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步骤(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步骤图)
个体户营业执照年审网上流程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流程:
企业必须按年度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工商平台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也就是说从以前的工商局监管变成了工商局及社会共同监管。其中必须公示企业自己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经查勘发现企业年度报告为虚假的,工商部门将出现严惩,严重的甚至将提起公事诉讼且企业不进行年报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
二、个体户工商年检所需材料:
1、登录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在线填写《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申请表》并打印1份;
2、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个体工商户本人办理网上申报验照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验照需在验照申请表中填写委托事项并签字,且在指定位置即复印件上粘贴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在办理验照符合手续时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
4、若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在办理验照复核时还须提交前置许可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个体户工商年检网上申报流程:
1、个体工商户需先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专属的注册号及经营者姓名登录用户界面;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委托人登录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后自行填写年度报告书;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人填写完毕相关申请书后须将其打印并提交书面材料,其中包括《申报意见书》、《验照申请表》;
4、携带《申报意见书》及其上所列材料前往营业执照的工商管理机关或者委托工商所进行验照复核手续。
个体户年报网上申报流程是什么?
个体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流程如下:
1、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
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
4、选择【新用户注册】;
5、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录;
6、登陆需要填写手机号接收验证码,验证码来得比较慢;
7、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年度】;
8、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9、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击【添加】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
10、【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贵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
11、【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如果没有可以【保存并下一步】;
12、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司】如果需要打印年报信息选择【预览打印】查看预览按ctlr p即可打印;
13、提交以后再到企业信用网查询你公司信息就能查看年报信息了。
选择相应省市进入,然后选择新用户注册之后,按照网页所弹跳出来的信息完成网上年报的内容,若你的年检报告符合一般性的要求,则在一定时间之后该网站会将你的公司信息进行公示。由于大多数人人都会比较信任官网上的信息,如此,对该个体户的业务拓展也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营业执照的年检从2014年3月1日起取消,同时改为网上申报进行年检。根据国家工商部门的规定,实行网上年检后,个体户再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工商部分由于没有受理权而不予受理。
个人营业执照网上怎么年检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进入后选择您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3、进入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4、选择新用户注册,个体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个体注册即可填表。
5、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设置密码后登陆(登录需要填写手机号接收验证码)。
6、登录后选择要报的年份。
7、开始填写基本信息,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开。
8、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到出资情况添加股东出资时间。
9、保存下一步,按要求填写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10、保存下一步,如无对外提供担保信息选择保存下一步。
11、按要求填写建档信息。
12、下一步预览并公示,如需打印选择预览打印。
13、提交后你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年检就完成了。营业执照是公司及个体经营者在进行经营活动时,不可或缺的许可证之一。由于科技的不断进步,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择自己创业当老板,开公司或个体户,那么问题来了,我们都知道开公司或个体户需要办营业执照,有些人会问那办完之后还管吗,毫无疑问肯定是要管的需要每年给营业执照年检,下
拓展资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未按时申报会有的后果:
1、企业逾期不报送公示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逾期不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2、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查询。
法律依据: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2、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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