疫情尚未结束,大家尽量避免去人口聚集的地方。下面是广州体育学院关于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通知的相关信息。一起关注广州体育学院关于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通知吧!
各位考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保障我校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同意,我校对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方案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 组织远程(校考)的省份及专业安排
(一)郑州考点和南昌考点的考生已经于2020年1月份完成了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评分规则按我校之前公布的《广州体育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执行,考试成绩待其他省份结束校考后,统一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二)兰州考点、青岛考点、长沙考点和广州考点均按照远程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一定要符合生源所在地有关艺术类(校考)报考条件,不符合生源所在地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成绩无效。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如下表:
省份
招生专业
北京市
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表演(武术表演)
天津市
无
河北省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舞蹈学,表演(武术表演),表演(时尚表演)
山西省
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舞蹈学,表演(时尚表演)
内蒙古
舞蹈学
辽宁省
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
吉林省
表演(时尚表演)
黑龙江省
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表演(时尚表演)
上海市
无
江苏省
无
浙江省
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表演(时尚表演)
安徽省
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表演(时尚表演)
福建省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舞蹈学,表演(武术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表演(时尚表演)
江西省
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舞蹈学,表演(武术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表演(时尚表演)
山东省
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大众艺术体操),舞蹈学,
表演(武术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表演(时尚表演),
河南省
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
湖北省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 表演(武术表演)
湖南省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舞蹈学,
表演(武术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表演(时尚表演)
广东省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表演(武术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表演(时尚表演)
广西
舞蹈学,表演(武术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表演(时尚表演)
海南省
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表演(时尚表演)
重庆市
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
四川省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
贵州省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表演(武术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云南省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表演(武术表演)
西藏
无
陕西省
表演(时尚表演)
甘肃省
表演(武术表演),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
舞蹈学,表演(时尚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青海省
表演(时尚表演)
宁夏
表演(武术表演),舞蹈学,表演(时尚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新疆
表演(武术表演),表演(时尚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香港
澳门
台湾
体育教育专业,休闲体育专业(高尔夫),表演专业(时尚表演),表演(武术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粤语)
二、 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确认时间:2020年4月22日至23日
网上确认网址:
网上模拟考试时间:2020年4月22日至23日
网上正式考试时间:2020年4月25日至28日
三、线上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登录在线考试系统
目前校考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不再补报名。已完成校考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22至23日进行网上确认,按照确认后的系统提示进行模拟考试,正式考试的端口将在完成模拟考试后公布。
网上确认网址:
在正式开始线上考试之前,考生需要先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和考生姓名,以便进行身份核验。
信息输入完毕后,考生可点击“下一步:真人核验”按钮,进入到核验阶段。
(二)进行身份核验
为保证公平公正,考生必须进行身份核验。核验时,考生须选择背景干净、光线明亮处,开启手机摄像头拍照核验。
考生核验时采集的图像与视频资料,也将作为入学审核依据。
核验时,考生须露出完整面部,不能以口罩、围巾、帽子等遮盖耳鼻。
身份核验完成后,考生可正式进入在线考试流程。
(三)选择考试科目
考生完成身份核验之后,即可选择要参加的考试科目。
考生选择了自己报名的考试科目后,须仔细阅读考试须知。
线上校考模式属于新模式,考生须仔细阅读完考试须知,严格按照考试须知仔细检查设备、网络等问题,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四)逐项完成考试
考虑到有些考生可能不熟悉线上考试的具体操作,在开考正式项目前,考生须完成“模拟考试”来熟悉每个考试项目的具体流程。考生在“模拟考试”时上传的视频将不会用于考生成绩评定。每项考试前,考生须仔细阅读题目要求。考生准备好之后,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考试视频上传环节。
模拟测试没有具体的题目要求,正式考题会详细描述要求,考生须按要求上传录制好的考试视频。
点击“上传视频”按钮,上传符合考试大纲和题目要求的视频。视频上传时建议使用4G或高速WiFi网络,请保持手机屏幕常亮,以免上传过程被迫中断。视频大小不得超过2G,视频格式推荐使用H264编码的MP4格式。
考生逐项上传完所有考试视频后,点击“已经考完,请点此退出”按钮,即表示考试已经完成。
(五)温馨提示
1.考生考试时请保持手机电量充足,建议考生选择高速WIFI网络或者稳定4G网络,确保考试期间网络稳定流畅。同时,建议考生关闭手机通话和应用通知等功能,以免影响考试。
2.考生如在考试时因误操作或其他原因退出考试,应尽快从微信小程序回到考试流程,考试倒计时不会因退出考试而暂停。
3.上传视频文件要求:格式为MP4,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720P或1080P,帧率不低于20帧/秒,码率不超过2M,立体声伴音。
4.所上传的视频文件,考生不得离开画面。
5.视频文件不得进行二次剪辑、编辑或美化。
6.参加线上考试的考生,在正式考试前需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后方可进行正式考试。
7.各专业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广州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网-招生政策。
四、成绩查询和合格成绩划定
(一)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二)我校按照2020年考生专业校考合格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和合格线。
五、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除专业课考试外,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学校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安排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为准。
(二)根据我校招生录取章程,组织校考的专业,实行文化过资格线,按照各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详见我校招办官网公布的各专业招生简章)。学校网上录取工作由招生委员会负责,招办组织实施,监察处全程监督。
六、监督机制
(一)所有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在开学后进行身份复核,对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从我校本科招生网()上下载并填写《广州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复查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发送到gztyzsb@163.com邮箱,接到申请后学校招生办与监察处一起完成复核,并在一周内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复核是否存在漏评、漏阅、登分错,不重新评卷,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监察处电话:020-38026206
招生办电话:020-38024685
七、考生咨询、信访和请求援助的渠道
对于农村贫困地区等不具备参加远程测试条件的考生,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将积极协助联系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免费的远程测试环境及条件。
联系电话:020-38024685
传真:020-38027983
网址:
电子邮箱:gztyzsb@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68号广州体育学院行政楼4楼招生办公室
邮政邮编:510500
以上方案与考生生源地公布的校考方案不一致,以考生生源所在地主管部门公布方案为准。
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以上就是关于广州体育学院关于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通知公告。随着方舱医院的“退休”、援鄂医护人员的回家,全国各项工作也渐渐步入正轨。同时各省也确定了开学时间及考试时间。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动态更新并通知考试的报名和考试安排,更多资讯关注环球网校快问网站。
广州体育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广州体育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体育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8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68号,邮政编码:5105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体育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调配实施,便于学校完成各专业的招生名额。
第十六条 其他招生类型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详见《广州体育学院2020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体育类、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考生,只能且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业水平成绩要求,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体育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办法
(一)文科普通类、理科普通类录取细则:
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在第一志愿报考某专业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录满,则录取第二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依次类推。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和总分都相同时,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如有无高考排位的省份,则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二)艺术类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1.艺术类考生(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广东省舞蹈学专业考生外)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广东省舞蹈学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认可统考成绩的省份,按所在省投档原则投档后,按我校录取原则录取。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3.舞蹈学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值×100×0.3+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值×100×0.7)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4.舞蹈表演专业(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大众艺术体操)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值×100×0.3+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值×100×0.7)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专业考试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普通话、粤语)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值×100×0.5+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值×100×0.5)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专业考试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各省投档原则出档后,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值×100×0.5+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值×100×0.5)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专业考试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7.表演专业(时尚表演、武术表演)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值×100×0.3+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值×100×0.7)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专业考试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三)体育类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1.广东省内考生,体育类体育教育专业首先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计划数30%录取,如果文化成绩相同,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体育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其次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计划数70%录取,如果体育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文化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体育类其它专业出档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录取,如果文化成绩相同,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体育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2.广东省外考生,按各省投档原则出档后,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总分排位从高位到低位录取(如有无高考排位的省份,则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调剂到招生计划有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单独招生类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经济学、学前教育(幼儿体育与健康)、特殊教育(师范)、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每生每年5200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师范)、运动康复、休闲体育(康乐体育)每生每年5710元;康复治疗学每生每年6380元;艺术类专业、休闲体育专业(高尔夫):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标准,每生每年600-1500元。如2020年广东省政府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助学贷款、奖学金和助学金设置:
(一)详情于入学后见我校《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
(二)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思想表现好,运动成绩突出者,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或运动竞赛成绩奖励奖金。
(四)被选入学校代表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队员,视其运动等级及训练、比赛情况给予训练津贴和运动竞赛奖励。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8024685 传真:020-38027983
负责部门: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gztyzsb@163.com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 广州体育学院监察处
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
监督电话:020-38026838 传真:020-38026838
电子邮箱:gthfpy@126.com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州体育学院于2020年3月27日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体育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体育学院授权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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