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税务登记证,关于变更税务登记的问题?
关于变更税务登记的问题?
你单单是变更法人,直接去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完毕就结束了,税务局会自动更新信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是法人和股东同时变更,这种情况是需要去税务局做变更的,需要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带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那边出示的证明回执和复印件去办理)。
税务登记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需要提供的资料: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2.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变更后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名称、经营期限、地址变更的);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5.外经委批复、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外资企业变更需提供);6.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涉及章程内容变更的)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怎样进行税务登记和变更法人?
那么如果税务登记证变更法人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2、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另外一个情况就是如果公司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都需要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参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以外的纳税人,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请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后,税务登记证怎么变更,都需要什么资料?谢谢?
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变更,有可能涉及税种、税率等变更,故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税务登记证变更办理流程?
1)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注意:时限同设立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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