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网上申请平台(重庆公租房申请网站)
重庆公租房如何网上申请?
进入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官网中的公租房申请人资格审查页面,然后点击立即办理。
2.
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审核资料。
3.
重庆公租房官网地址
重庆公租房官网地址: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包含了工作动态、新闻动态、申请指南、机构设置、项目展示、深度观察、政策法规七大栏目。其中,官网中的网上办事大厅是该网站的核心功能,对其进行如下列举:
1、公告公示
这个栏目包含了申请公租房的公告、配租房源、审核结果、摇号结果、续租公示等多方面的不同需求功能。
2、申请单查询
在这个栏目可以通过地图的形式,直接查看各个区的申请人资格审查。
3、申请结果查询
在这个栏目,可以输入姓名与身份证信息,对个人申请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4、在线申请
这个栏目提供了在线申请的通道,无需到现场进行申请,根据相关提示进行操作。
5、签约入驻
这个栏目提供了签约入住的查询,只需要输入姓名与身份证号就可以对申请人的入住信息进行查询,同时还提供了签约入住流程的提示信息。
6、在线报修
这个栏目对入住的房屋提供了需要修缮的通道,在线提交预约进行修缮处理。
7、表格下载
这个栏目提供了《重庆市公共租赁房换租申请表》、《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表》、《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三份申请表供申请人员下载填写。
扩展资料:
重庆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
1、如果遇到一些政策上的疑问,当网站的政策信息不能帮助解决,可以通过电话的形式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3-63651390 投诉电话:023-60841520。
2、该网站提供了重庆公租房历史的记录杂质——《公租房社区之窗》,通过每期的杂质,不仅能对公租房管理与分配透明化进行了解,也对公租房每个小区的环境、文化、活动进行更详尽的了解,对个人申请心仪的小区公租房提供了有图有真相的可靠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首页
重庆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重庆公租房申请方法如下:
1、首先审核重庆公租房配租:首先审查自己条件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相关政策。
2、接受受理: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于重庆公租房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3、经过初审:自重庆公租房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通过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合格的重庆公租房人员将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关理由。
5、出示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公租房可以在重庆公租房官网上进行网上申请,网上提交资料,也可以在重庆主城区任何一个公租房申请点提交资料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进行下一轮摇号,关注摇号结果就可以了,摇号摇到了会给你寄配租通知书,所以地址要写能收件的地址。
重庆如何申请公租房及条件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重庆公租房申请材料
1、重庆市公租房申请表
2、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
3、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4、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②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③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④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二、复审
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轮候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五、配租
市公租房管理局应当将配租房源的户型、数量、地点、申请时间段等相关信息在公租房信息网和指定报刊上适时公布。并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租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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