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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2022-10-30 司法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第三条 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的规定进行,并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第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第七条 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

(一)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第八条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第九条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者股东权益,下同)分类分项列示。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资产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二)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负债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负债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三)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所有者权益应当按照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分项列示。第十条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利润表应当按照各项收入、费用以及构成利润的各个项目分类分项列示。其中,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在利润表上,收入应当按照其重要性分项列示。

(二)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利润表上,费用应当按照其性质分项列示。

(三)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在利润表上,利润应当按照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利润的构成分类分项列示。第十一条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下简称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应当按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类分项列示。其中,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在现金流量表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按照其经营活动特点分项列示。

(二)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上,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

(三)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上,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

属于行政法规的是什么

属于行政法规的是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行政法规是中国法律层次的一个划分。它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法律的授权,制订并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行政法规指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组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法规质量,根据宪法、立法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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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会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会计法规有《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会计行政法规包含《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总会计师条例》。会计部门规章包含《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政府会计准则》。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等。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符合适用条件的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并鼓励提前执行。

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施行。该准则对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予以规范。

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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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一般多久写一次?主要由谁负责?

每月一次,由公司会计进行负责。

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企业不得违反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扩展资料:

财务报表的相关要求规定:

1、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2、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3、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按照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规范可以分为哪几个层次?各层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您好,企业财务会计规范可以分为四个层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四个层次,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已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的较为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各层次的主要内容如下:会计法律会计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的工作规律。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公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为调整部分会计关系而制定的法律、法规。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1、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规定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 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根据会计法,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条例:会计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地方会计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的地方会计法规。

2、作为财务工作者,全面了解财务工作的发展趋势,有助于我们从战略高度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企业财务会计水平。一般来说,会计和财务工作可以分为十个不同的层次,它们关系到企业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第一层次是会计。一般认为会计是簿记员的工作,但簿记员很难确定簿记规则或会计制度。有人说,簿记的规则或会计制度已经由法律规定了,企业只需要一步一步来。事实上,税法规定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制度只是符合国家税收和监管的要求。它通常被称为税务会计系统。难以满足业主保本的需要。

3、如果税法规定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期末余额的3%~5%统一计提,难以满足不同企业的实际需要,应收账款坏账程度不同,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坏账清偿不足。正因如此,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需要建立会计制度,俗称财务会计制度。这个制度必须站在业主的立场上,满足业主保本和经营者真实考核的需要,而不是纳税的需要。资本提升是指确保所有者在投资期初可以购买的资产,也可以在投资期末购买。比如在历史成本法中,1950年代买的一件东西当时可能只有几千元,现在可能要1亿元了,按折旧法计提的折旧根本无法更新,这决定了企业的不可持续性。这就是历史成本法的问题。

4、第二个层次是对外报告。从本质上讲,会计的目的是提供外部报告。然而,财务报告的模式将对企业和会计报告使用者产生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对于外部用户来说,提供的财务报告越精细,外部用户的决策效率就越高;另一方面,过于详细的财务报告可能会导致企业商业秘密的泄露。例如,企业单位产品成本和企业库存的详细情况会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泄露必然导致企业竞争力的下降。因此,在提高市场效率方面,我们面临着两难的境地。提高报告使用者的决策效率可能会降低市场的竞争效率。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封面上应当注明什么?

对外提供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

1、企业名称

2、企业统一代码

3、组织形式

4、地址

5、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

6、报出日期

另外要有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而提交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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