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案例,法考行政法谁讲得好?

2022-10-31 知识大全

法考行政法谁讲得好?

李佳老师。

行政法:李佳,江湖人称佳佳。李老师能把行政法琐碎的知识整合起来,形成系统完整的体系,在一些不好记忆的知识点会讲一些技巧比如“一高一低留中间”“长爽搓”。虽然只是几个字,却能体会到李老师的良苦用心。此外,李老师发布了大量免费的高质量学习资料,比如公报案例带读,行政法每日一题,主客观题考前聚焦三小时等等。总之,跟着佳佳老师学习行政法是一个好的选择。

日常生活中能体现行政法原则的案例有哪些?

行政法原则有6种之多呢……

生活中最常见的应该是合理性合法性,比如开罚单、执照吊销、行政拘留等等。

案例多的好比医院的病患,但大多类似

行政复议法实施案例?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陈某

被申请人:某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答复。

2019年12月12日,被申请人收到了申请人向其邮寄的关于申请公开涉案项目的征收土地公告的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12月30日,被申请人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其申请事项的公开主体应该是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人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公开其申请内容,被申请人的答复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侵害了申请人的知情权。

二、裁判内容:

本案的焦点为被申请人是否是征收土地公告的信息公开的公开主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10 行政处罚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银川铭盛工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五金配件案

2016年1月6日,银川铭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低于市场价格,购进1440套假冒“坚朗”注册商标的五金配件产品,用于其承包的断桥铝门窗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其作出没收侵权五金配件1440套,罚款4.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宁夏亿微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16年2月25日,宁夏亿微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全城热销、证件齐全”的广告词,在金茂国际生活港接待中心进行虚假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宁夏铭佳义齿有限公司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案

2016年3月18日,宁夏铭佳义齿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钛块、釉粉。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其作出没收钛块50颗、釉粉1盒,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程温宁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案

2016年3月30日,程温宁用非法改装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通北村二队农场,利用软管连接50kg液化石油气钢瓶向15kg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非法充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其予以取缔,并作出没收违法充装气瓶和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宁夏振宇顺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洗涤用品案

2016年4月19日,宁夏振宇顺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了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洗涤用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其作出没收侵权商品677件、违法所得141元,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邱小乐(银川市兴庆区来来永和豆浆店)生产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油条案

2016年5月12日,邱小乐在其经营的豆浆店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油条,经抽样检验,铝残留量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值4.35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赵洪望(银川市兴庆区洪望轮胎销售部)销售不合格轮毂产品和未经强制性认证(3C)轮胎产品案

2016年6月21日,赵洪望销售的汽车轮毂经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不合格,销售的轮胎产品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对其作出没收不合格汽车轮毂181个,罚款31.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母文梅未经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案

2016年6月27日,母文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情况下,在金凤区“天下易烤休闲餐厅”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程增帅销售不合格电缆产品案

2016年8月9日,程增帅销售的电缆经监督抽样检验,导体直流电阻不符合标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其作出没收不合格电缆15.8千米,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银川市西夏区西夏公园唐企健康体验馆虚假宣传案

2016年10月12日,银川市西夏区西夏公园唐企健康体验馆,在治疗仪销售活动中,宣传治疗仪功效与产品真实适用范围不一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强拆在法律上是怎么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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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强拆,这是很多被征收人心中的痛楚,意味着失去房屋和居所。强拆是违法的吗?并不都是。从法律角度讲,强拆,是未经房屋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征收方对作为私人财产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行为,属于行政机关的强制行为。而且目前我国唯一合法的强拆有且只有司法强拆。请记住。

应题主之邀。下面爱土拆迁律师团为大家具体介绍强拆的种类和形式、相关流程,以及被征收人面临强拆时的有效应对策略。

知识点:强拆的种类主要有这些

每个人都不愿意被强拆,但实际上,强拆往往就发生在我们身边。通常来讲,在被征收人和征收方因为补偿标准无法达成一致,经过三次以上补偿谈判后被征收人仍不签字的,征收方则会考虑启动强拆程序。

强拆可以分为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也可以区分为违法强拆和合法强拆。其中,2012年开始,行政强拆被取消。强拆也就只有司法强拆才是合法强拆种类。其他强拆包括偷拆、误拆、无手续强拆都是违法强拆。大家需要注意区分。

从属性来看,强拆通常分为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

行政强拆是指经过征收部门下发房屋征收决定或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征收方与在被征收人无法就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和协议的情况下,被征收人拒不搬迁,此时征收方采取的强制拆除手段。

也就是说,下发房屋征收决定或补偿安置方案之后,补偿还谈不拢,你拒不签字,征收方就会采取行政强拆手段。直接用挖掘机挖掉你的房子。

没有约束的强拆,通常会变异为违法强拆。因此强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全民热议话题,触及了不少拆迁户的敏感神经。由于社会影响大,容易引发矛盾,造成对立情绪,因此,行政强拆在2012年正式取消。但在实际征地拆迁过程中,强拆和偷拆一直没有绝迹。

司法强拆,不同于行政强拆,是征收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强拆不同于行政强拆,多了一个流程。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晚于房屋征收决定)下发后,被征收人仍拒绝签字和搬迁,征收方就会向当地法院申请司法强拆。经法院同意,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和决定书。然后启动强拆。

从合法性来看,强拆又可分为违法强拆和合法强拆,具体形式有这几种

在很多拆迁户眼里,强拆都是违法的,其实不然。如果走了正规流程,手续齐全,拥有法院盖章同意,那么就是合法的强拆。反之,则是违法强拆。

违法强拆,即征收方没有通过正规合法流程的情况下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

违法强拆的典型形式就是没有下发过任何文件或者文件不齐全,就来强拆。(具体的合法房屋征收形式和流程请关注我们的头条号 爱土拆迁,并搜索相关文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流程图,赶紧收藏备用!”我们有详细介绍。)一群人带着器械,直接到你家里,三下五除二把房子给你扒了。

违法强拆还有偷拆和误拆这两种形式。前者是征收方安排人手和挖掘机,趁房主不在家,立即把房子推平,并且迅速撤离现场,让房主难以确认强拆的主体和行为,避免强拆的法律风险,同时可以顺利征走你的土地。后者是征收方在拆房时“一不小心”拆掉了你的房子,通常说是工人施工操作失误,挖掘机挖错地方了。但实际上,拆迁都有着严格的拆迁线路,误拆是不可能发生的。

当然征收方违法拆迁还有很多形式,比如断水断电断天然气让你无法正常生活,把路给你挖烂,或者发动左邻右舍发动舆论群嘲攻势,甚至规定一户不签字所有人拿不到补偿、以此来鼓动其他人逼迁,还有以不签字就让拆迁户亲戚丢工作来逼迁等等。

合法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种。在上一条我们已经具体介绍。这里不再赘述。

房屋被强拆,运用七条黄金法则,维护合法权益、拿回合理补偿!

这是一个严肃而且重要的话题。

爱土拆迁律师团给大家的建议有七条。这是强拆后能够拿回合理拆迁补偿的黄金法则,大家一定要记牢。

一、确认征收方拆迁流程违法事实

比如征收方有无征地批文,是否公开发布了征收公告、房屋征收决定?是否下发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没有这些文件就来强拆,可以确认征收方是违法的。

二、判断自己房屋市场价值和补偿标准是否存在明显差距

通常,被征收人不签字不搬迁都是因为对补偿不满意。但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情绪化阶段,应该进入实际调查阶段。比如,房屋产权证件是否完全,周边房价是多少一平?自家房屋多大面积,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平。市场价和补偿标准之间,差距有多大?

从客观来判断,知己知彼,做到心中有数。和征收方谈判时有理有据。这样,议价权就在自己手里。不至于被征收方牵着鼻子走。

三、理智果断,和征收方谈补偿时保持清醒头脑,并录音

一般启动强拆前,征收方会和被征收人进行三次左右谈判,补偿标准会有所变化。大家在每一次谈判时都要进行录音,保留证据。这里面可能会涉及征收方提前释放的强拆言语和信号,是有利于我们后期维权的。

四、提前转移房屋证件并守护好房屋

如果征收方强拆的倾向比较强烈,那么我们首先应该转移房产证件和其他合法手续,这是证明房屋权属的直接证据,千万不要遗失。其次,要对房屋进行拍照、录视频,保留其存在的证据。再次,要有人在家,避免被偷拆强拆。

五、发生强拆时,首先报警,并做好报警记录

因为报警后会形成记录备案,这是后期法律维权可以调用的证据之一。因此要对报警电话进行录音,对出警情况进行拍照录音。

六、做好第一手证据收集,录音拍照或视频。

强拆时,一大帮人涌入,还有挖掘机等器械。此时我们要冷静对待,不要硬来,你上有老下有小,要考虑清楚。不要鲁莽。因此,最好的方式是理智地记录强拆事实,尤其是对执法人员的简章等可以辨识身份的标志进行记录拍照。以及对挖掘机推倒房屋的情况进行拍照录视频。这都是现场第一手证据材料。

七、强拆后,立即提起诉讼,用法律手段维权

不要闹,不要去信访了,以免错过法律维权的时效。人家来拆了你的房,你还找人家说理,你觉得管用吗?

这时候,只有法律能帮上忙。把这些证据整理好,保存好。联系专业拆迁律师介入,在律师指导下,通过行政诉讼来确认征收方的强拆行为、违法事实,并争取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

以上就是爱土拆迁律师团为大家讲解的强拆含义和强拆种类以及强拆形式,和我们的救济途径。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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