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附件1)
保健品的标志是什么?
保健食品标志是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认证的保健食品标志。
1、获批产品外包装标注国食健字字样,为天蓝色,呈帽形,俗称蓝帽。
2、在保健食品领域,蓝帽就是通行证,象征着质量过硬。正规的保健食品都会在产品外包装盒上,标有天蓝色、形如“帽子”标志,下方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
3、蓝帽指的是获得保健品批文的保健食品,获得批文以后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印刷保健品批文标志的蓝帽标签。
标准规定,保健食品应有与功能作用相对应的功效成分及其最低含量。功效成分是指能通过激活酶的活性或其他途径,调节人体机能的物质,主要包括:
1、多醣类:如膳食纤维、香菇多醣等;
2、功能性甜味料(剂):如单糖、低聚糖、多元醇糖等;
3、功能性油脂(脂肪酸)类:如多不饱和脂肪酸、磷酯、胆碱等;
4、自由基清除剂类:如超氧化物岐化酶(SOD)、谷光甘酞过氧化酶等;
5、维生素类:如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E等;
6、肽与蛋白质类:如谷光甘肽、免疫球蛋白等。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保健食品
正规保健食品外包装有什么标志
保健食品包装上必须有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卫生许可
证号、执行标准号和保健食品gmp 证书号。
一、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格式有两种“卫食健字(四位年
代号)第 xxx 号”和“国食健字+1 位字母+4 位年代号+4 位
顺序号”。前者不用说,后者国产保健食品使用字母“g”,进
口保健食品使用字母“j”。
二、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是由省级卫生部门审批的,自
2007 年开始执行新的编号格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
卫食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xx-yyyyyy 号(xxxxxx
指行政区域代码,yyyyyy 指本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
以前的格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食证字(发证年份)
第xxxx 号”将逐步被取代。
三、执行标准即该产品的企业标准,一般是由企业提出
并在当地质量监督管理局备案,格式是“q/+xxxx”。
四、保健食品 gmp 也是由省级卫生部门审批的,其格
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gmp(发证年份)第xxxx号”。
需要注意的是,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都标有保健食品的
专用标志----蓝帽子样式。
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是什么?
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是GB280502011。卫生部于2011年11月2日,公布了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指导和规范营养标签标示。
营养标签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标准的适用范围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
这类食品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显著不同,特殊食用食品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的要求。
保健食品是指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取得保健食品许可并带有国家允许使用的保健食品标记的一类食品,其标签标识应遵循保健食品的相关标示要求。
保健食品标志是什么?
一、从批号上区分
保健食品的批号分为两种:一种是2003年6月12日前经卫生部批准的批号,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卫食健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卫”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代表食品,“健”代表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卫进食健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其中的 “进”代表进口。卫生部批准的批号为长期有效。
另一种是2003年6月12日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G+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食健字J+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国”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代表国产,“J”代表进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批号有效期为5年。
药品的批号与保健食品的批号截然不同。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例如:“国药准字H11020001”,字母和数字含义依次是:“H”为化学药品,“11”为北京市的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02”为换发之年2002年的后两位数字,“0001”为顺序号。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试字+1位字母+8位数字。进口药品注册证格式为:字母H(Z或S)+8位数字,前四位为公元年号,后四位为顺序编号。
二、从标志上区分
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应标注有“小蓝帽”标志(如图),而药品没有专用标志。
三、从商标上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药品的商标必须注册,所有药品均有注册商标,而保健食品的商标国家未要求全部注册。
关于保健食品包装标签的规定
保健食品包装标签的规定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颁布实施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用定义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食品属性的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第四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
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动用。
第五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式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
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过程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
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所使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第六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本《办法》附件1(参见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识内容及其标识要求)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其标示方式必须符合本《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七条凡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或标示方式不符合本《办法》者,依照《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处罚。第八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一、正面回答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1、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2、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3、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二、分析
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三、食品标识违法行为包括哪些?
1、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存期任何一项的;
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配料表、热量、营养素、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期、食用方法任何一项的;
3、饮料酒食品标签缺少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原汁量、保质期、产品类型或者糖度任何一项的;
4、进入流通领域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缺少中文的食品名称、净含量,原产国或者地区名,生产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存期任何一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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