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是什么)

2022-10-04 民法典

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有两个孩子离婚最好的方式

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妻来说,如果没有孩子的话,离婚的时候比较容易一些,而如果有孩子的话,离婚对孩子伤害是比较大的,孩子只能跟着其中的一方,就会缺少父爱或者母爱,对孩子之后的成长影响也比较大,所以有孩子的夫妻分开的话要尽量选择不伤害孩子的放。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有两个孩子离婚最好的方式。

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有这些:

1、及早的告诉孩子,如果夫妻两人确实过不下去了,想要离婚,夫妻俩人和孩子好好商议,明确的告诉孩子父母想要离婚的原因,同时要注意说的时候注意语气,要诚恳和严肃,即使对方有过错,说的时候不要表现出仇恨,还有对于孩子问的问题,要保持客观理性的回答。

2、离婚后对孩子的各方面照顾都不要变,比如孩子的教育和生活起居方面,两人都要像离婚之前那样关心和照顾孩子,但也不要过度宠溺,还有要让孩子经常见对方,这样能弥补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弥补孩子对家庭缺失的失落感,孩子长大后三观才会正,心理也不会有问题。

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是什么)

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

     不管选择什么离婚方式,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抚养的主旨,主要是最有利于孩子原则。最不伤害的离婚方式为协议离婚。离婚分为两种形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30天冷静期主要是协议离婚的一环。1、行政协议离婚,是经过行政程序办理的协议离婚,具体是指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交回结婚证,办理离婚申请登记,30天冷静期后,双方都不撤回即可领取离婚证;2、诉讼协议离婚,是由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办理的协议离婚,具体是指夫妻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自愿离婚的协议书,或者双方亲自到法院作自愿离婚的庭审笔录,由法院审查以后,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并收回结婚证,自此,双方的夫妻关系解除。协议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干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不伤害孩子离婚的方式

最不伤害孩子离婚的方式

最不伤害孩子离婚的方式,离婚是很常见的事情了,现在很多人在婚姻关系中,不会选择委曲求全,过得不幸福就会选择离婚,但是离婚对于孩子上海是最大的,下面是最不伤害孩子离婚的方式

最不伤害孩子离婚的方式1

一、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是什么

1、夫妻及早告诉孩子

两个人确实是过不下去了,决定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和孩子商议,告诉孩子父母为何离婚,不能瞒着他,毕竟说话的语气要诚恳和严肃,夫妻两人都要在场,做到和平离婚,给孩子一个稳定平和的心态。

2、离婚了依旧是父母

对于孩子的归属问题,首先是问一下孩子的想法,若是父母本身有打算,确实有一方的条件更好,和孩子好好商议,并且告诉他,想和谁一起住都可以,虽然爸妈离婚了,但是依旧是孩子的父母,日常也会经常见面和来往。

3、不要过度愧疚溺爱他

若是两人离婚了,千万不要过度愧疚自己对孩子不公平,一定要按照以往的态度对待他,给他养成良好的三观,保持离婚前的原状,不然会使得孩子的心灵扭曲,以为这是应该的。

二、女人离婚千万不要带儿子吗

现实却是如此。

1、在现在这个社会中,若是一个女人离婚,本身就是一件掉价的事情,虽然这并是不女人的错,但是你不得不承认这是很多人的看法。

2、况且女人离婚还带了一个儿子。只对于想娶她的男人来说,压力倍增。毕竟根据中国的行情,养儿子确实很难,特别是结婚这一块就很让人亚历山大了,再者还不是自己亲生的,很少有男人会那么伟大。

3、女人离婚之后带不带儿子要看得现实一点,若是自己本身经济条件好,那么无所谓,但是若是自己条件不好,建议是给男方抚养,拍抛开其他为了孩子的未来。那种爱你就是爱你的一切,其实都是偶像剧里面的剧情。

最不伤害孩子离婚的方式2

一、什么情况必须离婚

1、当夫妻感情破裂的时候他们会长期分居,想通过这种方式使双方都能冷静下来。结果事情并没有好转,反而一拖再拖,分居已经成为两个人生活的习惯。这种情况就说明了一点,即使没有对方,生活也能过的滋润,与其拿着结婚证过着分居的生活,不如早点离婚各自寻找幸福。

2、“以爱之名”的家暴不可以容忍,一旦家暴了就说明人格有问题,跟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不说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孩子考虑,与孩子的成长一定不好,这种人情绪是不能自己控制的,也有情况连生命安全都会被威胁。所以一旦发生了家暴必须立马离婚,家暴只有零跟无数次的区别。

3、沾染了黄赌毒这些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的`人。这种人意志力极其薄弱,他们会以压力大身不由己做借口。有一次便有无数次,果断离婚便是保护自己的唯一出路。

4、一次出轨可能是意外两次就是背叛了。这样的婚姻基本上无药可救,还不如早点离婚对大家都好。

二、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

1、就是离婚证据的更好是不是,一旦决定离婚就应该尽早的让孩子知道,尽管离婚比较难以启齿也要这样做。告诉孩子的时候夫妻双方还应该都到场,并且不应该表现出特别的仇恨以及内疚。只要说话的语气诚恳严肃,且在回答孩子的问题的时候保持客观理性的回答,尽量真实。

2、离婚之后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以及生活起居方面,应该保持离婚前的原状。不要因为离婚感到内疚而过度的宠爱,这样更容易让孩子心灵扭曲,以为这是应该的。而且千万不能不让孩子见对方,要让孩子感受到你处理问题比较理性,才能让他受到的创伤尽早愈合。要知道只有三观正的家长才能教育出健康的孩子。

最不伤害孩子离婚的方式3

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

一、好聚好散

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再大的深仇大恨,那都是过去式了,到了分手这一刻,我们还是应该回归理性,缘分尽,心已死,也就不会再有痛和伤害了,如果你还有痛,那只能说明你还不甘心、不死心这段感情。

对于不甘心、不死心的感情来说,“一切的痛那都只是暂时的,分手也是迫不得已的,”当你这样试着去告诉自己,说服自己的时候,自然你的理性也就慢慢回归了,所以在面对破裂的婚姻时,做到释然地去接受,然后彼此才能真正做到好聚好散的和谐局面,因为这不仅仅是最低程度地减少了对孩子的伤害,还有利于接下来,理性地去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和探望权等等。

总之到了这个份上,顾全大局才是理性的智者,才是对孩子最有利的帮助。

还是让我们化干戈为玉帛,化痛恨为原谅吧。

二、原则上:谁更有能力抚养孩子以及孩子跟了谁最幸福,则孩子就归谁

在有孩子又离婚的夫妻身上,原则上:建议谁更有能力或者孩子跟了谁,会更幸福些,那么孩子则归谁,不过这种情况得有个前提,那就是有一方能力、条件确实是很糟糕,可以尝试这样去做。

因为对于这一点,似乎在现实中好像有些说不过去,毕竟到了这一步,谁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利,然而在两人同等的条件情况下,我个人认为孩子归谁都可以,只要彼此双方谈妥好,就行,毕竟都是为了孩子。

不过,如果有多个孩子的话,这种情况也就几乎不存在了,可以做到至少一人跟一个。

总之,为了孩子,彼此双方都要量力而行,理性思考,比如孩子跟了谁更有利?或者离婚后,孩子跟着自己,对自己再婚的影响有多大?离婚后能不能有条件抚养孩子,给予孩子一个相对来说还可以的环境?等等这些问题都应纳入思考的范围。

既“理性又不逞强,还做到了负责任才是最完美的”。

三、未有孩子实际抚养权的这一方,应该经常性地去探望孩子

假设你离婚后,并未有孩子的实际抚养权,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应该同前夫或者前妻沟通好,以便可以随时探望。

拥有实际抚养孩子的这方,切不可教唆孩子,说对方的坏话,歪曲事实,这样的观念就不要灌输了,对孩子对你都没有任何好处和帮助,搞不好还影响孩子的人格。

未有实际抚养孩子的这方,应做到时不时地去探望下孩子,不至于让孩子和你变得生疏陌生起来,这一点是非常有必要的,就算做不到经常性,一年有过一两次,也能在孩子的内心里留下不灭的印象,长此以往,你和孩子的感情并不会因为离婚了,而变得陌生。

平日里也可以经常性地通电话,这也是必不可少的,总之离婚了,如是这般地去做,不但给孩子建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还培养增进了你们的感情。

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看完离婚的4种模式

我是卢悦,一名从业15年的心理咨询师,想 从心理学的角度 ,为你解读一下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纠葛与恩怨。

可能有些真相对你来说太过残酷,以至于你下意识就会说:瞎JB扯淡!

但如果你准备好了,走出舒适区,恰恰是成长的开始。

01 弃妇和良心犯心里都有一个受伤的孩子

我们是如何看待离婚的?离婚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我们会发现,那种撕逼撕得很厉害的离婚中,往往会有一个 弃妇(夫) ,一个 良心犯 。

对很多人来说,离婚似乎就宣告着一个妃子被打入冷宫,他(她)的一生都会生活在愁云惨雾的世界末日;或者他不愿意成为社会的边缘人群,在他看来,离异人士就是败者组,没有婚姻的男人女人就是loser,被同情就是一种羞辱。

而对另一半来说,抛弃一个像孩子一样无助的人,就成了良心犯。

良心犯的 刑期不定,全在于他内心的成熟度 ,很多人对内疚的应对方式是试图 蒙混过关 ,假装它不存在,但其实它就像是阴雨天的老寒腿一样,会时不时地发作,让他内心深受煎熬。

无论如何,离婚所引发的 分离焦虑和丧失感 ,对我们的人格水平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很多人面具和皮袍下的原形被打将出来,我们内在受伤的小孩会被迫露面,对很多人而言这不啻于打开了“潘多拉之盒”。

无论是“弃妇”还是“良心犯”,他们内心都有一个深受创伤的内在的小孩的形象,也有一个伤害自己孩子的内在的父母的形象, 这两个角色是他们过去生活曾经受伤的经验所积累并内化起来的、对自己与他人形象的一种定义。

如果一个人从小就在努力从父母对自己的 忽略、苛责和强力的控制 中挣扎出来,那么当他离婚的时候,他就会 遇到小时候非常熟悉的体验。

他就重新变成了那个无力掌控自己生活的小孩。

用大白话说,就是“触景伤情”。

一个人咬牙发狠说,我长大了一定不要让自己的孩子也受到不完整的家庭之苦,这时候,他期待的是成为一个更好的父母养育者,和让一个孩子更开心和快乐,这么做的一切的 动因, 是他 误以为这样就可以修复他自己作为一个孩子受伤的创伤。

很多老人热衷于把孙子辈喂胖,好像这样就能喂饱那个挨饿的自己

02 迫害者、受害者和拯救者的游戏

在汶川地震灾区,我看到过一个镇长,他全家人都死了,他拼命不眠不休地工作了一个星期,然后被人强行送到病床上。他崩溃了,他试图用拯救他人来拯救自己,因为他不想触碰自己的痛苦,就试图成为拯救者来避免自己堕入受害者的角色。

离婚会让我们出现三个角色:迫害者、受害者和拯救者。

我们都不愿意成为迫害者,所以在离婚的时候,我们就会互相妖魔化都把对方当成迫害者,让自己成为受害者。

但离婚后,谁又都不愿意成为受害者,都希望成为拯救者。

第一种:父母是拯救者

有的离婚的女人(男人)期望前夫(前妻)遭罪,然后自己可以成为拯救者来拯救这个迷途的浪子,就像是《简爱》里的结局一样。

很多已经为人父母的离婚的女人(男人)则 把孩子当成受害者,自己是重要的拯救者,把前夫(前妻)当成迫害者。

于是很多人就会阻止对方探视孩子,或者孩子从对方家庭出来就会被妈妈(爸爸)问各种细节:你吃了什么,做了什么,见了谁,他们都说什么…… 有时父母一方还会故意找一些证据证明孩子在那边过得不好。

有些爸爸妈妈声称是为了关心孩子,怕孩子吃亏吃苦,但这其实是自己的 焦虑和嫉妒的情绪作祟 ,一方面她(他)把孩子当成受害者,如果孩子说有不爽的部分,她(他)就可以收集到更多的前夫是迫害者的证据,她(他)就可以稳定地做拯救者了。

另一方面她可能也会害怕听到孩子说:“妈妈,那个阿姨对我很好。”(“爸爸,有个叔叔对我很好。”)“他们过得比咱们过得好。”这就让她(他)又回到了可悲的“受害者”位置上,这是她(他)绝对不能接受的。

如果没有人愿意当受害者,那么做受害者的,只有是孩子了。 孩子“勇敢”地承担了父母都无法承受的痛苦,结果是什么呢?

这个孩子就要站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父母中有一方是恶魔。

这个孩子就要感觉到自己很糟糕,自己是一场悲剧的 牺牲品 ,长大后,她可能会非常痛恨自己的父母。

孩子会认同自己是一个不能长大的受害者,因为一旦长大,就意味着把受害者的角色还给自己的父母,这是他们无法承受的。

我见过很多孩子都在上大学前忽然网瘾大发,而父母那时本来约定等孩子上大学就离婚的。

第二种:父母是受害者

也有的父母从做一个受害者的角色中获益良多: 很抑郁的父母会使用孩子作为替代性的伴侣。

他们自然也不会愿意前夫或者前妻来“抢孩子”。

他们会重新和孩子一起睡,而且可能以前已经分床睡了。

你问家长,家长会说孩子需要更多的安抚,其实是父母需要。

因为他们无法区分自己内心的痛苦和孩子的痛苦的差异,所以他们就扭曲了现实,模糊了边界,以为自己感受到的都是孩子感受到的。

其实对孩子来说, 他们的核心痛苦不在于婚姻的完整感的丧失,而在于:

父母情绪的稳定,是否有正能量的气场 秩序和生活的改变是否被很好的消化。

在很多曾经早年遭遇离婚之痛的成年人的交流后,我发现,对他们来说童年最痛苦的记忆在于父母长久无法修复的扑克脸。父母被罩在情绪雾霾之中,他们在精神上已经和孩子失去了链接。

作为父母,我们无法保护孩子一生没有缺憾,我们无法阻止伤害在孩子身上发生,我们不能避免丧失会慢慢吞噬他的生命,正如我们也会慢慢丧失有活力的一切一样,我们唯一能给孩子的,就是面对一切生命的艰险和苦痛的心态。

记住,如果你承受不了的,你的孩子就一定承受不了。

第三种:父母是迫害者

很多父母在离婚后会陷入一种 狂欢 的状态,这往往是为了 压抑自己内在的抑郁。

比如因为外遇而离婚的父亲,会感觉自己 从地狱来到了天堂 ,完全没有离开一段关系的痛苦;

或者一个被抛弃的母亲,会不停地找男朋友,不断让孩子隔一段时间就认识新叔叔。

或者孩子会发现,爸爸妈妈成了超级工作狂……

这些方式要么是进入 隔离 的状态,远离有可能遭遇的 丧失感的抑郁 ,要么用过度的其他活动来 压抑对未来的焦虑 , 否认 自己有可能发生的痛苦。

这会让他们在客观上成为迫害者。

很多爸爸就因为无法承受内心的谴责,干脆就远离孩子,不探望孩子。因为每次面对孩子,他们都觉得自己是 罪人 。

而前妻看到一个生活糜烂的前夫,会感觉这个人是如此的不靠谱,不能让他带坏了孩子。

但如果孩子和父母待的时间不超过38%,就会和父母有隔阂,尤其在孩子11岁的时候,容易和父母有很大的冲突。

很多父母因为无法承受内心对于伤害孩子的痛苦,就试图让爷爷奶奶来带孩子,或者慢慢疏远孩子, 这对孩子最大的伤害在于孩子会觉得自己是父母生命的累赘,自己的存在失去了意义。

他们也不得不否认自己是对父母是有需要的,也会否认自己作为一个孩子的存在。

第四种:将孩子视为迫害者

或者,无论是良心犯还是弃妇都会脾气变暴,对孩子的耐心很容易耗光,对孩子开始恶言恶语或者冷漠以对……要么就将痛苦的来源放在孩子身上——“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也许现在可以有更好的生活!”

孩子也因此会有内疚感,可能会把自己也会把这个世界都“黑化”,形成一个“你不好”,“我也不好”的世界。

这样的存在,实在太艰难了,往往不得不到外面寻找温暖,比如早恋,或者到学校里以及某些其他抚养者那里,获得一些可以呼吸的空气,然后在三十多岁乃至四十多岁,开始修复自己早年的创伤。

03 没有成长,就不算“好的”离婚

离婚之苦,不在于分离,而在于我们如何安放内在受伤的小孩。

那个小孩是我们过去一直都排斥的,以为他不存在的,但在亲密关系受伤的时候,他就又回到我们身边,如果我们再想逃离,那么代价就是再次自我麻醉,并且将痛苦传递给下一代。

与其到外面的世界寻求安慰,或者把孩子看成是不堪一击的婴儿,把对方看成罪大恶极的坏人,不如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

不要着急去拯救世界了,最需要拯救的,就是你自己。

离婚了,最重要的不是忙于“跑路”,或者立刻跟前任划清界限。

你要给自己,也要给孩子重要的哀悼期。

如果离婚涉及到一系列的生活的改变,比如学校、住所的改变,要和孩子一起处理因此带来的变动对孩子乃至对我们自己的冲击。

我们没有什么灵丹妙药来应对人生的种种打击,我们只有顺应我们内心的伤痛,愿意正面直视它,接纳它的存在,并愿意和它对话,不要被心魔召唤,轻易的远离自己,轻易的投射恶意和脆弱给他人,好好安置我们自己的脆弱,安抚它,理解它,支持它,激励它,教会它长大。

一个好的离婚,就是走出“受害者、拯救者和迫害者”的三角循环,而为自己的人生增加 “支持者”、“理解者”和“挑战者”、“激励者”。

#心之助卢悦#,心之助情感心理平台创始人,心理学学者,资深媒体人,15年婚恋情感专家;央视、凤凰卫视、北京台多档节目特邀心理专家;畅销书作家,著有《爱情有毒》、《爱到绝处便逢生》《过日子就像玩闯关游戏》 、《亲密关系的重建》,各大平台均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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