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落户新规发布(北京落户新规发布了吗)
北京落户政策2020最新
关于北京“公共户”落户政策相关问答
1、什么是北京公共户落户政策?
答:为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近期,北京市公安机出台了“公共户”落户政策,《北京市公安局户及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2、北京公共户怎样设立?
答: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
3、谁有资格申请公共户落户?
答:(1)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2)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3)因离职户口需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4)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住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5)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以上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
4、办理公共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3)不同情况对应的不同材料房屋产权交易:《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凭证。
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新的承租合同及公有住房单位说明。
离职的:离职证明、职工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已离职的相关材料。
(4)新生儿按本市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工作流程办理。
(5)《迁入公共户承诺书》或《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等。
5、如何办理公共户迁移?
答:(1)申请人或监护人申请迁入
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申请。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
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
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
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自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入手续
(2)房屋所有权人或公租房承租人申请迁入
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
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
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
做出户迁移决定前,告知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
↓
滞留户口人员或监护人7日内未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未被采纳,予以迁移
6、公共户将来怎样管理?
答:(1)公安机关为户内人员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有效期1年。
(2)到期前14个工作日内,户内人员要申请换发新的《常驻人口登记卡》。
(3)需要使用公共户首页的,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关于统一本市农业非农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的通知
京公人口基层字【2021】339号
各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就统一本市农业和非农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通知如下:一、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标准。
取消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入农业户口政策,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统一按现行非农业落户政策办理。
二、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登记。
外省市人员符合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办理户口进京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北京户口落户政策2022最新
北京落户条件2022新规
1、新生儿
目前北京新增户籍最多的情况。父母一方为京籍,就可以为新生儿申报北京户口。
2、高端人才
主要是指被列入“千人计划”的高层次海归、博士后等特殊人才。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单位实现留京,比如考北京市、中央部门公务员职位,应聘事业单位、国企等,或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社工岗位。根据规定,“进京”应届本科生不能超过24岁、硕士生不超过27岁、博士生不超过35岁。
4、有条件投靠者
妻投靠的条件包括: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结婚需满10年;被投靠人是北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则要求:申请人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申请人在外省、市(县)无子女。
5、劳模等
凡是在北京市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此前,有在京见义勇为人员也获得过北京市户口。
6、商人
为北京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商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可在北京落户。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2
可快速办理引进手续的优秀人才(最快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引进手续)
(1)“万人计划”、“高创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的入选人;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
1、科技创新人才
(1)“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获得6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2)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总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8倍的;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5-20倍数的。
2、文化创意人才
(1)在京注册运营、近3年年均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含)且年均税后净利润2000万元以上(含)的文化创意企业,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2)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等领域国家级奖项获奖人和国家级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
(3)社会贡献较大的知名媒体人、自由撰稿人、艺术经纪人、文化传承人、展览策划人和文化科技融合人才,以及著名的作家、导演、编剧、演员和节目主持等人员。
3、体育人才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赛事策划人和组织人、著名运动员和教练员、国际级和国家A级裁判员、知名体育解说员和体育节目主持人;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4、金融管理人才
(1)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设立并备案,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000万元以上的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
(2)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设立并备案,实收资本3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亿元以上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
(3)在京设立的金融控股集团、持牌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金融组织聘用的贡献突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
5、其他高技能人才
(1)具有省级或地市级优质中小学10年以上教学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2)具有三级医院10年以上从医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健康专业人员;
(3)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人及其主教练、北京市职业技能一类竞赛第一名获奖人及其它国家级以上相应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奖人。
(4)北京市急需的具有全球视野、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熟悉国际间商务、法律、金融、技术转移等规则的人才。
以上就是北京落户条件2022新规与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全部内容。积分落户频道为您提供北京落户条件2022新规,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2等信息。
北京积分落户2022年新政策
2022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
1、就业稳定有加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投资企业,或个体商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每年积3分。
2、住所稳定,申请人拥有房产连续居住每年积1分,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连续居住每年积0.5分。
3、学历加分,申请人取得的的学历越高积分越高,只取最高项不累加。大专、高职积10.5分,大学本科15分,硕士26分,博士学位37分。北京积分落户咨询中心提醒,再取得学历的过程中所积社保、住房分数,与学历不叠加。
4、北京积分落户申请人居住地在市内六区专业到本市其他行政区每年加2分,最高6分。工作居住全部在北京其他行政区的每年4分,最高12分。
5、北京积分落户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6、北京积分落户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实行积分的前提条件和资格
1、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红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4、无刑事犯罪记录,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此项资格条件贯穿积分落户申报全程,如果在落户手续办理前发现申请人曾因犯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将终止其积分落户办理程序,已取得的积分落户资格予以取消。
北京作为一个人口达两千多万的超大城市,若人数继续无限制的增长,势必会给北京的社会治理带来麻烦,所以推行积分落户政策,不但能有效限制落户人数,还能够吸收人才。好了,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介绍的2022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前来咨询。
北京市落户政策2021年新政策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1〕7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
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
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
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
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北京落户2021年新政策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京人社发〔2021〕7号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
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
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
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
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7月12日
北京新生儿落户2021年新政策
近期,北京市公安局出台了“公共户”落户政策,于2021年6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北京公共户落户要符合以下六个条件中的一个。
1.情况一: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下同)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2.情况二: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3.情况三: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4.情况四: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5.情况五: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6.情况六: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