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流转(林地流转程序的规定)
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林地的使用权人,不改变林地所有权性质和用途,依法将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林地使用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应当遵守本条例。
依法征收、征用林地使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的,不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工作的领导,为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工作的开展及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提供经费保障。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相关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二)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协商。第七条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后,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珍贵、濒危或者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的或者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野生植物以及古树、名木、大树的保护义务同时转移。第八条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妨碍森林、林木、林地流转。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所得收益归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私分。第九条 鼓励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自愿联合,依法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以资金、森林、林木、林地、产品、劳力等形式出资或者折资折股入社。第二章 流转范围、期限及方式第十条 森林、林木、林地权属明确,并依法取得国家统一式样林权证书的,可以依法流转。但自然保护区内核心区、缓冲区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得流转。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生态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不改变生态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承包、合资合作、出租的方式,发展林下种养业和森林旅游业。第十二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再次流转的,不得超过上一次流转合同约定的剩余期限。第十三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可以采取承包、转包、互换、转让、出租、抵押、合资合作等方式。自留地、自留山的林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转让。
国有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应当依法采用承包、转包、出租、合资合作的方式,并在依法设立的流转管理服务机构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统一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应当依法采取承包、转包、出租、抵押、合资合作的方式。第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有偿取得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合资合作、抵押等方式流转。第三章 流转程序第十五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涉及多个出让方的,受让方应当分别与每个出让方签订流转合同。
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流转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姓名(名称)、住所;
(二)流转的森林、林木、林地的座落、四至、面积及示意图、林种、主要树种、蓄积量等;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四)流转期限及起止日期;
(五)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期满时森林、林木、林地的处置方式;
(七)合同有效期内,林地被征收、征用,所得补偿费用的分配比例及处理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山林流转不能为反哪些程序?
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还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这是不能违反的。
山林流转的程序如下:1、林地经营权转让要有林地流转合同。2、再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权证登记。3、然后到林地所辖乡镇填写《非国有林林权申请审批表》,还要备齐相应文档资料,方可审办林地经营权转让手续。4、转让集体林地资源应该依法实行承包经营林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未实行承包经营林地,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还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5、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使用权转让期限为15年至70年。
什么是林地流转
林地流转就是林地承包经营人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可自主确定林权流转。
什么是林地的流转
集体林地流转需注意,除商品林外其他如重点工艺林等性质的林地不能流转。同时,集体林地的流转需取得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后方可流转。 个人取得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形式流转。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和阻碍承包经营权的流转;2、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林地的林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必须有林业经营能力;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林地如何流转
答:集体林地流转需注意,除商品林外其他如重点工艺林等性质的林地不能流转。同时,集体林地的流转需取得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后方可流转。 个人取得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形式流转。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和阻碍承包经营权的流转;2、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林地的林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必须有林业经营能力;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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