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汽油(泼汽油吓唬人能判几年)
哈尔滨一男子被烧身亡,死前自述遭他人泼汽油点火,真相究竟是什么?
目前,事情的真相还在调查中。
5月13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事故。一名男子在洗车房与人发生争执,竟被烧死。死者最后口头声称自己被泼了汽油,而肇事者则声称是死者自己点燃的。警方调查报告称,汽油是死者带来的。事情的起因是洗车摊的矛盾。曹先生看到有人在哈尔滨道里区天平路附近摆摊洗车,于是也购买了洗车设备摆摊。但是之前摆摊的大河子一家看到有人抢生意,就跟曹先生说自己摆摊找关系,威胁曹先生赶紧离开,不然就找人扣留他的洗车设备。
曹先生不敢在街对面摆摊。不料当天下午18时左右,一辆黑色私家车拉了一辆执法车,扣押了曹先生的洗车设备。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曹先生询问对方属于哪个部门,没有得到答复。然后他问是谁扣押了设备,但是那天没有找到。5月8日,一上午都没用。曹先生的儿子小涛找到大河子,想拿回父亲的洗车设备。毕竟是大河子举报有人拿走了曹先生的设备,但双方发生了争执。小涛居然是被汽油烫伤的,接到警察的电话后,他的家人才知道小涛已经被送往医院抢救。
曹先生说他得到了大河子等人的支持,大河子的儿子把汽油浇在曹先生的身上放火;最后,曹先生在医院抢救了三个小时后死亡;这篇举报材料描述的事件令人震惊,网友纷纷表示彻查真相,严惩凶手;有人拍了案发时的现场视频,但好像离得很远,看不清具体作案过程。他们只看到了曹先生身上熊熊燃烧的大火,无法确认事件的真实性。但因为曹生前的视频,网友都认为一定是真的。目前,事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请问:直接用汽油泼人,在法律上能够,构成什么罪名?能不能构成刑事责任?
直接用汽油泼人,要看有没有后续动作,如果拿了打火机则涉嫌放火罪。
法律分析
汽油作为一种极易燃烧的物品,只要有星星之火,就足以造成一场火灾,火灾一旦酿成,伤亡人数、财产损失都难以预料。 当事人以构成放火罪要件属于未遂。但已涉嫌放火罪。放火罪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被放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首。放火罪是故意引起火灾,损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于放火罪的未遂既遂问题,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从刑法第114条的规定看,只要实行放火行为,不管其行为是否终了,不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危及公共安全,就构成放火罪;从刑法第115条,放火造成了严重后果,出现了重伤、死亡,或者财产严重损失,法律规定给予更为严厉的法定刑,但是对于放火罪来说,还是应该有未遂和既遂之分的。未遂问题存在于直接故意实施的犯罪之中,放火罪是直接故意实施的犯罪,就有区分未遂和既遂的客观基础。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放火犯就有了区分未遂和既遂后,可以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的后果,这也是区分放火罪未遂和既遂的必要所在。从法律上讲,在刑法第114条的基础上,虽然规定的都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一方面,相对于那些危害严重的火灾而言,它可能就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未遂状态,而且对于小型火灾来说,也有一个是否实际发生火灾的问题,有一个犯罪是否得逞的问题。承认放火罪有未遂状态,一方面符合放火罪的客观特征,另一方面承认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也为教育改造罪犯提供了有得的条件,特别是对那些一失足成千古恨人来说,有可能得到改造使这一恨不至于恨得太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河南一男子泼汽油烧伤女友,他究竟为何这么做?
世间情为何物,我们非常的感叹既然是以命相待对待感情的问题,恐怕很多人都觉得是疑难杂症,很多人面对感情的终止抵不过利益或者是纠缠不清,这样的关系就非常的复杂,甚至还会丢失自己的性命和前途。据媒体报道在河南洛阳有一位女士和她的男朋友发生了争执,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当这位女士在工作这期间,她的男朋友竟然拿着汽油就往这名女士身上破,并且还点了火,当时这个男朋友突如其来的动作让这位女士根本都没有防备的意识,所以烧成了重伤。
汽油烧伤女友
当时这名女士身上已经烧了很大的面积,甚至要面临截瘫这样的风险,对于此次事故感觉真的很可怕。据当事人了解,这位女士当时和她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两人的关系也十分的好,而且两人之前都是有家庭的人,后来他们在一起之后,她男朋友就和他的妻子离婚,这位女士也要和她老公离婚,最终两个人就在一起同居,而且这位女士一直还在保持和她的前夫有联系,甚至还帮着她前夫一起开店,面临各种困难的问题,导致他们之间的问题出现了危难之中。
感情纠纷
很多人觉得这位男朋友的心眼比较少,可是根据感情的问题和经济的问题,应该很多人都面临不了可能两人关系比较好的时候是非常好,可是出现困难的时候就会看出背后丑陋的一面。因为自己的插入,导致别人的家庭破坏,随后自己的感情又不检点,导致这一段感情又破灭,所以这位女士是女生中的败类,毕竟在多次也遭到澜朋友的威胁,并且报警还要让这位女士付出代价。
现在残忍的手段已经将这位女士伤势比较严重,可能她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根,据这位女士的性命治疗,至少需要50万,后期还需要很多的救治方式。至于细节还有惩处,这位男子一定会判决10年以上,看来感情还是需要检点,像这种付出代价的后果一定要慎重。
哈尔滨一洗车摊男子被泼汽油烧伤身亡,此事将如何追责?
哈尔滨一洗车摊男子被泼汽油烧伤身亡,由于此事的始作俑者曹某已经死亡,因此刑事责任已经无从追究,曹某的家人可能要为曹某的鲁莽而背负巨额债务,毕竟,曹某冲动之下点燃了汽油,让张某和的妻子被严重烧伤,至今仍在医院抢救,这笔抢救的费用应该由曹某的家人负责!
只是因为同行竞争,就酿成了如此悲剧,让人唏嘘不已!这件事如果换个方式解决,也许结局大不一样!曹某因为被张某和举报被没收了洗车设备而生恨,曹某理应当事后反思,他如果找一个离张某和店铺远一些的地方摆摊洗车,也许事情就可以迎刃而解!曹某不找自己的原因,不想办法去解决问题,反而拿着汽油打火机去威胁张某和,这能解决什么问题呢?难道能让张某和屈服?现在是法治社会,从曹某携带汽油去威胁张某和的那一刻起他已经违反了法律,若是他没有被烧伤而亡,他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网友热议
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不敢相信不可思议,现在竟然还有人想凭借暴力行为去解决事情!曹某的性格真的很强势,情商真的很低!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也许正是因为要强却莽撞的原因,让曹某失了性命也殃及到了他人!发生了问题应该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去把小事化大,闹出人命!曹某的冲动,非但让张某和一家沉浸在焦灼当中,也让他自己的家人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警示
此悲剧理应当给一众商人一个警示,那就是做生意切勿攀比,切勿恶性竞争!即便是生意上因为同行出现了问题,也要记住一定要理智,冲动是魔鬼!
哈尔滨一洗车摊男子被泼汽油烧伤身亡,你对于此事有何看法?
河南洛阳女子遭男友泼汽油焚烧毁容截肢,其男友为何这么做?
在我看来情侣之间闹矛盾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建议大家在面对分手的时候应该选择理性对待。生活中又很多的人占有欲太强了不能接受分手,然后做出了一些违法的事情,河南的一位女子因为跟男友提分手就惨遭泼汽油焚烧,这个事情的发生之后让不少网友都大吃一惊。这名男子的做法真的是太残忍了。
一,男子为何要泼汽油焚烧自己的女友
在河南省洛阳市发生了一件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男友泼汽油焚烧女友,之所以会下此毒手是因为女子要跟男友分手,男友气愤不过就向女子泼汽油,导致女子全身烧伤,受伤的这名女子姓张,男子姓吴,本来这两个人是要结婚的,也许是因为男子太爱这个女子了所以对她的控制欲非常强,也因为此事这个男子经常还会打这个女子,还没结婚就遭到家暴女人受不了对婚姻失去信心,两个人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深,最终走到了分手的那一步。
二,因爱生恨
最开始的时候男子先是以谈分手的理由将女子骗到了自己的家中,他先是用自己在网上购买的铁链将女子绑在床上,拿着刀抵着女子恶狠狠地说:“我的人生字典里没有离异,只有丧偶,你要敢跟我提分手,我不会放过你们全家,然后又有一天女子正在自家餐饮店内打理生意,这位男子就拎着一袋汽油跑到了屋内,仅仅过了十几秒钟,店里就着火了,起火之后男子连忙的跑了出来,但是这个时候女子已经是全身都着火了,倒在了门口的地上,当时的情况是非常严重,女子被送到医院之后,她的全身大约有42%面积重度烧伤,面部几乎毁容,耳朵缺失,而且十个手指需要截肢,很多的人评价这个男子就是典型的因爱生恨,希望大家在面对自己感情的时候要认真不负责,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事情。
法律知识:往别人家门口门上泼汽油触犯哪条法律
往别人家门口门上泼汽油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泼汽油吓唬人的判刑标准要根据具体情节而定,有可能构成放火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具体判刑要根据情节而定。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泼汽油吓唬人的判刑标准要根据具体情节而定,有可能构成放火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具体判刑要根据情节而定。具体是不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要看当时具体情形,看看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构成要件要求主客观相统一,要综合证据反映事实,比如是否携带打火机等可点燃物品、汽油的纯度、跑开后有无追击等来评判,单纯法条而言,故意伤害罪是结果型犯罪,没有未遂,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往别人家门口泼汽油属于犯罪中止或者未遂,泼汽油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恰好人家门口有人抽烟或者有其他火源导致火灾,会被控失火罪。汽油作为一种极易燃烧的物品,只要有星星之火,就足以造成一场火灾,火灾一旦酿成,伤亡人数、财产损失都难以预料。当事人已构成放火罪属于未遂,但已涉嫌放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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