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冰墩墩(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冰墩墩心得)
南通一蛋糕店制售冰墩墩造型蛋糕被查,店方此举如何定性?
南通一个蛋糕店因为出售“冰墩墩”造型蛋糕被相关部门查出,目前该店涉嫌侵犯冬奥会组委会的知识产权,相关产品已经被下架,涉事金额还在调查之中。
一、冬奥会知识产权解答
通常情况下奥委会和举办城市会签订相关的要求,其中就有关于奥运会举办期间奥林匹克标志以及吉祥物知识产权的规定,在奥运会期间,所有涉及奥林匹克的知识产权都归国际奥委会所有,因此我国举行冬奥会期间,奥林匹克标志以及冰墩墩、雪容融的所有知识产权都由奥委会所有并且进行监督。
二、店家的行为涉及侵权
店家没有经过奥组委的许可和授权,私子在店内和网络平台上出售冰墩墩造型的蛋糕,用于店家自身获利,已经违背了上述的协议要求,也违反了我国的《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
经举报后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收集到相关证据,责令店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下架相关产品,后续会根据其获利金额进行相应的处罚。
按照法律规定,情节比较轻的可处以警告和1000元以内的罚款,情节比较严重,涉案金额比较庞大,且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的,可予以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三、如何鉴定侵权行为
该事件后不少网友表示那画了冰墩墩的画像是否也需要承担责任,专家也给出解读,这里的侵权针对的是利用冰墩墩的知识产权为自己获利,其性质是交易或者售卖,涉及到经济利益,这种是典型的侵权行为。
如果是自己制作的面点自己食用,不会损害到知识产权或者奥委会的经济利益,是不构成侵权行为的,也无需承担相应的处罚。
有人举报深圳粤海街道使用冰墩墩形象制作贴纸,这属于侵权行为吗?
这肯定不属于侵权行为,以下我们从冰墩墩的性质以及粤海街道使用冰墩墩行为是否侵权展开论述。
首先,冰墩墩这一形象肯定是美术作品的一种,这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而美术作品保护的界限是比较低的,假如他人没有商用或者降低该美术作品的艺术成分,那么他人是不构成侵权的。再从商标权的角度出发,奥委会已经注册了冰墩墩,作为他们的商标,他人没有经过商标所有人许可进行商业使用肯定是侵权的,然而粤海街道似乎并没有商用的目的以及行为。按照奥委会的相关条例,他们自己的条例里面也只是说冰墩墩不能用于商业目的的商业行为而已。
接着,粤海街道使用冰墩墩形象制作贴纸肯定是不属于侵权行为的。众所周知,当前深圳处于疫情比较困难的时候,当地的防疫压力比较大,将冰墩墩形象制作成防疫贴纸并没有降低冰墩墩这一形象的社会地位,也没有对奥委会所持有的冰墩墩商标造成负面影响,由于粤海街道的使用并非商业目的的使用,所以他们的行为肯定不太可能属于侵权行为,这是我们必须知道的事实。
最后,这一举报侵权行为其实是有点滑稽的。当地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贴纸并非出于商业目的,同时也没有将之用于商业行为,用于防疫行动只不过是给大家增加一些生活的乐趣以及精神支撑而已,假如这种使用都不是正当使用的话,那么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肯定就是过界了的。我们也不知道举报的人是出于什么心态去举报这种善意使用行为,他肯定是知道这种行为不构成侵权,也许这种恶意举报只是为了蹭点流量而已。
综上所述,深圳粤海街道使用冰墩墩形象制作贴纸并不是出于商业目的的商业行为,他们的这一行为并不构成侵权行为。
北京有人制售盗版冰墩墩获刑1年罚4万元,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看待此案?
这就是典型侵犯著作权案件。
侵犯作品的著作权
冰墩墩和雪容融从设计出来的那一刻起就属于版权作品。未经许可制造和销售盗版产品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是合理的。所以制造、销售盗版冰盾雪容容一年的处罚并不重。有些人认为惩罚有点重,只是因为他们对知识产权不太了解。早年,中国确实放松了知识产权。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也在不断增加。
影响国家利益
众所周知,奥运会是一个耗资巨大的项目。为了收回投资,国家一般在奥运会前后销售产品。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东京奥运会即使再艰苦也要举办。毕竟花出去的投资需要收回,这次冬奥会也是如此。其中,冰墩墩和雪容融的销售资金占比很大。官方旗舰店冰墩墩的正品手办,128元20万份的手办销量已经预售完毕。光是这一项就给国家带来了2000多万的利益。制造销售盗版冰墩墩和雪容融无疑是阻碍正常销售,已经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很多人对盗版的严重程度缺乏专业的认识
冰墩墩和雪容融之所以能够受到产权保护,不仅仅是因为北京冬奥会吉祥物的身份,更是为了让设计师的价值得到足够的重视和直观的呈现。任何风靡全球的形象,幕后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都无法估计,冰墩墩和雪容融的设计过程也是如此。综上所述,冰墩墩和雪容融作为受版权保护的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进行使用,但只要他们自己获利,就会涉嫌侵权甚至付出法律代价。既然知道了侵权的严重程度,商家和个人都要尽力避免制造、销售盗版商品的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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