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制度,2003年被劳动教养的会有案底吗?
2003年被劳动教养的会有案底吗?
劳动教养本不是犯罪,不会有犯罪案底。现劳动教养制度被取消就更不用担心了。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位于欧洲东部的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劳动教养有望取消前科制度吗?
已经取消。劳动教养在维护社会秩序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该制度已被依法废止,相应的前科制度也被随之取消。
劳动教养的条件?
适用劳动教养的主体条件,是指接受劳动教养处理的人在年龄、身份、身体状况、责任能力以及因此而引起的适用条件和处罚原则方面的必要条件。《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9条至第12条中有如下规定:
1、适用劳动教养的人必须年满16周岁。对未成年人决定劳动教养,应当严格控制。
2、适用劳动教养的人应当是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和无生理缺陷及其他身体情况的人。
3、适用劳动教养的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特定的中国公民。
(二)适用劳动教养客观方面的条件
所谓适用劳动教养的客观方面的条件,是指使用劳动教养的客观事实,即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9条共十项的规定,适用劳动教养的行为可归纳为下列两类:
1、应当依法决定劳动教养的行为:即第9条中的十项规定;
2、可以决定劳动教养的行为:即第9条第十项后半部分规定的“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的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可以依法决定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属于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
劳动教养属于行政处罚,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是根据1957年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8次会议批准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依照法律规定,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为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但国家已于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废止了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的条件和标准?
是收容家居大中城市需要劳动教养的人。适用劳动教养的人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对未成年人决定劳动教养,应当严格控制。适用劳动教养的人应当是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和无生理缺陷及其身体情况的人。适用劳动教养的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特定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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