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案例分析题怎么做(侵权案例分析题做法)
侵权行为法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陈志光夫妇到某餐厅吃饭,一对母女带着一只狗坐在陈志光夫妇的对面,点来了饭菜,让狗在饭桌上吃,小狗则吃得津津有味。陈志光夫妇认为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了损害,要求餐厅老板解决,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餐厅老板赔偿精神损害。
分析本案并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被告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为什么?
(2)本案如何判决(请说明责任方式),为什么?
参考答案要点:
(1)本案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侵权行为。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内容,法律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侵害人格尊严的,对侵权行为人应当追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餐厅准许人狗同餐,侵害的正是人格尊严的权利。一般人格权是一种最基本的人格权,包括的内容是人格平等、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这种权利的作用,是概括和指导所有的具体人格权,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内容,解释具体人格权的含义,创造新的人格权;补充具体人格权的立法不足。当某些人格利益应当保护,但是所有的具体人格权还不能将其包括的时候,就应当依据一般人格权即人格尊严,认定侵权行为,并予以制裁。人狗同餐,让狗在人吃饭的餐厅中跟人一起进餐,并且使用的是人进餐的餐具,这正是对人的人格尊严的侵害。爱护自然,爱护动物,都是应该的,但是,在社会中,任何人都是权利的主体,任何狗都是权利的客体。如果为了爱护动物,就把人与狗的地位同等起来,这恐怕就是爱狗的人也是不愿看到的;
(2)被告的行为是对原告人格尊严的亵渎和漠视,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责任方式应当是赔礼道歉并应当承担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其他民事责任方式不宜适用于本案。
侵权责任法案例分析题目
你好酒店在甲吃饭期间有安全保障义务,在甲吃饭期间保护你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本案中,酒店保安有义务制止打斗,而其并没有出面制止,有明显的过错,也即酒店存在间接侵权行为。而直接侵权人是乙,乙应当承担直接的损害赔偿责任,酒店承担补充责任(即当乙无法赔偿时,才由酒店赔偿)。
怎么做专利案例分析?
尊敬的楼主您好
在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时 请您先看看什么叫专利依据 我给您提供相关资料
专利权利要求的依据
专利权利要求的依据
专利权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效力所及的发明创造范围。了解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无论对专利权人还是公众都是非常重要的。正确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才能从法律上真正维护专利权人的利益,打击专利侵权行为,促进专利制度的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有形财产的保护范围以有形财产本身来确定,这一点人们并不陌生。与有形财产不同,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保护范围的确定有其特殊性。专利申请文件主要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摘要等三大部分,顾名思义,权利要求书应当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基本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又进一步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示保护的范围。”可见,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是由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本身的技术特征组成的,技术特征及其组合构成了权利要求书的权利要求。确定了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也就确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书应以说明书为依据,是指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在说明书中充分公开,即权利要求的范围不得超出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有经验的专利代理人通常先写好权利要求书,然后将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基本原文不动地搬到说明书,作为实施技术方案(即专利实施例)之前的对整个技术方案本质特征的概括,以避免说明书的内容不支持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应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不仅是文字内容描述的一致,而且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特征,按照说明书所给出的技术方案还应能实现或达到。
其一根据您的问题(甲乙公司是否可以制造带坐板、椅背和四个椅脚的椅子?为什么?)我来回答!~
答:甲乙双方对该专利权没有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均不可制造。
其二根据您的问题(如果乙公司想无效专利A,他应该如何检索无效证据?)我来回答!~
答:乙不可宣告专利无效 因为其中专利检索主要分为以下阶段:一是技术开发之前的检索(不仅包含专利信息),主要目的是防止重复研究并确定研究课题的方向;二是专利审查程序中的检索,主要目的是专利局审查员利用检索数据库对专利审查请文件(主要指发明)所涉及的技术方案进行检索以确定其新颖性、创造性;三是专利无效程序中的检索,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无效请求人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数据库中检索破坏授权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文献的过程;四是专利侵权诉讼中,被诉人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数据库中检索破坏授权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文献的过程,主要是基于“现有技术抗辩原则”而采取的措施;此外还包括实用新型专利检索、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失效专利的利用检索、专利技术转让检索等内容。
参考文献 给您提供详细资料(如下)
1)无效程序中的专利检索
专利权是申请人(专利权人)通过国家授权获得某一技术方案在某一段时间内垄断使用的权利,如果权利人一旦获得专利授权,这就意味着其在该领域的垄断地位;专利权具有排他性,绝对性以及侵权认定不考虑主观因素的特点。因此,如果专利审查员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因漏检而未发现破坏该专利申请新颖性的文献,将会不正当侵犯合法使用该技术(现有技术或者抵触申请)的可能性,因此无效程序显得至关重要。
现行《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任何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规定,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包括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新颖性)、第23条(创造性)、第26条第3款(公开不充分)、第4款(不支持)、第33条(修改超范围)或者实施细则第2条(专利的定义)、第13条第1款(重复授权)、第20条第1款(不清楚)、第21条第2款(缺必特)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5条(违反国家法律等)、第25条(客体范围)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9条(先申请原则)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在无效程序中,专利检索主要是通过检索专利文献、非专利文献发现破坏该授权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过程,对实施细则其他无效理由较少涉及。根据“检索无穷尽原则”,可以大胆设想,除极少数的开创性发明而言,只要是数据库合适、检索策略适当,通过检索将一件普通的专利申请无效是关键。当然,审查员或者无效请求人都会考虑到花费的人力、无力等“检索时间、成本”以及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适时中止专利检索,通过创造性或者其他无效理由提起无效主张。
(2)侵权诉讼程序中的专利检索
按照专利法的立法本意,如果专利权人发现第三人在本国内(此处不包括PCT申请)通过使用或者制造手段[1]侵犯了其获得的专利权,将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专利制度最“美丽”的地方就在于其鼓励发明人通过创造性劳动进行发明创造,并通过合理途径授权其获得垄断专利权,进而授权其获得在市场上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当起发现第三人侵权行为后,可以法律武器进攻对手并取得胜利,这是完美的“理论模型”[2].然而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理论都会变为现实,势必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麻烦。
因此,在权利人没有十足把握保证其专利的稳定性为100%的前提下,然而眼瞅着竞争对手在市场上侵犯其专利权总有些不甘心,所以其一般会通过“诉前专利稳定性检索”,即“侵权诉讼前检索”。相对而言,如果权利人通过检索发现本身的专利稳定性较高将会提起侵权诉讼,相应的,被诉人也会自然而然的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或者专利稳定性检索,即“侵权诉讼后检索”。考虑到经济负担或者检索成本,如果没有发现破坏其新颖性的文件,被诉人一般会通过创造性及其它无效理由提起无效请求(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在经济负担能力范围内检索到了相应的破坏其新颖性的文件,被诉人便没有必要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了,直接依据“现有技术抗辩原则[3]”击败对手。
可见,专利检索在专利无效、侵权诉讼程序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那么如何利用纷繁复杂的检索数据库(德温特、EPOQUE、专业期刊等)通过有效地检索策略(检索入口、检索式和检索词等)得到理想的专利检索结果呢?
三、专利无效、侵权诉讼程序中检索的目的、方式或方法
(一)专利检索的目的
1、确定现有技术
如上述所述,确定现有技术是专利检索的直接目的。
2、检索抵触申请文件
对于实在无法获得现有技术的专利检索,如果能够确定抵触申请文件,也不矢一个好的途径,但需要特别注意在无效宣告请求中,抵触申请不能用来评价所涉专利的创造性,只能利用该抵触申请已公开的技术方案对其新颖性进行评述,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诉讼技巧和策略。
3、检索导致重复授权的文件
专利法第13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同意申请人或者其他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多指未经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或者“非正常申请”)的,在无效宣告中可以使用。在侵权诉讼中,被告证明自己也获得与原告相同的有效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经过审理,当法院可以认定两个专利的技术内容相同时,应当根据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作出判决,尼欧普兰汽车有限公司诉北京中通星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即采用了此方法[4].
其三根据您的问题(假如甲公司想无效专利B,他找不到跟专利B完全相同的专利来主张新颖性,他应该找一件什么伤的对比文件来与专利A结合主张专利B不具备创造性?)我来回答!~
以甲的专利可分析乙专利无效性,通过权力说明书的要求。
其四根据您的问题(请设计至少两种不落入以上两种专利的椅子,并说明为什么不落入?)我帮你考虑考虑 难以回答为什么 谢谢!~
一定要人性化 舒适性 新颖性
根据以上情况 希望帮助到您 给您以启发 如有问题 继续发问
谢谢采纳 满意一定要加分哦。
辛苦呀 打了这么多字 这个问题给您回答了将近1个来小时。祝您成功!~
急急急!关于商标侵权的一个案例分析题
本案例属商标侵权行为。具体行为为:华丰公司没有按规定支付商标使用许可费。天力公司登报shu声明收回“天力杀”商标使用权,并书面通知了华丰公司。
华丰公司仍将“天力杀”用作其产品商标并在市场上销售。这种行为一般在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里面会注明的。
中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扩展资料:
四个要素: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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