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考网(山东自考网络助学成绩保留几年)
2022年山东自考报名时间和网站
同学,您好,2022年最新的自考报名时间和网站已经更新,这边及时咨询。
2022年自考报名时间和网站,自考报名考试时间分别是每年1.4.7.10月份。
自考本科报名条件如下: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考本科条件查询
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自考网上报名流程查看学历提升费用
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春华教育成立于2005年7月1日,开展各种学历进修课程查看自考报考政策
请问山东省的自考网上报名怎么报名?
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即可报名
山东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山东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只允许老考生参加。山东省2011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8日-12月30日,2011年1月4日至1月28日早8:00至晚22:00。首次报名的新考生仍然到当地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时间为2010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
2.考生在网上报名,须通过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支付报名费用(现已开通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并事先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请提前咨询您的持卡银行),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专业考试计划手册》、报考简章及有关注意事项。为保护考生信息的安全,考生须先输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经系统校验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报名过程,务必认真核对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以免选择错误给您的报考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网上报名过程中,请务必不要同时打开多个浏览器窗口进行多人报名,否则系统会报错。报名时不要使用浏览器上的“后退”、“前进”及“刷新”按钮,请使用报名系统内的“返回”或“下一步”按钮。
5.请尽量不要在网吧等不安全的计算机环境里报名,以确保您的银行账户安全。
6.网上报名时考生需选择报名点(安排考场),考生将在此报名点领取考试通知单和成绩合格证。
7.网上报名的考生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本次报名。根据屏幕提示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确认单(此确认单非考试通知单,此确认单是网上报名成功的唯一凭据,请务必打印并妥善保存)。如果因暂无打印机等条件限制未及时打印确认单,也可在报名期间随时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如果您的银行卡已经扣款,但是未能打印确认单,再次登录出现重新报名界面也无法打印确认单的情况,请不要再次报名,等待24小时以后重新登录,如果还出现重新报名不能打印确认单,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请勿重复支付费用。
8、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打印考试通知单,也可到所选择的报名点领取。
我是山东的一名自考考生,我想请问有关山东自考的比较权威的网站是那个网站?
5月4日 21:38 《山东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考查合格的“考查”课程和民办高校的“校考课程”不属免考范围。
第三条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业考试计划分为A:专科;B:独立本科段;C:本科(分为基础科段、本科段)。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分类:
1、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政治经济学(财)不属于公共政治课〕;
2、公共基础课: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物理(工);
3、专业基础课;
4、专业课。
第六条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各类高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及专科以上相同名称的公共政治课。
1、已学过“哲学”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2、已学过“政治经济学”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98年及以后入学的各类高校专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4、98年及以后入学的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第七条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考试合格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考试合格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第八条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物理(工):
1.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学过“物理”或“普通物理”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2.物理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第九条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1、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2、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第十条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公共外语[英语(一)、英语(二)]:
1、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2、获得大学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
3、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
4、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S-2级及以上级别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S-3级及以上级别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
第十一条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1、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已学过“计算机应用基础”并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2、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5.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第十二条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第二专业专科或本科,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2、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3、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第十三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课时间的18个学时。
第十四条各类高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已学完且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
第十五条外省(市、自治区)籍的人员,按要转考的有关规定转入我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已经达到我省某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要求的,按照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其免考课程也按本细则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已获得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于同学科门类的,只颁发新专业的毕业证书,不再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课程免考的手续:先由考生根据免考的要求,向其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免考课程的申请,并提供所需的原始证件,经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初审后,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具体办法、要求和时间按山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要求免考的应考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并加盖其院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3、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成绩证明,应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其主管人事部门的公章。
第十八条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免考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条本细则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书,是你自己买!!!!!!!!!!!!!!!考试大纲是教材的附录!!!!!!!!!
山东中小学教师开考自考9个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各市考委、教委(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05年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05]8号)精神,决定自2006年起对我省中小学教师开考“数学教育”等9个本科专业,现就有关开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公布开考专业的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大纲、提供自学用书、组织命题、制卷、考试实施、阅卷、考籍管理、颁布单科合格证书和审发毕业证书等工作。
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拟订全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的实施意见,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培训辅导的组织管理,指导各辅导院校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三、各市教育局负责本市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的管理工作、学员毕业思想品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确定本市教学点,负责教学点的管理,组织考生集体报名并到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考试手续等。
四、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安排考点、考场、具体组织考试,管理考生的考籍档案。
五、开考专业:开考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地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历史教育等9个本科专业。
六、确定山东省教育学院和曲阜师范大学为主考学校。主考学校参与制定各专业的考试大纲、命题、阅卷、毕业论文和实践环节的考核以及在毕业证书上副署、授予符合条件考生的学位等工作。
七、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符合鲁教师字[2005]8号文件的规定,具有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教师任职资格,报考专业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执教学科一致。
八、按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实践环节及毕业论文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并且符合报考资格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九、按鲁教考委[2002]22号文件录取的中小学教师自考生参加考试未毕业的考生,可随本轮次参加考试。
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各专业报名考试费等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自考网网站地址是哪个啊?现在山东自考信息网说的是哪个?
楼主列举的网址绝非官方网址!
此外,楼主发帖的目的性值得怀疑!
建议大家为了确保计算机安全。不要访问网站
补充一下:
是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官方机构,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威性
是山东省济南市自考办开设的官方网站,自考生网上报名等都要通过此网站,信息更新最快
是非官方的商业网站,提供自考网络辅导等项目,但不具有权威性
自考专科是先选学校吗?为什么山东自考网的那个公众号里面只有一些本科院校里面的专科专业?
其实自考最先应该选的是专业,选哪个学校没什么影响,因为你倒是从头到尾都是自己学,学校叫做主考院校,快毕业的时候管管你的毕业论文和答辩。毕业证书上也不会有学院名称,盖的章也是自考委员会的。
山东济南自考网官网是什么?
网址是:网页链接
进入后界面是:
另外,你在百度输入“山东济南自考网官网”就可以找到。
自考释义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自考制度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对学习的愿望十分强烈,已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主要有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3—4年,本科一般为4—5年。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科目的考试。
自考须知编辑
考前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开考前2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4.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6.入考场后按监考员指定的座位就座,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在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试号等栏目。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8.所有答题均答在答题卡上,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要求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笔或铅笔(除画图外)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9.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10.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11.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2.考试结束前要交卷出场的考生须先将答卷及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1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答卷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
14.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15.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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