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杀人,受胁迫杀人属于故意杀人罪吗?应该如何判刑?
受胁迫杀人属于故意杀人罪吗?应该如何判刑?
杀害他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胁迫犯罪的,是胁从犯,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一个人胁迫你去杀人,你反将胁迫你的人杀了,这有罪吗?
为方便回答,举个例子:
甲胁迫乙去杀丙,乙反过来把甲给杀了
乙是否有罪要分情况讨论,关键是甲胁迫乙的方式 :
第一种情形:甲以先暴力侵害了乙,又用暴力侵害的方式胁迫乙去杀丙甲把乙揍了一顿,给了乙一枝毒药要求乙去杀丙,威胁他说再不去杀丙就先干死乙,乙反手摸出一把小刀将甲捅死。
如果甲之前对乙的暴力行为可以被评价为《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话,此时乙将甲捅死的行为,就会构成正当防卫(特殊防卫)的一种,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如无法评价为该款,则构成防卫过当,承担至少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责任。
当然,有人会说在甲胁迫乙的时候已经不存在对于乙的暴力侵害了,但实际上,在乙看来,如果自己不去杀丙,甲就会把自己干掉,甲之前对乙的暴力侵害仍然处在”正在进行“的阶段,对此,乙不会构成所谓的”防卫不适时“,至少会构成防卫过当。
第二种情形:甲以单纯的胁迫乙去杀丙(未对乙实施现实的暴力侵害)如果此时乙反过来杀了甲,因为不存在对乙现实的不法侵害,所以一般情况下不是正当防卫,依情况乙要承担至少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但是,根据2018年12月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案例明确的正当防卫新标准来看,假如甲的胁迫行为满足了下面这个条件,乙将甲杀死的行为同样会构成正当防卫(至少是防卫过当):只要加害方表现出行凶的可能性,受害方就可以按照已经行凶进行防卫。
比如说在这个例子中,甲生得人高马大,已摩拳擦掌或者是拿着刀在乙的面前比比划划,作出一副要威胁乙杀死丙的样子。
此时,即便甲的内心真意不是想真的伤害乙,但是其外在表现在乙看来:甲的确是想干掉我,这时乙完全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不过基于防卫手段的相当性,甲摩拳擦掌,乙反而拿刀将甲捅死,乙会构成防卫过当;甲拿刀在乙的面前比划,乙也拿刀将甲捅死,乙就成立正当防卫。
至于乙对于丙没有现实的伤害,这个例子和胁从犯、紧急避险无关欢迎留言评论
16岁被人胁迫杀人犯法吗?
生命是等价的,受胁迫杀人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恶性较轻,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一种。这在刑法上被逼迫的人属于胁从犯,同样涉嫌故意杀人罪,但应当根据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杀害他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胁迫犯罪的,是胁从犯,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所以,十六周岁杀人的,构成杀人罪,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根据具体案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但不会被判死刑。如果一个人胁迫你去杀人,你反将胁迫你的人杀了,这有罪吗?
人都有自私的一面,协助剝夺他人的生命而换取自己暂时的安全是严重犯罪行为,其主动报警应视为一种悔罪行为,可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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