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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法于几几年几月几日起施行(反间谍法于几月几日开始实行)

2022-10-29 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哪年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1日颁布实施。

反间谍法什么时候实施

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实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11月1日表决通过了反间谍法,对现行国家安全法进行全面修改。国家**令予以公布。

反间谍法明确,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法律追究。反间谍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扩展资料

制定《反间谍法》的背景原因:

答:《反间谍法》作为新中国成立后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的第一部法律,是在1993年公布实施的原国家安全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来。原国家安全法主要是一部保障和规范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特别是反间谍职责的法律,难以在国家安全立法领域起到统领作用。

为了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制定一部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新的国家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

据此,在对原国家安全法重新定位、修订的基础上,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并于公布当日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反间谍法公布实施 危害国家安全必被追究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反间谍法》颁布五周年 反奸防谍 这些内容你该知道

反间谍法实施时间

反间谍法实施时间2014年11月1日《反间谍法》第三十一条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6、利用职权指使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以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国第一部《反间谍法》颁布于

反间谍法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特点,将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等六类行为确定为间谍行为,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 作为是我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将起到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

反间谍法于几几年几月几日起施行(反间谍法于几月几日开始实行)

 

反间谍法于什么时候实行

中国人民反间谍法什么时候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1日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间谍罪的三种行为方式

一是参加间谍组织。就第一种行为方式而言,行为人只要明知是间谍组织而参加的,即成立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显然是期待着这样的一种结果:成为间谍组织的一员。既然有如此期待,当然无以存在间接故意的可能;

二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就第二种行为方式而言,行为人明知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予以接受的,即成立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显然仅仅是将任务接受下来,只要予以接受即构成本罪的故意,并不以行为人在实际上执行了具体的任务为必要。接受任务与执行任务并不是一回事,接受任务是本行为方式的直接结果,而执行任务则是接受任务以后造成的间接结果,执行某一任务当然意味着期待和追求,而接受某一任务则并不排除被动接受的“间接故意”的可能性;

三是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就第三种行为方式而言,只要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即足以成立故意,在此,“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直接结果是 “目标被敌人发现”,而不是“目标被敌人炸中”,不能将后者作为这种行为的结果。显然。这种故意的内容不仅仅包括着希望目标被敌人发现,也包括着对“目标被敌人发现”这种结果的漠不关心,当然不可排除间接故意存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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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法于几几年几月几日起施行(反间谍法于几月几日开始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哪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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