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法院怎么下发传票?
法院怎么下发传票?
简单来说是这个流程(以被告为主):
1.法院电话通知被告来法院领传票,如果被告亲自或委托人来领,法院给传票的同时要让他填个地址确认书,被告填写了送达地址签了字,将来如果法院电话找不到人,就会给这个地址邮寄,不管收到没收到,都视为被告已收到。法官可以基于此缺席审理和判决。
2.法院无法联系被告,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邮寄传票,这个就比较讲究了,只有被告本人签收邮件,才算送达成功,被告不来才可以缺席审理,其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他人代收、本人拒收等等情况,原则上都不视为送达成功。
3.如果法院邮寄不成功,会安排工作人员根据被告地址上门送达,要求大致类似于邮寄,也需要被告本人亲自签收才算成功,如果同住家属签收,除非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同住证明才算送达。
4.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送达成功,走公告送达。
法院传票是怎样的流程?
一、法院传票不签收或者无确切地址,可以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在公告之日起算起,60日即算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 民事诉讼法规定:
1、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2、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3、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院传票是什么意思?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
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什么是法院传票?
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
法院传票是什么意思?
法院传票是一种法律文书,是法院向某人发出的传唤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法律文书。一般会有发起传票的原因,还有发送传票的单位,比如说法院传唤你的理由上面都会写明写清楚。我说你因为某事被他人起诉到法院,现在法院通知你什么时间到法院参加诉讼。几时几分几号法庭什么案件上面都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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