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的基本原则有,法定基本原则?
法定基本原则?
法律制定的原则是指立法者在法的制定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在法的制定过程中的具体化。我国现阶段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一、科学性和民主性原则(一)科学性原则立法首先应体现科学性原则。
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它要为国家、社会以及普通公民确立一种合理的组织结构,一种规范的行为模式,一种正确的价值选择,这就决定了法律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立法的科学性原则,首先表现为它的理性化方面。
法律是一种有确定性、明确性、普遍性的行为规范,它的制定是建立在人类能够鉴别、判断、评价和认识客观事物真理基础之上的一种高度自觉性的行为。立法的科学性原则的第二个体现是合理化。同理性化相比,合理化则更进一步地体现了科学性原则,合理性是对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恰当界定。
立法的科学性原则的第三个体现,就是主观符合客观,法律既不是一种纯粹主观的现象,也不是一种纯粹客观的事物。是一种主观同客观、理性和经验相结合的产物。(二)民主性原则在法律制定过程中,贯彻民主原则具有非常方泛和深刻的意义,它除了维护民主本身的价值外,还对其他的一些法的价值诸如平等、自愿、自由、契约乃至法治等都奠定了一个基础性的条件和保证。
(1)只有在一个民主的法律体制内,才能为全体公民提供一个平等地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权利机制,保证公民在立法上和司法上一律平等的法律地位,实现其平等权利。(2)民主可以为公民提供自愿和意志的机会,自愿地从事在法律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的事项,免受外力的强迫去干自己所不愿干的事情。
(3)一个体现民主原则的立法体制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公民以及法人的自主性,充分行使其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主发展等自主权,使公民和法人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这一点对于处于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各类市场主体显得格外重要,充分实现的自主性也是市场经济的要义之一。
(4)民主机制本身便意味着将为公民行使自由权利提供保证。 没有民主,便没有自由,没有民主机制的确认和保障,一切自由权利便会落空,与民主相对应的专制只能扼杀和窒息自由。(5)对于法治,民主就显得更为重要。
法治作为一种社会形态,一种治国方略,一种价值选择,其本身就是民主的产物,没有民主,就谈不下法治,只能导致专制。当然,民主的实现也离不开法治,民主作为一种国家政治形式,为法治奠定基础,而法治则是民主的实现形态,是民主的结晶。
二、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性相结合原则法律的稳定性是法律的生命之源,法律惟其稳定才有效力。但是社会是不断变化的,为协调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的变动性之间的矛盾,要求我们在制定法律时,必须坚持稳定性与适时性相统一的原则。
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指法律一经制定和颁布,必须保持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决不能随意修改、中断、废弃;在修改、补充或制定新的法律时应注意保持与原来的法律的承继关系。 适时性原则,就是指一个国家的法的制定必须不断地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的变化,及时地、适时地根据这种变化,去制定出符合时代需要的法律。
三、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一)合宪性原则合宪性原则是指法律制定必须符合宪法的精神和规定,包括立法主体的全宪性、内容的合宪性和程序的合宪性等。 立法主体的合宪性,是指在所有法律的制定过程中,法律制定主体都必须有宪法赋予的权力,或经过特别授权,其制定的内容必须是属于该职权范围,不能越权制定法律。
凡没有法定职权或经授权制定法律的行为,均属于无效行为。内容的合宪性,是指经过法律制定产生出来的法律内容要符合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和宪法具体规定,不得有同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宪法规定相违背、相冲突、相抵触的内容。
程序的合宪性,是指所有法律制定过程都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二)法制统一原则法制统一原则要求立法机关所创设的法律应内部和谐统一,做到整个法律体系内各层级法律法规都能一致。
立法的最根本原则?
依法立法的根本原则:1.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2.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
3.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4.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5.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6.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
7.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现代法律规定原则?
)不损害基本权利本身原则。不能只见限制,不见权利;
(
2)法律保留原则。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进行;
(
3)明确化原则。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条文的文意,应具体明确;
(
4)司法审查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和保障人权
立法的程序性原则?
立法基本原则可分,有社会经济政治原则、专门法律原则、立法方法原则等三方面。中国社会主义立法总的基本原则是:
(1)社会经济政治原则(2)专门法律原则(3)立法方法原则。在坚持上述总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中国各方面的具体立法还坚持各自具体的原则。
公共卫生立法基本原则?
(一)制订和执行卫生法规时需要现代医学技术。
(二)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防止各种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危害。
(三)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医疗卫生的方向,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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