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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怎么处理(投诉施工噪音扰民怎么处理)

2022-10-31 案件

噪音扰民会如何处理

晚上几点以后算扰民?要有多吵?怎样解决?

一、晚上时间22点至次日凌晨6点算噪声扰民,在《噪声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规定。

二、解决办法:

1.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2.音扰民可以报警。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根据《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噪音扰民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寻求警方处理。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噪音扰民问题,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可以跟环保部门投诉,也可以联系本地的城市管理部门以及110协商处理。如果还是无法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噪音扰民如何处理啊?

如果是小区内有严重的噪音,或者邻居较吵闹,可以向小区物业举报。12369热线主要处理工业生产噪音,96310主要处理建筑施工噪音,而社会生活噪音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噪音分为工业生产噪音、建筑施工噪音、交通运输噪音、社会生活噪音,不同噪音的受理部门不同,应该选择相应的部门进行投诉。可以选择报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噪音扰民怎么处理(投诉施工噪音扰民怎么处理)

噪音扰民怎么处理

噪音扰民的处理方法有:

1、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2、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3、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4、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邻居噪音扰民怎么处理

1、与邻居进行协商,争取妥善解决双方纠纷;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么可寻求物业帮助协调解决,或找业委会投诉敦促涉事邻居整改;

3、物业督促无效果,可以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4、业主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5、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应控制在45分贝到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即属噪音扰民。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十三条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害的组织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噪音扰民如何处理

噪音扰民通常是可以投诉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噪音扰民处理方法如下:首先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响他人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的。或在晚间休息时段进行突击装修影响他人生活的,对于此类噪音可以响公安部门投诉;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

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噪声法》对噪音扰民行为并没有提出声响一定要达到多少分贝才构成噪音扰民的必要条件。所谓的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这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

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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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怎么处理(投诉施工噪音扰民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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