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什么是侵权(举例说明什么是侵权行为)
什么是侵权?
侵权(delict)是指侵害他人权利或利益的行为。包括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前者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后者指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生活中会有很多侵权行为,什么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有哪些主要特征?
侵权行为是一个外来词语,其原含义一般是指一种为社会所不容许的违反公共行为规则致人损害的行为。侵权行为具有狭义和广义两个范畴。狭义的侵权行为是行为人自己的行为。广义的侵权行为不仅包括狭义的侵权行为,还包括行为人所控制、管领的对象或人的动静。这种广义上的侵权行为是人的行为的延长或延伸,亦构成侵权责任法中侵权行为。比如公司法人对其员工执行职务行为侵权的情形,饲养藏獒的人对藏獒伤害他人负担责任的情形等,都不是责任人自己直接实施了侵权行为,但是仍然要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原因在于这些情形属于本法中的广义的侵权行为范畴。狭义的侵权行为也就是一般侵权行为,广义的侵权行为就包括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据此,一般认为民法上的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对受法律保护的权益实施侵害,并对造成的后果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用了侵权行为的广义概念,调整所有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同时,该条规定了侵权行为的侵害客体,即“民事权益”,并且对具体的民事权利逐一进行列举,明确了本法的权利保护范围。
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要造成损害。仅有行为而无损害,不构成侵权行为。损害既有金钱等物质上的损害,也包括人身伤害、死亡,还有精神上的损害。只有存在损害才能体现出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他人的人身权利确实受到侵权行为侵害的事实。
第二,侵权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一般包括三种:一是侵害他人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简称侵权行为,是由侵权责任法来调整;二是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简称违约行为,是由合同法来调整;三是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行为,即既不属于侵权又不属于违约的其他民事违法行为,如取得不当得利有义务返还而不返还,接受遗赠而又不履行遗嘱所附义务等,目前这些行为由民法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律调整。
第三,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是绝对权利。绝对权利是指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权利人无须经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自身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都是绝对权利。由于绝对权的实现不需要他人行为的配合,也并非基于特定当事人请求基础上,所以,这类权利一旦受到侵害只能通过本法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来获得保护。这就与违约行为侵害的对象有明显不同。违约行为侵害的合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也就是权利人实现权利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这种权利受到侵害就只能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来请求保护。但是,对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由于侵权责任法中既没有明确表示认可,也没有明确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如果在将来的法律修正或者司法解释中,明确债权也可以作为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对象,其就是侵权行为侵害对象为绝对权利的一种例外。
第四,除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的特殊情形之外,侵权行为一般是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侵权行为一般以行为人主观过错为构成要件。在有些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也造成了损害,但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也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之所以要把过错作为一般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是因为过错本身包括了行为人的主观状态的不正当性和应受谴责性。当然,无论是侵权责任法还是民法通则都规定了一般侵权行为的例外,即在某些场合,即使不存在过错,行为人也要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但这需要以法律明确规定为前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任何机关、个人都不能认定无过错的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并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侵权行为产生的责任是法定责任。因侵权行为而要求行为人承担的责任是依据侵权责任法或其他特别法律的明确规定而不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责任。何种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何种相应的法律责任都是由法律规定产生的。这也与违约行为有质的差异。违约行为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产生的,即违约责任产生于法律支持认可的当事人双方的约定。
侵权是什么意思
侵权是指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
侵权行为的分类:
(1)按构成要件分
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
(2)按侵害对象分
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
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 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
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扩展资料
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一、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侵权民事责任的特征
1、侵权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不是道义责任;
2、侵权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不是刑事、行政责任;
3、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财产责任;
4、侵权责任以补偿性为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侵权
侵权是什么意思?
侵权(delict)是指侵害他人权利或利益的行为。包括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前者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后者指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这可以从词源学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证。在英语中,“侵权行为”一词称作“tort",来源于拉丁文“tortus ",原意是指扭曲和弯曲,它也用于将某人的手臂或腿砍掉的情形,此种含义仍然能从德语(jemanden einen Tort antum;Tortur)和法语(aviordu tort;faire du tortous)中找到,以后该词逐渐演化为错误(Wrong)的意思。在法语中,tortum和tort都是来源于拉丁语“delictum",其原意是“过错”,“罪过”。拉丁语名词delictum派生于动词delinqere(偏离正确的道路),意思是一个违法、一个失误或者一个错误。中文的“侵权行为”一词“最早于清末编定《大清民律》草案时才开始应用。”但是在旧中国民法中对侵权行为的概念却缺乏明确的界定。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