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本来可以活命的(药家鑫本来可以活命的知乎)
药家鑫到底死没死?虽然是一审死刑,但是是不是没立即执行?是枪毙了,还是还活着呢?
药家鑫已经死了。
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终年21周岁。
备受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于2011年3月23日上午9点45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包括受害人张妙丈夫王辉在内的近30位亲属到庭旁听,中央电视台等数十家中省媒体及400余名在校大学生到场旁听。
庭审现场辩护人律师向法庭提交3份材料,包括报纸对药家鑫主动递交悔过书的报道,上学期间的13份奖励,被告人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不能成为证据。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于2011年6月7日上午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后,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
扩展资料
药家鑫的犯罪手段极其恶劣,最开始把被害人撞伤,其行为属于交通肇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到后来药家鑫下车拿刀对被害人实施人身伤害并致其死亡时,事件的性质已经完全发生了改变,发展成为故意杀人。
在案件审理时,药家鑫的律师路钢辩称为激情杀人,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
在此案件中很明显不能以激情杀人论处,因为当时被害人完全没有发表任何言论。所以此观点不能成立。
最终法庭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药家鑫
参考资料: 人民网-药家鑫之父采取法律手段是件好事
药家鑫到底死没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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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药家鑫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于5月20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后,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
药家鑫有可死的理由。也有不可死的理由。我个人感觉判他死刑过重·判他有期过轻,判他无期应该最合适。
害死药家鑫的不是他自己,而是那些完全不知道事情大概的围观者和一传十十传百舆论者,就药家鑫这种人,积极自首,积极赔偿,积极道歉,最多也就判个死缓或者无期。他是被群众害死的。有人问药家鑫杀人为什么不必死?按照正常的法律途径,药家鑫本来就不应该死,不应该被判死刑,他就是被这些无知的群众害死的。以后药家鑫现象会更加频繁,因为司法已经没有了威严,只能寄居在好事者的淫威下了。
凶残杀人犯药家鑫,能以好孩子好学生弹钢琴不死吗
21岁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伤26岁妇女张妙,不仅不施救,反而拔出刀来,连刺张妙八刀导致死亡,事后驾车逃逸。2011年3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围绕着药家鑫由驾车伤人肇事演变为故意杀人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焦点,并就“保药免死”“杀药彰法”掀起辩论声讨巨浪。
应该说,这案子能引起公众大讨论是好事。最起码它能让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我们的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在除了智力教育以外的诸如道德、法制、生命价值及平等理念等方面,存在着多么大的缺失。这样的缺失,对社会个体的成长与发展影响有多大。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学校道德、法制教育与适应社会经济转型和面向未来的需要等方面的巨大差距,学校、家庭、社会三方教育无法形成合力,对整个社会肌体的损害已愈发严重,等等。
本期话题关注的是,一位家教严厉,自幼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钢琴十级的天才少年,未来的钢琴家,为什么会在完全没有预谋的情况下,瞬间扎了被害人张妙这么多刀,犯下多么可怕的杀人罪行。药家鑫这一双“纤细、修长,天生弹钢琴的手”,为什么不是弹出美妙的音乐,反而是举起了屠刀杀人!
为了警示后人,教育下一代,更重要的是,必须寻找药家鑫犯罪杀人形成原因与缺失根源,分析药家鑫如何由邻里眼中的好孩子,师生眼中的好学生,演变成为凶恶的杀人犯。
话题关注的重点,不是药家鑫应该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而是应该如何反思一下我们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看看现在教育上的缺陷是什么,我们应该如何来预防?我们怎样才能预防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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