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就业网)
湖北美院招生办电话多少?
027-68895091
以下为引用该校2010招生章程中的内容,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处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山路374号湖北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邮 编:430060
联系电话:027-68895035(办公室)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招生章程及有关招生未尽事宜由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版权归湖北美术学院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摘录、更改、转载、发表,违者必究。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本科)
通信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昙华林校区)
邮 编:430060
办公电话:027-68895091
查分网址:请于4月25日后登录 (湖北招生信息网)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湖北美术学院分数线2022
湖北美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北)如下:
一、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
1、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326分。
2、书法类:326分。
3、服装表演类:262分。
二、综合折算分或专业分计算基本规则
1、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2、书法类: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6+校考专业成绩×0.4)×2。
3、服装表演类:
按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三、其他说明
以上专业类型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省招办备案生源。美术理论类专业(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普通本科批类专业(工业设计、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录取分数线由湖北省招生办统一公布。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湖北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考研动画专业色彩及素描考试的内容?
《湖北美术学院考研动画专业色彩及素描考试的内容》百度网盘免费下载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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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620美术理论及色彩考研大纲一般只有国家统一考的科目会出大纲,比如数学、政治。但是专业课是不会出大纲的,因为专业课都是每个学校自己出的。如果你想要了解专业课更多的信息,那么你可以到湖北美术学院620美术理论及色彩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面去查询这个学校的专业目录。然后你也可以根据这个学校每年你考的这个专业的真题来分析重点,你也可以找考过这个专业的师兄师姐们交流,获取重点。有的学校会在考研时间前一个月开考研专业课培训班,这个要关注一下。具体的考试大纲比较少学校直接给出来,只会在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里面告诉你考试的科目,参考书目,少部分会在后面给出你一些考试重点,因为湖北美术学院620美术理论及色彩研究生处网站工作的老师都是行政人员,而出试题的都是教研老师,除非行政管理老师特别负责给你去向各老师要各科目考试大纲。湖北美术学院620美术理论及色彩研招网会发布,如果没有的话,就是湖北美术学院不提供考试大纲。
湖北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文化课多少分?
以下是湖北美术学院的的录取政策,大家可以按照公式计算!
评分办法、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专业考试各科满分100分。由我校专业教师组成阅卷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封闭式阅卷。
第十一条 我校专业考试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5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请于2013年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学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我校教学安排的需要,考生在高考时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英语成绩不低于65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5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服装表演专业不作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四条 考生在参加全国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在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考试类型一致(我校的四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美术理论类)。
第十五条 绘画设计类:1、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以专业最高成绩折算。
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方向,在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2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方向内。
第十六条 书法类: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服装表演类: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校考服装表演类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美术理论类: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2013年我校继续实施“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该计划作为“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之一,根据《2013年湖北美术学院致美拔尖人才选拔实施办法》,在2013年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中选拔30名,经严格测试后,拟定为计划对象。(详细规定与介绍请查询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专题专栏—致美拔尖人才计划)。
第二十条 动画(中外联合办学)录取原则:
1、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原则执行,不设英语、语文单科成绩限制,不单独设立该专业优录名额;
2、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3、根据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折算分录取控制分数线(该专业具体介绍见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组织机构—外事办公室,网址:)。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对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比例折算办法执行,根据政审体检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类型的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比例折算办法如下:
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
2.书法类:高考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
3.服装表演类:只考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美术理论类:专业作品审核合格后,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次录取。
5、以上专业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二十三条 根据考生在我校校考中填报的专业方向按院系分配专业优录名额,中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系、水彩画系、雕塑系专业总分排序前6名;环境艺术设计系、服装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专业总分排序前9名;动画学院、视觉传达系专业总分排序前10名;美术学系非理论类专业总分排序前3名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高考投档资格线并符合录取的相关条件,可不受我校总分折算方式和英语、语文单科成绩要求的限定,优先录取,(书法学、服装表演与设计、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方向除外。)我校附属中专部应届毕业生中品学兼优者,可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的各类考生,经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将视各省考生的成绩情况,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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