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深圳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官网)
关于深职自主招生
深职院2013年自主招生(面向普高)面试成绩
各位考生:
经报请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批复,同意我校2013年自主招生普通文理科及美术类专业在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计划,共计增加招生计划150人(其中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A、机械设计制造类、印刷技术、汽车类、旅游管理、行政管理各增加10人;建筑设计技术、工业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影视制作各增加20人)。
根据我校2013年自主招生方案规定: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类(专业)中按“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经笔试及面试成绩汇总,彭诗琪等575名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其中:
一、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原计划40人,现计划50人,最低拟录取资格线199.6分,拟录取50人。
二、计算机应用技术A专业:原计划40人,现计划50人,最低拟录取资格线197.2分,拟录取50人。
三、机械设计制造类专业:原计划40人,现计划50人,最低拟录取资格线198.8分,拟录取50人。
四、印刷技术专业:原计划40人,现计划50人,最低拟录取资格线191分,拟录取50人。
五、汽车类专业:原计划40人,现计划50人,最低拟录取资格线204.2分,拟录取50人。
六、旅游管理专业:原计划40人,现计划50人,最低拟录取资格线205分,拟录取50人。
七、行政管理专业:原计划40人,现计划50人,最低拟录取资格线207分,拟录取50人。
八、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原计划40人,现计划60人,最低拟录取资格线177.27分(达资格线考生中有3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拟录取60人。
九、工业设计专业:原计划30人,现计划50人,最低拟录取资格线178分(达资格线考生中有1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拟录取50人。
十、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专业:原计划30人,现计划50人,最低拟录取资格线176.93分(达资格线考生中有2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拟录取50人。
十一、影视制作专业:原计划30人,现计划50人,最低拟录取资格线165.6分,拟录取50人。
十二、音乐表演专业:计划15人,最低拟录取资格线177.4分。拟录取15人。
现公布我校2013年自主招生(面向普高)面试成绩,并公示拟录取名单(见附件)。
考生对公示成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通过传真(0755-26731216)或电子邮件(szptzs@163.com)的形式向我校招就办反映,反映情况者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最终录取结果以报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学校将及时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相关信息,并为正式录取的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公示时间:5月8日——5月12日
联系电话:0755-26731715;26731216(兼传真)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方案(面向普高毕业生)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积极探索、引导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3〕4号),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2013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条件:
①报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A、机械设计制造类、印刷技术、汽车类、旅游管理、行政管理的普高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或以上等级。
②报考建筑设计技术、工业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和影视制作的普高考生:限招美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或以上等级;2013年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成绩须在175分以上(含175分)。
③报考音乐表演的普高考生:限招音乐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或以上等级;2013年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成绩须在150分以上(含150分)。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普高毕业生)的总计划为425人,分12个专业(类)进行招生,招生科类分理科、文科、美术和音乐4类,学制均为3年。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类)。12个招生专业(类)中,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A、机械设计制造类限招普通理科类考生;汽车类和印刷技术普通文科类及理科类考生均可报考;旅游管理、行政管理限招普通文科类考生;建筑设计技术、工业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和影视制作限招普通美术类考生;音乐表演限招普通音乐类考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面向普高毕业生)》。
自主招生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如自主招生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限报一个专业(类),不得兼报。
②新生录取后,不能申请调整专业(类),请考生慎重填报。
③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注意部分专业的身体限制条件。
四、报考方式及考试费用
1. 报考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3年3月19日至4月5日登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获得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号,并通过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手工制作填写无效)。报名材料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②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的《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签名确认;
③普通高考报名回执(复印件);
④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美术和音乐考生还须提供术科联考成绩单(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在同一页上,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
⑥本人大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同底,每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及报名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报名号);
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符合附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须提供附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两项材料在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
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好。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4月5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未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2. 考试费用及收费方式
报考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粤价函〔2010〕79号和粤价函〔2003〕63号文件执行。
五、考核办法
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高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
1.笔试资格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能取得笔试资格,进入笔试考试。
2.文化成绩
①报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A、机械设计制造类、印刷技术、汽车类、旅游管理、行政管理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及附加分,两者相加即为文化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即:
文化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
②报考建筑设计技术、工业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影视制作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以及附加分总和乘以0.4,广东省术科联考成绩乘以0.4,两者相加所得即为文化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即:
文化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0.4+广东省术科联考成绩×0.4
3.面试资格
各专业(类)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及文化成绩划定各专业(类)文化成绩合格线。文化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各专业(类)获得面试资格考生的比例如下:
①报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A、机械设计制造类、印刷技术、汽车类、旅游管理、行政管理,按照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150%进入面试。
②报考建筑设计技术、工业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影视制作和音乐表演,按照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200%进入面试。
4.笔试、面试考试安排
①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考试时间为4月20日,面试时间为4月27日。考试地点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②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以2013年广东省高考大纲为依据,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在一份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英语和数学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类)分别进行面试,报考科类为文科、理科考生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报考科类为美术、音乐的考生面试采取专业专项素质测试方式进行。
③分值设置:总分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5.考生总分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①所有考生的总分依据文化成绩以及面试成绩(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两者相加即为考生总分。
②拟录取名单确认:学校根据考生总分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③拟录取名单公示: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6.附加分奖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获得附加分奖励资格:
①高中阶段在全国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②高中阶段在全省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地级以上市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
有篮球、游泳、田径、足球(男)、击剑、羽毛球、武术、跆拳道、排球、乒乓球类体育特长的考生,如符合以下条件(须提交证明材料),可通过参加对应的体育专项测试获得不超过20分的附加分奖励:
①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②中学阶段在地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体育专项测试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体育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考生经专项测试后,测试成绩96分—100分,奖励附加分20分;测试成绩91分—95分(含95分),奖励附加分15分;测试成绩86分—90分(含90分),奖励附加分10分;测试成绩85分,奖励附加分5分;测试成绩低于85分的不予奖励附加分。
以上获得附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如符合多项附加分奖励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附加分奖励最多不超过20分。符合附加分奖励条件的考生,附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附加分奖励以及附加分奖励的分值。附加分奖励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录取办法
1.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类)中按“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4.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高考时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本、专科层次的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及录取。
5.录取数据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并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七、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八、新生待遇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其户籍待遇按《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执行,即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到深圳市的手续。
2. 奖、助学金制度:
①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②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③助学金: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并可获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九、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3月19日-4月5日
接受考生自主招生报名
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4月6日-4月15日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
4月16日
参加笔试考生名单公示
学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
4月19日
领取笔试准考证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现场领取
4月20日
笔试考试
含附加分奖励认定(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月24日
公布笔试成绩以及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学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
4月26日
领取面试准考证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现场领取
4月27日
面试
5月8日左右
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
5月15日
拟录取名单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5月底
发放录取通知书
依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结果
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要什么材料
报名前准备
一、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方案(面向普高毕业生)》;
二、提前准备好电子照片,要求正面、免冠、头像较大,规格为384╳512像素,文件大小为4K-50K,格式为JPG;
三、准备好高考考生号(为高考报名的考生号,请勿与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混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美术类考生请准备好广东省美术术科联考成绩);
四、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前选择好要报考的一个专业类(专业)(一旦网上提交后,不能更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网上报名
一、考生请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首页自主招生(面向普高)专栏进入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二、网上报名时切勿使用繁体字、全角数字及其它不规范文字输入!
三、网上报名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请认真填报各项内容,填报错误将直接影响到自主招生录取、入学学习及毕业;
四、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先对信息进行保存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五、报名信息正式提交后请点击“打印”按钮生成《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并在1张A4页进行打印(如果出现打印两页的情况,请调整页边距)。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113
第五条 学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大道7098号,邮政编码:518055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省外为专科批次或提前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本校计算机网络技术、商务英语专业分别与华南师范大学网络工程(职业教育师范)、英语(职业教育师范)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本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本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华南师范大学相应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华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专科层次艺术类(音乐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考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如没有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区、市)及科类,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四条普通高考音乐类、美术类及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及术科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区、市)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其中,美术类、音乐类考生,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档。广东省内考生按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广东省外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五条 本校软件技术(中美合作)、金融管理(中澳合作)、物流管理(中美合作)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六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2020年四年制高职专科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学制四年,专科批次招生。完成三年学习后,成绩优秀的学生再进行一年的学习,考试合格者颁发四年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报考公务员、职雇员时,学历资格可享受与普通本科相同待遇,在企业就业的参照执行;不愿再续读的学生,考试合格者颁发三年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十条 对深圳市外(含省外)户籍的考生,其户籍待遇按《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迁移户口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及《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办理,即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到深圳市的手续。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一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三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及深圳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旅游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5000元/生·学年);美术类、音乐类及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金融管理(中澳合作)专业19000元/生·学年;物流管理(中美合作)和软件技术(中美合作)专业156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1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为:
1.新生奖学金:
按照学校在各省各科类(以各省各科类为单位,分别排队,含文科、理科、美术、音乐、广播电视编导五类)录取人数中达到本科线前10%发放新生奖学金(人数按照小数点四舍五入后取整,下同),考生总分不含加分,本科线以各省招办第一次公布为准,不含降分后的分数线。具体标准为:
①达到本科线前1%(含1%)的考生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人;
②达到本科线前1%—3%(含3%)的考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人;
③达到本科线前3%—10%(含10%)的考生奖励人民币2000元/人。
2.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4.助学金: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26731715、26731216
传真:0755-26731216
电子邮箱:szptzs@163.com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三十八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秦源
监督电话:0755-26019371
传真:0755-26019371
电子邮箱:jwb@szpt.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党委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7高职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报名入口在哪里?
2017学校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一般都是1月份下旬进行,比如2016年是1月15日~1月20日进行的(各院校入口不同,以简章为准)。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就跟高考上去是一样的~~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有哪些?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分专业招生专业(历史,广东省内,含深圳)有:
1、机电工程学院(深圳市外,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2、经济学院(深圳市外)
金融科技应用、大数据与会计、法律事务、社区管理与服务
3、管理学院(深圳市外)
港口与航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人力资源管理
4、传播工程学院(深圳市外,不招色盲)
包装策划与设计、数字图文信息处理技术、数字出版、传播与策划
5、商务外语学院(深圳市外)
国际商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法语、应用德语、应用外语(韩语)、应用外语(阿拉伯语)、应用外语(西班牙语)、应用外语(俄语)
6、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深圳市外)
材料工程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
7、建筑工程学院(深圳市外)
风景园林设计(不招色盲)、建筑设计(不招色盲)、建筑消防技术(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8、汽车与交通学院(深圳市外)
新能源汽车技术(不招色盲)、汽车电子技术(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不招色盲)、智能交通技术(不招色盲)
以上内容参考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分专业招生计划(广东省内,含深圳)
2019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9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
①广东省普通高考专科批文理类录取情况
文科(深圳市内)录取最低总分423分。
文科(深圳市外)录取最低总分491分。
理科(深圳市内)录取最低总分354分。
理科(深圳市外)录取最低总分431分。
②广东省普通高考专科批艺术类录取情况
美术(深圳市内)录取最低总分426分。
美术(深圳市外)录取最低总分478分。
音乐(深圳市内)录取最低总分456分。
音乐(深圳市外)录取最低总分463分。
扩展资料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基本介绍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内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院校之一。建校以来,深职院人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创造了中国高职教育的多个第一。
学校依托珠三角产业发展,秉承深圳特区改革创新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立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办学特色,各项事业取得骄人成绩,被誉为中国高职教育的“一面旗帜”。
学校现有留仙洞、西丽湖、官龙山、华侨城、凤凰山五个校区。学校设有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和体育部、工业中心、国际教育部等教学单位,招生专业80个。
学校探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五维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重心在“教育”、路径在“分层”、目标在“万众”、核心在“创新”、关键在“实践”)为引领,打造深圳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全球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及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培养的成长摇篮。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学院简介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录取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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