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什么是托收?
什么是托收?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款项,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当事人托收当事人有四个,主要责任如下:
1、委托人(PRINCIPAL)也称出票人,一般是出口商,主要是行使与进口商签订的合同上的条款,履行与银行签订的委托收款的合同。
2、寄单行(REMITTINGBANK)也称托收行,是委托代收款项的银行,主要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进行处理业务。
3、代收行(COLLECTINGBANK)托收行是在进口地的代理人,根据托收行的委托书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
4、付款人(DRAWEE)一般是进口商。主要是支付款项的人。托收方式有:1、跟单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1).跟单托收概念跟单托收是汇票连同商业单据向进口行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方式,有时为了避免印花税,也有不开汇票,只拿商业单据委托银行代收。(2)、跟单托收种类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AGAINSTPAYMENTATSIGHT):俗称D/PATSIGHT,指开出的汇票是即期汇票,进口商见票,只有付完货款,才能拿到商业单据。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OFUSANCEBILL):出口商开出远期汇票,进口商向银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交单的付款交单方式。承兑交单方式(DOCUMENTAGAINSTACCEPTANCE):俗称D/A,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向其交付单据的一种方式。2、光票托收(CLEANCOLLECTION)光票托收指汇票不附带货运票据的一种托收方式。主要用于货款的尾数、样品费用、佣金、带垫费用、贸易从属费用、索赔以及非贸易的款项。
什么是委托收款?什么是托收承付?两种结算方式的异同点是什么?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两种结算方式的相同点主要从正常情况的核算程序、账务处理、款项划回方式相同这些方面阐述。而不同点主要从两种结算方式的定义、适用范围、非正常情况的类型、付款期、金额起点、使用的凭证、银行在两种结算方式中所担负的责任等方面论述。电费托收是什么意思?
划拨电费也叫托收电费,是供电企业营业部门与客户协商一致共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通过银行拨付电费的办法,主要采用“托收承付”的方式,即由收款单位将托收承付结算凭证送交银行,由银行通知付款单位,经付款单位同意后,再由银行拨入收款单位的帐户。
这种收费方式具有手续简便、资金周转快,便利客户,帐务清楚等优点。
简述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的联系与区别?
1、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 结算。
2、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 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 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办理托收承付结 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代销、寄销、 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符 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
2021托收承付使用规则?
1、结算起点上。《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托收承付结算没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千元。
2、结算适用范围上。《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是:
(1)使用该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结算适用条件上。《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托收承付,除符合以上2个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2)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誉。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若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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